
NY/T 751-2011代替NY/T751-2007
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Green food-Edible vegetable oils
2011-09-01发布
2011-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751-2007《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与NY/T75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及食用调和油6个品种,并在要求中增加其相应内容;将胡麻油修改为亚麻籽油。
——原料及生产加工要求中增加了: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其他品种的食用油,食用调和油应注明所有原料油成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矿物油等非食用植物油、不合格的原料油、回收油和香精、香料。
——浸出油酸值由0.2mg/g修改为0.3mg/g。
——酸值和过氧化值根据不同产品给出不同指标。
——改变了色泽和苯并[a]芪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