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 10020-2001 乳脂糖果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3条、第5.4条、第8.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其中第8.2条可分步实施:“应符合GB7718的规定”按本标准的实施日期实施;其余内容可推迟到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对SB/T10020-1992《焦香糖果》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1.标准名称按国际流行改为“乳脂糖果”
2.“水分”改为“干燥失重”:指标由不得超过4.0%(便质类)、5.5%~9.0%(胶质类、砂质类),调核为不得超过5.5%~9.0%(胶质型,砂质型,夹心型)。
3.还原糖指标,胶质型由不得低于17.0%,调整为不得低于16.0%:夹心型为不得低了8.0%;砂质型仍为不得低于2.0%。
4.净含量,由限制正、负偏差改为只限制负偏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B/T 10020-1992。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