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 10019-2001 硬质夹心糖果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3条、第5.4条、第8.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其中第8.2条可分步实施:“应符合GB7718的规定”按本标准的实施日期实施;其余内容可推迟到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对SB/T10019-1992《夹心糖果》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1.名称由“夹心糖果”改为“硬质夹心糖果”。SB/T10019-1992规定夹心糖果分酥心型、粉心程、酱心型三类,本标准规定硬质夹心糖果分酥心型、粉心型、酱心型、果心型、浆心型五类。
2.“水分”改为“干燥失重”;指标由不得超过3.0%(酥心型,粉心型)、4.0%(酱心型),调整为不得超过4.0%(酥心型)、3.5%(粉心型)、7.0%(酱心型)、5.0%(果心型)、8.0%(浆心型)。
3.还原糖指标由不得低]于12.0%(各类),调整为不得超过12.0%~29.9%(以糖皮计)。
4.净含量,由限制、负偏差改为只限制负偏差。
本标准白实施之日起代替SB/T10019-1992。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