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T 6519-2017 代替 SY/T6519—2010
易燃液体、气体或蒸气的分类及化工生产区域中电气安装危险区的划分
Classification of flammable liquids, gases, or vapors and of hazardous location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chemical areas
2017一11-15发布
2018-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L.1-2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20002—209《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6519—2010《易燃液体、气体或蒸气的分类及电气设备安装危险区的划分》,与 SY/T6519-—2010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新增了"满足ANSI/ISA-RPI21203'适用于1和Ⅱ级2类、1级2区和Ⅲ缓1和2类的危险(归类)场所的便携式电气产品的推荐作法'的PEP-1或PEP-2的要求的便携式电气产品(PEP)视为适用于2类和2区区域。"的内容(见4.1.5);
——补充了"物质的燃烧下限(LFL)"的内容(见55.1);
——新增了附图中所使作用的术语(见5.7.5);
——修改了"储存低温和其他冷却液态易燃气体的储罐,耀堤高度小于罐至堤的距离(H<)"的内容(见592010年版的59);
——修改了"易燃液体、液化易燃气体、压缩易燃气体或低温易燃液体发生泄漏,位于室外,基准画以上"的内容(见5.102010年贬的5.10)。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NFPA497∶2012《易燃液体、气体或蒸气的分类及化工生产区域中电气安装危险区的划分》。
2012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