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T 121-2018
港口建设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规范
施行日期∶2018年9月15日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2年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水发【2012】582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总结我国近年来港口节能实践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编制而成。
我国港口项目目前尚未开展节能验收工作,部分节能措施和建议未完全落实,且港口项目生命周期较长,节能技术发展较快,需要对项目建成后的节能状况进行分析,,查找出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节能改造措施及建议,提高项目的能源利用效率,满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对于节能验收工作的要求,适应港口建设项目节能管理需要。
本规范共分3章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节能验收报告编制要求、节能验收报告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