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47.020.05
CCS U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671—2023
代替GB/T 10671—2008
固体材料产烟的比光密度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for specific optical density of smoke generated by solid materials
2023-08-06发布
2024-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671—2023
固体材料产烟的比光密度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体材料产烟的比光密度的原理、试验设备、试样、试验程序、试验结果的评定和计算以及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在无焰模式或火焰模式条件下,复合材料、橡胶、泡沫、涂料、胶黏剂、薄型材料、绝缘线等固体材料产烟的比光密度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透光率 light transmittance透射光通量(F)与入射光通量(F。)比值的百分数。
3.2
比光密度 specific optical density
在一定容积的试验箱中,试样燃烧产生烟雾的过程中,测定通过烟层之后光量衰减的程度,推导出相应的光密度。
注:材料燃烧产生烟雾的一种量度,亦可称为烟密度。
3.3
最大比光密度 maximum specific optical density试验期间透光率最小时的比光密度。注:亦可称为最大烟密度。
3.4
临界比光密度 critical specifie optical density透光率为75%时的比光密度。
3.5
无焰模式 no flaming exposure用辐射锥对垂直安装的试样表面进行辐照度平均值为25kW/m²或50 kW/m²的加热方式。
3.6
火焰模式 flaming exposure在无焰模式基础上,在试样前安装燃烧器,使火焰直接灼烧试样的加热方式。
3.7
烟暗化指数 smoke obscuration index;SOI达到临界比光密度时烟气总量与产烟速率的综合指数。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试样暴露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De——最大透光率T。对应的光密度值;Dm——最大比光密度;
Dm(c)——最大比光密度修正值,Dm(com)=Dm-D;Ds——比光密度;D₁₆——临界比光密度;L——光程长度,单位为米(m);
R——烟平均积聚速度,单位为每分钟(min-¹);SOI——烟暗化指数,单位为每分钟的二次方(min-²);T——透光率(%);
t——试验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Te——试验终止后,经排烟、通气净化后的最大透光率(%);tm——最大比光密度对应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to₁、tas、to₅、ta₇、tog——达到最大比光密度Dn值的10%、30%、50%、70%、90%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ti₆——从试验开始到达临界比光密度时所需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V——集烟箱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³)。
5 原理
将布格定律应用于光束通过集烟箱后的衰减,即在集烟箱几何尺寸和试样的暴露面积为定值的情况下,测试光束通过烟层后光量衰减的程度,结果用比光密度表示。
6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7 试样
7.1 取样和制备
7.1.1 试样一般在同组成、同密度、同厚度的平面部分取样,除特殊情况或另有规定外,不应在曲面、模制面、边缘或有缺陷的部位取样。
7.1.2 如试样表面有肉眼可见的纹理或试样为各向异性材料时,则应在不同方向取样试验,分别报告各个方向的试验结果。
7.1.3 被测材料如为复合材料、橡胶、泡沫时,试样的组成、结构及制造工艺均应与预定使用的材料相
一致。如复合材料的两面在实际使用时均可能暴露于火焰中,则两个表面均应进行试验。
7.1.4 被测材料为胶黏剂或涂料时,按相关推荐工艺及涂布量涂在厚度约为0.4 mm、用0号砂纸或砂布打磨掉镀锡层的马口铁皮上,完全固化之后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