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897—2008代替 GB 1897-1995
食品添加剂盐酸
Food additive—Hydrochloric acid
2009-01-01 实施
2008-06-25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4 章和第 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用化学法典》第五版【FCC(V)∶2004】《盐酸》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 GB 1897一1995《食品添加剂 盐酸》。
本标准与 GB 1897—1995 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提高铁技术指标(前版的 3.2,本版的 4.2);
——取消灼烧残渣项目,增加不挥发物项目(前版的 3.2,本版的 4.2);
——取消灼烧残渣测定方法,增加不挥发物测定方法(前版的 4.7,本版的 5.10);
——增加了型式检验周期和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的规定(本版的 6.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分会(SAC/TC 63/SC 1)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