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7722-2020代替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
Electronic portable platform and bench scale (OIML R76-1:2006,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Part 1:Metrological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Tests,NEQ)
2021-06-01实施
2020-11-19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7722—2005《电子台案秤》,与GB/T 7722—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多范围秤""多分度秤"和几种"置零装置"的解释从正文中移至术语(见 3.6,3.7,3.8,3.10);
—增加了"软件""皮重装置"等方面的术语(见 3.13,3.14);
—增加了"软件"的相关要求和检验(见 6.14,7.9);
—增加了外接电源或适配器供电电源装置、非可充电供电电源相关内容(见 5.9.3.2,5.9.3.3);
—在干扰性能试验中增加了"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项目的内容(见 7.4.4,7.4.7);
—增加了对秤结构设计的要求(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台案秤的承载器结构的设计质量)(见6.1);
一增加了制造企业对软件的承诺(见 6.14.1);
—增加了对于电子台秤等分体状产品误差分配规定(见 6.1.5);
—增加完善了"多范围秤"的内容(见 5.3,6.6);
—增加了"耐久性"对最大秤量的规定(见 5.9.4.3);
—增加了"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结构方面的要求(见 6.1.3);
—删除了"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的规定(见 2005 年版的5.3.2);
—删除了电源频率变化的要求(见 2005 年版的 5.7.3.1);
—删除了锁定状态方面的内容(见 2005 年版的 6.6);
—删除了"辅助检定装置"的内容(见 2005 年版的 6.7);
—按照 GB/T 17626 的内容,修改了显著增差的规定(见 6.8.9)。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 76 号国际建议 OIML R76-1;2006《非自动衡器第1部分∶计量及技术要求 试验 》编制,与 OIML R76-1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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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7)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