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334-20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engineering
2017-07-01 实施
2017 -01-21 发布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 169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5.地基与基础;6.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 7.污水处理设备安装;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9.电气设备安装;10.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11.管线安装工程;12.厂区配套工程;13.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修改了规范的框架结构,将原施工测量修改为工程测量,将原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和泵房工程三章合并为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一章,将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章细分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和电气设备安装三章,将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并入污泥处理设备安装一章,增加了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一章;2.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验收规定、工程验收划分、验收程序及组织;3.修订了地基与基础、管线工程的验收规定;4.细化了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附属结构的验收规定;5.完善了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的验收规定;6.修订了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装的验收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