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20073-2018 代替GB20073—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Performance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braking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2018-07-01实施
2018-02-06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1章、第4章、第5章和附录A 至附录F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73—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20073—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删除"最高设计车速小于25km/h的车辆"(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行车制动系统、应急制动系统、独立制动系统、多回路行车制动系统、助力制动系统、防抱死制动系统、车轮抱死、峰值制动力系数、最高车速、脱开发动机、初始制动温度、轻负载、试验速度、制动距离、基准试验和全循环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制动装置零部件、空载车辆、湿制动器的术语和定义(见2006年版的3.5、3.8和3.9);
—修改了制动系统的功能和特性要求(见4.2和4.3,2006年版的4.1.2和4.2);
—增加了制动主缸要求、警示灯要求、摩擦衬片要求和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见4.4、4.5、4.6和4.7);
—修改了试验道路要求、环境条件要求、试验速度要求、自动变速器要求、车辆位置和车轮抱死要求、试验顺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2006年版的A.1.2和A.1.3);
—增加了磨合、单独操纵制动控制器的干式制动试验、同时操纵制动控制器的干式制动试验、高速制动试验、多回路行车制动系统部分失效试验、助力制动系统失效试验和联动制动系统失效试验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见附录 A~附录 E);
—删除了脱开发动机的0型试验和两轮摩托车、结合发动机的0型试验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见2006年版的A.1.4.2和A.1.4.3);
—修改了湿式制动试验和衰退试验的试验方法(见A.3.4和A.3.6,2006年版的A.1.4.4和A.1.6);
—修改了驻车制动系统试验的适用范围、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见A.3.5.2006年版的A.2.3);
—修改了防抱死制动系统试验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见附录B.2006年版的附录B、附录C);
—增加了试验路面峰值制动力系数的试验方法,并作为规范性附录写入标准(见附录F)。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