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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2/T 100-2024 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检查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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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8-01 0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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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402/T 100-2024 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检查技术规范 ICS 91.140.01
CCS Q 78 3402

湖 市 地 方 标 准
DB3402/T 100—2024
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检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ree party joint" inspection of elevator operation quality
2024 - 12 - 16 发布
2025 - 01 - 01 实施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02/T 100—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基本要求 ........................................................................... 3
5 现场检查 ........................................................................... 3
6 出具报告 ........................................................................... 4
7 维保质量 ........................................................................... 4
7.1
单台设备 ....................................................................... 4
7.2
维保单位 ....................................................................... 4
附录 A(规范性) 现场检查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 ......................................... 5
附录 B(规范性)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 ........................................... 6
附录 C(规范性)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 ...................................... 11
附录 D(规范性) 电梯运行质量现场检查隐患告知书 ...................................... 16
参考文献 .............................................................................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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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芜湖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徽华普生产力促进中
心有限公司、芜湖市电梯行业协会、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立电梯(中国)
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影海、王丽红、邹建芳、谈翠翠、张良诚、韩卫龙、朱海涛、刘杰、邹贵生。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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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检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检查的基本要求、现场监督抽查及隐患报送、出具报告和报
表、维保质量判定和抽查后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运行质量监督抽查
的现场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合一”检查 "three party joint" inspection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物业组织三方对故障率较高、困人及投诉
较多或近两年投入使用发生过事故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的工作模式。
4 基本要求
4.1.1 “三合一”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检验检
测机构、电梯/物业组织三方至少各一人组成。
4.1.2 检查小组做好每台电梯的监督抽查记录,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1.3 检查小组应配备能够满足“三合一”检查需求的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其测量范围或精度应满
足附录 A 的要求。
5 现场检查
5.1
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附录 B、附录 C 开展。
5.2 附录 B、附录 C 所列标记“*”的关键检验项目存在隐患的,告知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在隐
患消除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5.3 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应现场出具《电梯运行质量现场检查隐患告知书》(见附录 D),告知使用
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确认可采取现场检查或资料确认的方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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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具报告
6.1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每台电梯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
6.2
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监督抽查概况:抽查负责人及参加抽查的人员名单,抽查工作的起始时间、完成时间,抽查
电梯的总台数;
b) 监督抽查结论:各维护保养单位抽查等级,总体分数及各台电梯单项等级及得分;
c) 监督抽查分析:按电梯类型、所在区域、使用场所、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抽查项目、隐患
和问题的程度进行统计分析;
d) 典型案例:列举带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典型案例,案例应包括电梯基本情况、抽查情况、原
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
e) 建议:通过监督抽查的统计与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7 维保质量
7.1
单台设备
7.1.1 评分采取扣分制,初始分为 100 分,扣分至 0 分为止。不符合项目应根据实际偏离程度扣除相
应分数,具体项目内容及分值范围见附录 B、附录 C。
7.1.2 单台电梯维保质量依据现场监督抽查完成后的评分判定,分为“优”“良”“中”“差”4 个
等级,对应分数区间见表 1。
表1 维保质量等级对应分数
等级 优 良 中 差
分数区间 ≥95 85~95 70~85 <70
7.2
维保单位
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评分为其被抽查的各台电梯维保质量评分的平均值,分为“优”“良”“中”
“差”4 个等级,对应分数区间见表 1。若抽查维保单位存在 0 分的电梯,该维保单位质量等级评定为
“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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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 录 A
(规范性)
现场检查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
现场检查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见表A.1。
表A.1 现场检查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
序号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测量范围或精度要求
1 电梯综合性能测试仪 ±1 %
2 自动扶梯制动性能测试仪 1.0 m/s
3 扶手带同步率测试仪 1.0 m/s
4 转速表 ±1 %
5 万用表 ±2 %
6 照度计 ±1 %
7 测力计 ±1 %
8 点温计 ±2 %
9 秒表 ±1 %
10 游标卡尺 0.02 mm
11 钢直尺 1 级
12 卷尺 1 级
13 游标塞尺 1 级
14 塞尺 1 级
15 放大镜 20 倍
16 常用电工工具 —
17 便携式检验灯 —
18 对讲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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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B B

(规范性)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见B.1。
表B.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型号及主要技 术参数 型号: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 站 门
设备地点 出厂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1 作业人员 维保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维保记录中签字人员、现场配合的人 员中,随机抽取 2 人,查阅其证件并核对作业人员信息,现场未提供的允许其在 2 日内 提供 1
2 维保记录 与合同 (1)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完整无误); (2)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3)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4)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 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5)维保合同在有效期内,信息与计划表格一致 6
3 维保计划 与方案 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查阅维保计划与方案,应符 合 TSG T500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如现场未查阅到相关资料的允许其在 2 日 内提供 3
4 故障记录 故障记录询问电梯故障发生情况并查阅相关故障记录,记录应完整详细 1
5 应急预案 查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应有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协助使用单位进行救援演练的记 录 2
6 现场救援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拨打轿厢内公示的应急救援电话,到场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救援 工具并能有效开展。可结合检查工作同步进行 1
7 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证,其内容与实物相符; (2)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由使用单位与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签订; (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
8 接地故障 保护措施 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发生接地故障时,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 5
9 通道及照 明 (1)通往机器空间的通道保持通畅,相关人员能够安全、方便、无阻碍地使用;如果 通往机器空间的通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不超过 4.0 m,可以采用固定的梯子作为通道; (2)进入机器空间的门附近的通道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 2
10 井道照明 井道内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当部分封闭的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时,井道内可以 不设照明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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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11 *缓冲器 (1)缓冲器无松动、明显倾斜、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严重锈蚀等现象;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正确,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 (3)对重缓冲器附近设有清晰的对重越程距离标识; (4)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不超过对重 越程距离标识上标注的最大允许值 2
12 门旁路装 置 (1)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附近标明“旁路”字样; (2)处于旁路状态时,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 触点,但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 层门门锁触点; (3)处于旁路状态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并且只有在检修运行控 制或者紧急电动运行控制下电梯才能运行,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在运行期间 起作用; (4) 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2
13 *制动器状 态监测功 能 检查其是否能够监测制动器的每组制动力或者每次动作时每组机械部件的正确动作(松开 或者制动),当监测到失效时,是否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5
14 紧急电动 运行控制 (1)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功能有效; (2)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后,依靠持续按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按钮上或者其附近清 晰地标明运行方向;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 2
15 *紧急操作 和动态测 试功能 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功能有效 2
16 *紧急报警 装置(对讲 系统) 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采用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双向对讲系统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如果电 梯行程大于 30 m 或者轿厢内与进行紧急操作处之间无法直接对话,则在轿厢内和进行紧急 操作处还设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双向对讲系统或者类似装置 2
17 *制动器 (1)能够从井道外独立地测试每个制动组; (2)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 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 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无油污 5
18 *手动紧急 操作装置 (1)对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能够通过持续手动操作的机械装置或者由自动充电的紧急 电源供电的电气装置打开驱动主机制动器,并且该装置的失效不会导致制动功能的失效; (2)手动松开制动器后仅在重力作用下轿厢不能移动时,能够通过手动机械装置、独立于 主电源供电的手动操作电动装置或者其他措施将轿厢移动到附近层站; (3)如果电梯的移动可能带动手动机械装置,该装置是平滑和无辐条的轮子; (4) 如果手动机械装置可以从驱动主机上拆卸或者脱出,设有最迟在其连接到驱动主机 时起作用的电气安全装置; (5)在紧急操作处,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 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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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19 钢丝绳 (1)无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 90%等达到报废条件的现象; (2)一个捻据内的断丝数应符合 TSG T7001 中 A1.2.5.1(2)的要求 2
20 包覆带 (1)无包覆层变形(如鼓包、压痕、折痕、凹陷等)、包覆带承载体外露或者刺出、承 载体断裂等达到报废条件的现象; (2)设有监测每根包覆带承载体强度的装置,当检测到任一根承载体破断时,能够防止 电梯的下一次正常启动; (3)用于查看包覆带使用时间或者电梯启动次数的装置完好 2
21 悬挂装置 端部固定 悬挂装置的端部固定部件无裂纹、松动等现象,端接装置的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 件无缺损 2
22 异常伸长 保护措施 如果轿厢悬挂在包覆带或者两根钢丝绳上,检查当任意一根悬挂装置发生异常相对伸长 时,是否能够通过电气安全装置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2
23 轿厢安全 窗电气安 全装置 安全窗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验证,该装置动作后能够使电梯停止运行 2
24 轿厢安全 门电气安 全装置 安全门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验证 2
25 对重(平 衡重)块 (1)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移位等现象;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数量或者总高度),并 且该措施不会被混淆 2
26 轿厢照明 及通风 (1)轿厢正常照明和通风有效; (2)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由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能够自动投入工作 2
27 轿厢语音 播报系统 检查在停电、故障停梯、轿厢位置校正(再平层除外)、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启动以及接收 火灾信号退出正常服务时,轿厢语音播报系统是否进行语音播报,提示、安抚轿厢内乘客 2
28 *门间隙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 mm;对于 载货电梯不大于 10 mm; (2)在水平滑动层门和折叠层门最快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 N 的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 的点,本条第(1)项所述的间隙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 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 mm 2
29 *门再开 启保护装 置 (1)检查自动水平滑动门关闭过程中人员通过入口时,保护装置是否能够自动使门重新 开启; (2)对于未按照前款要求对门再开启保护装置进行过监督检验的电梯,检查当人员通过 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保护装置是否能够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2
30 *门的运 行与导向 (1)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无脱轨、机械卡阻或者错位现象; (2)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层门保持装置能够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3)在层门底部保持装置上或者其附近设有识别保持装置最小啮合深度的标记,并且层 门底部保持装置的啮合深度不小于标记所示的最小啮合深度 2
31 *自动关 闭层门装 置 (1)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自动关闭层门装置能够使开 启的层门关闭; (2)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的,其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保持有效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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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32 *紧急开 锁 (1)每个层门均能够被专用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未保 持在开锁位置; (2)如果只能通过层门进入底坑,则从底坑爬梯并且在高度 1.80 m 内和最大水平距离 0.80 m 范围内能够安全地触及门锁,或者能够通过永久设置的装置从底坑中打开层门 2
33 *门的锁 紧与闭合 (1)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 重力也不能导致开锁; (2)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 mm 时才能启动; (3)检查层门、轿门锁紧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 (4)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均由电气安全装置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 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设有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与门的驱动部件 直接机械连接的轿门门扇可以不设置电气安全装置 2
34 应急救援 试验 (1)检查机房内或者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是否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对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与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检查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是否 保持通畅,应急救援人员是否能够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以及各层站处; (3)空载工况下,按照本条第(1)项所述的应急救援程序实施操作,观察是否能够安全、 及时地解救被困人员 2
35 轿厢超载 保护装置 试验 采用模拟超载状态的方式进行验证,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厢内有听觉和视 觉信号提示,自动门完全开启,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紧状态 2
36 *(轿厢) 限速器 (1)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无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2)动作速度符合要求 2
37 (轿厢) 电气安全 装置 (1)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置的在轿厢上行、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 的电气安全装置; (2)对于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不能自动复位的,用于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 置; (3)用于检查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的电气安全装置; (4)轿厢上设置的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者同时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的电气安全装置 2
38 *(轿厢) 联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观察限速器、安全钳动作是 否可靠 5
39 *缓冲器 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运行的工况使缓冲器被压缩,轿厢、对重停在其上再离开后,观察 缓冲器是否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有不利影响的损坏(如明显倾斜、断裂、塑性变形、剥 落、破损等) 3
40 *轿厢上 行超速保 护装置试 验 (1)检查控制柜或者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是否标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方法; (2)检查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3)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减速部件的,检查当制动器 机械部件动作(松开或者制动)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是否能够防止电梯正常运行; (4)按照(1)所述的试验方法进行动作试验,观察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 2
41 运行试验 (1)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上、下运行,观察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是否功能有效、 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是否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2)在轿厢空载工况下进行试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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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总分:100 分
问题记载:
抽查人员签字/日期: 维保公司签字/日期: 使用单位签字/日期:
注: *为关键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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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C C

(规范性)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见表C.1。
表C.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型号及主要 技术参数 型号: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 站 门
设备地点 出厂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1 1 作业人员 维保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维保记录中签字人员、现场配合的人 员中,随机抽取 2 人,查阅其证件并核对作业人员信息,现场未提供的允许其在 2 日内 提供 1
2 维保记录 与合同 (1)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完整无误); (2)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3)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4)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 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5)维保合同在有效期内,信息与计划表格一致 6
3 维保计划 与方案 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查阅维保计划与方案,应符 合 TSG T500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如现场未查阅到相关资料的允许其在 2 日 内提供 2
4 故障记录 4 故障记录询问电梯故障发生情况并查阅相关故障记录,记录应完整详细 1
5 应急预案 查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应有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协助使用单位进行救援演练的记 录 2
6 现场救援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拨打轿厢内公示的应急救援电话,到场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救援 工具并能有效开展。可结合检查工作同步进行 1
7 7 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证,其内容与实物相符; (2)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由使用单位与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签订; (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
8 接地故障 保护措施 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发生接地故障时,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 5
9 旋转部件 防护措施 检查驱动主机的旋转部件、驱动站和转向站的梯级或者踏板转向部分是否设有防护装置 和警示标志,以防止人员受到伤害 2
10 工作制动 器状态监 测功能 检查受检设备启动后而工作制动器没有松开时,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能够使驱动主机立即 停止运行;故障锁定功能是否保持有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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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11 手动盘车 装置 (1)盘车手轮是平滑和无辐条的,并且在其上或者附近清晰地标出操作说明和运行方 向; (2)对于可拆卸式手动盘车装置,设有最迟在该装置连接到驱动主机时起作用的电气 安全装置 2
12 *驱动链电 气安全装 置 检查当驱动主机驱动链过度松弛和断裂时,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能够使受检设备自动停止 运行,并且能够触发附加制动器动作(设有附加制动器时) 3
13 *出入口防 护装置 对于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的区域,检查是否设置能够阻 止乘客进入该区域的永久固定的防护装置,或者符合以下要求的永久固定的防护装置 [对于未按照本规则对出入口防护装置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允许只满足下列第(1)项要 求]: (1)至少高出扶手带 100 mm,位于扶手带外缘 80 mm~120 mm 处; (2)从楼层板起高度不小于 1100 mm 3
14 *防护挡板 建筑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的,检查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受检设备与楼板有交叉或者 受检设备之间有交叉的,检查交叉处是否设有垂直固定、无锐利边缘的封闭防护挡板, 其位于扶手带上方的防护高度不小于 0.30 m,并且延伸至扶手带下缘以下至少 25 mm。 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400 mm 的,可以不设置防护挡板 3
15 *连续输送 保护 对于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的受检设备,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相同的输送能力并且同方向运行; (2)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到达梳齿与踏面相交线之前 2.00 m~3.00 m 处,设有乘客 易于触及的附加紧急停止开关; (3)当其中一台受检设备停止运行时,其他继续运行可能造成人流拥堵的设备也停止 运行 3
16 *检修盖板 与楼层板 (1)检修盖板与楼层板的安装和固定能够防止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作用而导致倾覆、 翻转; (2)监测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能够在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 时动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的,至少在移除该块检 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2
17 *梳齿与梳 齿板 (1)梳齿板梳齿完好,无缺损; (2)梳齿板梳齿与踏面齿槽的啮合深度至少为 4 mm,梳齿槽根部与踏面的间隙不超过 4 mm; (3)梯级或者踏板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 而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者踏板发生碰撞时,受检设备能够自动停止运行 2
18 *紧急停止 开关 (1)受检设备出入口附近设有紧急停止开关,必要时增设附加紧急停止开关,以使紧 急停止开关之间的距离不超过 30 m(适用于自动扶梯)或者 40 m(适用于自动人行道); (2)各紧急停止开关标识清晰,对于位于扶手装置高度 1/2 以下的紧急停止开关,在 扶手装置高度 1/2 以上的醒目位置还设有直径至少为 80 mm 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 记,箭头指向该开关 3
19 安全标志 在受检设备出入口附近设有包括必须拉住小孩、必须抱着宠物、必须握住扶手带和禁止 使用非专用手推车等内容的安全乘用图形标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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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20 *扶手装置 (1)扶手带完好,表面无龟裂、剥离、严重磨损,扶手带单一开裂处最大裂纹宽度不 大于 3 mm; (2)扶手转向端入口处的最低点与地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 0.10 m,并且不大于 0.25 m; (3)朝向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一侧的部分光滑、平齐;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的 压条或者镶条凸出高度不大于 3 mm,其边缘呈圆角或者倒角状;沿运行方向的盖板连 接处结构能够防止勾绊; (4)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功能有效 5
21 扶手带速 度监测装 置 检查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偏差最大超过 15%,并且持续时间在 5 s~15 s 范围内时,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是否能够使受检设备自动停止运行 2
22 *防爬装置 人员能够爬上外盖板并且存在跌落风险的,检查在受检设备的外盖板上是否装设了符合 以下要求的防爬装置: (1)在位于地平面上方 1000 mm±50 mm 处; (2)其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 长度不小于 1000 mm,并且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 2
23 *阻挡装置 对于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 125 mm 的受检设备,或者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 外盖板的宽度大于 125 mm 的自动扶梯或者倾斜的自动人行道,检查在上、下端部装设 的阻挡装置是否能够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并且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 25 mm~150 mm 处 2
24 *防滑行装 置 自动扶梯或者倾斜的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 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 mm 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 的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400 mm 时,检查在扶手盖板上装设的防 滑行装置是否无锐角或者锐边,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 100 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 的间隔距离不大于 1800 mm,高度不小于 20 mm 2
25 *围裙板与 梯级、踏板 间隙 (1)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大于 4 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大于 7 mm; (2)围裙板设置在踏板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的垂直间隙不大于 4 mm,踏板 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不产生间隙 2
26 围裙板防 夹装置 (1)无松动、缺损等现象; (2)端点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 50 mm,但不大于 150 mm 的位置 3
27 围裙板防 夹开关 对于设有围裙板防夹开关的自动扶梯,检查夹入梯级和围裙板之间的异物最迟到达围裙 板防夹开关处时,该开关是否能够有效动作,使自动扶梯在该梯级到达梳齿板前自动停 止运行 2
28 梯级、踏板 (胶带) (1)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完好,无破损; (2)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者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大 于 6 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如果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 其间 隙允许增至 8 mm。检验时,至少抽取 20%的可见梯级或者踏板测量相应的间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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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2/T 100—2024
表 C.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29 *梯级、踏 板下陷保 护 (1)检查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时,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能够使受检设 备自动停止运行,并且下陷的梯级或者踏板不会到达梳齿与踏面相交线;故障锁定功能 是否保持有效; (2)检验时,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卸除 1~2 个梯级或者踏板,将缺口检修运行至 电气安全装置处,检验人员检查电气安全装置至梳齿与踏面相交线的距离是否大于工作 制动器的最大制停距离;该装置动作后,是否能够使受检设备停止运行;故障锁定功能 是否保持有效 3
30 *梯级、踏 板缺失保 护 (1)检查由梯级或者踏板缺失而导致的缺口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电气安全装置是 否能够使受检设备自动停止运行; 故障锁定功能是否保持有效; (2)检验时,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卸除 1 个梯级或者踏板,将缺口运行至返回分 支内与回转段下部相接的直线段位置,正常启动受检设备上行和下行,检验人员分别确 认缺口到达梳齿板位置之前,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能够使受检设备自动停止运行;故障锁 定功能是否保持有效 3
31 *非操纵逆 转保护 检查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是否能够使自动扶 梯或者倾斜角不小于 6°的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故障锁定功能是否保持有效 3
32 *驱动元件 保护 检查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元件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受检设备是否能够自动 停止运行;故障锁定功能是否保持有效 3
33 *距离伸缩 保护 检查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者缩短时,受检设备是否能够自动 停止运行 2
34 *运行试验 (1)对于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或者加速的受检设备,观察在使用者到达梳齿与 踏面相交线之前,受检设备是否已经启动和加速,其运行方向标识是否正确并且清晰可 见; (2)对于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的受检设备,观察、测量当使用者从预定运行方 向进入时,是否经过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输送时间再加上 10 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当使用者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是否仍按照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 间不少于 10 s; (3)受检设备空载,以正常速度进行两个方向的连续运行,观察其是否运行平稳,无 异常碰擦、干涉、松动、抖动和声响 5
35 *扶手带运 行速度偏 差试验 受检设备空载运行,分别测量、计算两个运行方向的扶手带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 或者胶带实际速度的偏差,判断其是否在 0~2%范围内 3
36 *制停距离 试验 (1)进行制停距离试验时,制停距离从用于制停的电气装置被触发时开始测量。进行 两个方向的空载制停距离试验; (2)测量受检设备的制停距离应符合 TSG T7001—2023 A2.3.3 中 A1-1、A2-2 的要求 3
37 *附加制动 器试验 (1)检查在附加制动器动作开始时是否能够强制切断控制电路; (2)进行空载试验。在工作制动器松开状态下,受检设备下行时触发附加制动器动作, 观察附加制动器是否能够使受检设备可靠制停; (3)如果受检设备设有两个及以上驱动主机,并且采用工作制动器互为附加制动器时, 检查每一制动器是否均符合本条第(1)和第(2)项的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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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2/T 100—2024
表 C.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查记录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要求及现场检验 分值 得分
总分:100 分
问题记载:
抽查人员签字/日期: 维保公司签字/日期: 使用单位签字/日期:
注: *为关键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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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C E D

(规范性)
电梯运行质量现场检查隐患告知书
电梯运行质量现场检查隐患告知书样式见示例。
示例:
电梯运行质量现场检查隐患告知书 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 : 经现场检查,你单位出厂编号为: 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存在 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落实整改,整改结果及其见证资料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问题和意见: 现场检查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人员: 日期: 维保单位人员: 日期:
处理反馈结果: 使用单位(盖章) 维保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此通知一式三联,一联由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留存,另两联为回执联分别交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现场检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盖章)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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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2/T 100—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2] 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4] DB34/T 1798 曳引驱动可变速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程
[5] DB34/T 1799 曳引驱动可变速电梯安装验收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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