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1.120.99
CCS C 23 3713
临
沂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13/T 323—2024
丹参产地切制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origin cutting of Salvia miltiorrhiza
文稿版次选择
2024 - 08 - 07 发布 2024 - 09 - 07 实施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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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临沂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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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产地切制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丹参产地切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切制、分级、检验、包装、贮藏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丹参产地切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SB/T 11094 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
SB/T 11182 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丹参 Salvia miltiorrhiza
唇形科植物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 Bge.)的干燥根和根茎。
3.2
产地切制 origin cutting
在产地对采收后的丹参的药用部位进行切片的处理方式。
3.3
趁鲜切制 fresh cutting
对鲜丹参药材进行的切片处理方式。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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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品切制 dry cutting
对干丹参药材进行的切片处理方式。
3.5
抢水洗 quick washing with large volume of water
将药材投入清水中,快速洗涤并及时取出,再用润法润至适合切制程度的一种净制方法。
4 基本要求
4.1 切制主体
药品生产企业在临沂市内中药材产地自收自制,或者协议委托具有资质的市内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中药材产地切制。
4.2 切制场地
应保持洁净、无污染,按照GB 14881的规定执行。
4.3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4 设备设施
应具备能满足丹参切制工艺要求的切制设备,与切制规模相适应的硬化晾晒场或丹参干燥设备,应
设置阻止昆虫、鸟类或者啮齿类动物等进入的设施。与丹参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应当容易清洁
消毒,不产生脱落物,不对丹参药材和丹参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5 人员
产地切制点应当配备具有3年以上中药材加工经验和中药材真伪鉴别能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5 切制
5.1 趁鲜切制
5.1.1 分级
将采收的鲜丹参药材,除去残茎、泥沙和杂质,以根条中上部的直径大小进行分级,符合表 1 的
要求。
表1 鲜丹参根条分级指标
等级 根条中上部直径(mm)
一级 ≥15
二级 10(含本数)~15(不含本数)
三级 5(含本数)~10(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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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清洗
将不同等级的丹参根条抢水洗,洗净表面泥沙后,立即捞起分别放至洁净的周转筐中。
5.1.3 切前干燥
将清洗后的丹参根条放在通风干燥处晾晒,或在干燥设备中于60℃以下烘干,至水分含量28 %~
30 %;此时的丹参根条可对折,且弯折处部分折断,断面稍软。干燥时根条的堆放厚度以2层~3层为宜,
干燥过程中可以轻度翻动。
5.1.4 切制
将丹参切制成类圆形或椭圆形厚片,无连片。
5.1.5 切后干燥
将切好的丹参片放在通风干燥处晾晒或在干燥设备中于60 ℃以下烘干,至水分含量低于13 %。
5.2 干品切制
5.2.1 丹参干燥
5.2.1.1 晒干
将采收后的丹参药材除去泥沙,晒至 6 成~7 成干时,把每株根捏拢,晒至 8 成~9 成干再次捏拢,
去除须根,晒干即可。
5.2.1.2 烘干
置于干燥设备中,在 60℃以下烘干,至水分含量低于 13 %。
5.2.2 清洗
将丹参除去残茎、杂质,挑除变质及病害部分,抢水洗。
5.2.3 软润
5.2.3.1 闷润
按传统方法,把清洗干净的丹参放在闷润池中,夏季闷润6 h~8 h,冬季闷润10 h~12 h,至根条
变软。
5.2.3.2 蒸润
将清洗干净的丹参放在润药机中,用水蒸气蒸15 min~20 min,至根条变软。
5.2.4 切片
用切药机将润好丹参药材切成厚片。
5.2.5 干燥
将切好的丹参片置于通风干燥处晾晒,或于干燥设备中60 ℃以下烘干,至水分含量低于13 %。
6 饮片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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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干燥后丹参片的直径和性状,分为选货 2 个等级和 1 个统货,见表 2。
表2 产地丹参片分级标准
等级 直径(mm) 外观
选货 一等 ≥9 呈类圆形或椭圆形的厚片。外皮红棕色或暗红棕色,粗糙,具纵皱纹。切面 有裂隙或略平整而致密,有时呈角质样,皮部外侧红棕色,木部灰黄色或黄 白色。气微,味微苦、涩。
二等 6(含本数)~9(不 含本数) 呈类圆形或圆形的厚片。外皮红棕色或棕褐色,粗糙,具纵皱纹。切面有裂 隙,皮部外侧红棕色或棕褐色,木部灰黄色或黄白色。气微,味微苦、涩。
统货 直径大小不分 呈大小不一的厚片。外皮红棕色或棕褐色,粗糙,具纵皱纹。切面有裂隙, 皮部外侧红棕色或棕褐色,木部灰黄色。气微,味微苦、涩。
7 检验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8 质量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
9 包装与标签、标志
9.1 包装
包装应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采收日期、质量保证期限、药品生产企业及受托加工单位、
产品批号、加工日期、执行标准。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SB/T 11182的要求,包装应按照SB/T 11182
的规定执行。
9.2 标签、标志
标签应按照GB 7718的规定执行,标志应按照GB/T 191的规定执行。
10 贮藏
包装后的丹参片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日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应符合SB/T 11094
的规定。
11 记录
应当对丹参来源、切制日期和批次、成品数量、质量控制和包装贮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真实、
完整、清晰,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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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鲁药监规〔2021〕7号)
[2] T/CACM 1021.7—2018 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 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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