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00.01;87.060.10
CCS G 57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250—2023
代替HG/T 4250—2011
C. I. 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
C. I. Acid yellow 220(Acid dark yellow NM-RL)
2023-12-20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425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HG/T 4250—2011《酸性深黄NM-RL (C. I.酸性黄220)》,与HG/T 4250—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标准名称更改为《C. L 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见标准名称,2011年版的标准名称):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4.1);
d)更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 (见4:1、6.7,2011年版的3.1、5.7);
e) 增加了耐氯化水色牢度指标和试验方法 (见4.2、6.9.8);
f)更改了外观评定方法(见6.1,2011年版的5.1);
g)增加了染料标准品内容,更改了染色一般条件 (见6.2,2011年版的5.2);
h)更改了羊毛染色方法 (见6.2.3,2011年版的5.2.2);
i)更改了标志、标签的部分内容 (见8.1、8.2, 2011年版的7.1、7.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金华双宏化工有限公司、宁夏保隆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凯越特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靓、毛佳乐、王勇、唐沛兰、皮坤林、丛洋、董仲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HG/T 4250—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HG/T 4250—2023
C. I. 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C. I.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C. I.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2 N a^{ + }
…………………………………………………
分子式:C_{4 6}H_{3 2}O_{1 4}N_{8}S_{2}C l_{2}C o N a_{4}
相对分子质量:1206.72(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70851-34-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17 染料 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78—2012 酸性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 3671.1—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T 571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7 染料名词术语
GB/T 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1
标准
HG/T 4250—2023
GB/T 8427—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668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质量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1 外观 深黄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6.1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100 6.2
3 色光(与标准品) 日测 近似一微 6.2
测色(D65光源)°。DC ≤DCDH 0.50-0.30~0.30-0.30~0.30 6.2
4 水分(质量分数)/% ≤ 8.0 6.3
5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 0.2 6.4
6 溶解度 (90℃) /(g/L) ≥ 60 6.5
7 防尘性/级 ≥ 3 6.6
8 有害芳香胺(质量分数)/(mg/ kg) 符合GB 19601和GB/T 24101的要求 6.7
9 重金属元素(质量分数)/(mg/ kg) 符合GB 20814的要求(钴除外) 6.8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4.2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应不低于表2规定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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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250—2023
表2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
染色深度耐光(氙弧) 耐 皂洗50℃ 耐 汗 渍 耐水 耐摩擦 耐热压180℃耐氧化水有效氯50mg/1.
酸 碱
变色棉沾锦沾变色棉沾锦沾变色棉沾锦沾变色棉沾锦沾干 湿 变色(4h后)
1/1 6-7 4 4-54-54-54-54-54-54-54-54-54-54-5 4-54-5 4-5 4-5
注:1.5%(owD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5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 6678—2003中7.6的规定。
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
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应不少于200g.
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和地点。一个供检验用,另一个保存备查。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6.2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6.2.1 染料标准品
染料标准品为测定色光和强度用的对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共同封存。
6.2.2 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6.2.2.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 2374—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 2378--2012中6.2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根据需要也可用2g或其他质量的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6.2.2.2 染浴的配制
以4g织物、1:50的浴比、一般染色机染色为倒,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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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HG/T 4250—2023
表3 锦纶染色法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浴组分 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1 2 3 4 5
1g/L标样溶液 38 40 42 — —
1g/L试样溶液 — — 38 40
50g/L乙酸铵溶液 4 4 4 4 4
水 158 156 154 158 156
6.2.2.3 染色操作
按GB/T 2378—2012中6.2.4的规定进行,控制升温速率为1℃/ min, 在90℃~95℃下保温续染30 min.
6.2.2.4 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 2374—2017中7.1的有关规定进行。
6.2.3 羊毛染色法
6.2.3.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 2374—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 2378—2012 中6.1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染色用4g羊毛凡力丁或毛线(根据需要也可用2g或其他质量的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6.2.3.2 染浴的配制
以4g织物、1:50的浴比、一般染色机染色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4 羊毛染色法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溶组分 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1 2 3 4 5
1g/L标样溶液 38 40 42 — —
1g/L试样溶液 = = — 38 40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4 4 4 4 4
10g/L乙酸溶液 2 2 2 2 2
水 156 154 152 156 154
6.2.3.3 染色操作
按GB/T 2378—2012中6.1.4 的规定进行,在90℃~95℃保温染色3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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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250—2023
6.2.3.4 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 2374-2017中7.1的有关规定进行。
6.3 水分的测定
按GB/T 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6.4 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 2381—2013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6.5 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 3671.1——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2℃.
6.6 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 6693—2009的规定进行。
6.7 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 19601和GB/T 24101 的规定进行。
6.8 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 20814的规定进行。
6.9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的测定
6.9.1 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 4841.1—2006的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6.9.2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8427—2019的规定进行。
6.9.3 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 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B (2).
6.9.4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3922—2013的规定进行。
6.9.5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5713—2013的规定进行。
6.9.6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3920—2008的规定进行。
6.9.7 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6152—1997的规定进行,180℃于压(4h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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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HG/T 4250—2023
6.9.8 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 843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液按GB/T 8433—2013中5.3的规定配制。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第4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表1中1项~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7.2 型式检验
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7.3 出厂检验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7.4 复检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或粘贴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 净含量。
8.2 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
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本文件编号、批号以及GB 15258规定的必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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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250—2023
8.3 包装
产品应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0.25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8.4 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不应损坏包装。
8.5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