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00.01;87.060.10
CCS G 55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6208—2023
染 料
贮存稳定性的测定
Dyes——Determination of storage stability
2023-12-20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6208—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博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泛胜塑胶助剂有限公司、江苏德美科化工有限公司、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科之华检验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振梅、邵卫龙、梁沛基、李永革、王雪芬、李婧伊、徐建国、杨兰、黄莉娟、王勇、史小进、王小军。
HG/T 6208—2023
染 料
贮存稳定性的测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染料贮存稳定性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染料贮存稳定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17 染料 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贮存稳定性 storage stability
在特定贮存条件下贮存一定时间后其性能、品质保持稳定不变的特性。
4 采样
根据GB/T 6678——2003的规定,取足量受试产品的代表性样品。
5 试验方法
5.1 低温贮存稳定性
固体染料:取约20g样品,置于干燥、带盖的塑料样品瓶中,盖紧盖子,在-10℃~-5℃的冰箱中放置7天。取出样品瓶,放置到室温。将样品和原样品一起倒至白纸上,在自然北昼光下观察,样品与原来相比是否有结块、发黏现象,颜色是否发生变化。
液体染料:取约20mL搅拌均匀的样品,置于25 mL清洁、干燥的比色管中,盖上盖子,在—10℃~——5℃的冰箱中放置7天。取出比色管,放置到室温(不能摇晃),与原样品相比较,在自然北昼光下观察,样品溶液是否有悬浮物或者产生分层、管底是否有沉淀等。
将上述观察后的样品(液体需摇匀)和原样,按照不同品种的染料相应的染色条件和方法,在合适纤维的织物或纸张上进行染色,具体方法可参照不同种类染料的色光和强度的标准测定方法或者产品标准上列举的染色方法,荧光增白剂可测定荧光强度或增白强度。以原样为对比标样,测定贮存后的样品的色光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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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HG/T 6208—2023
供需双方可协商参照产品出厂指标项目及检测方法,根据产品特性选择测试产品关键质量、性能参数的贮存稳定性。
注:如采用其他贮存条件时,在试验报告中标明贮存条件。
5.2 高温贮存稳定性
贮存条件为在温度50℃±2℃的烘箱中贮存7天,具体贮存操作、测试方法按照5.1进行。
注:如采用其他贮存条件时,在试验报告中标明贮存条件。
6 评判方法
6.1 外观变化
按照第5章的方法检测后,记录观察到的样品的全部变化。
6.2 色光和强度的变化
色光和强度的变化按GB/T 2374——2017中7.1的规定进行评判,分别以“色光(与原样比)”和“强度(为原样的)/分”表示。
6.3 其他质量性能的变化
将第5章中经过贮存试验的样品充分混合均匀,按确定的测试项目对应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同时给出贮存后测试结果与原测试结果以做评判。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被测染料的名称:
b) 被测染料的状态:
c) 本文件编号:
d) 使用仪器的型号、编号:
e) 测试结果:
f) 在测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g) 与本方法的差异;
h)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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