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99
CCS A 20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2328—2024
湖北省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导则
Guidelines for the formulation of "one river (lake), one strategy"
plan in Hubei Province
2024 - 11 - 04 发布
2025 - 01 - 04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2328—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规定 ........................................................................... 1
编制原则 ....................................................................... 1
编制要求 ....................................................................... 1
编制范围 ....................................................................... 2
5 编制内容 ........................................................................... 2
主要框架 ....................................................................... 2
上一轮实施情况 ................................................................. 2
河流(湖泊)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
管理保护目标 ................................................................... 4
管理保护措施 ................................................................... 5
行动计划 ....................................................................... 7
保障措施 ....................................................................... 7
6 标准实施及评价 ..................................................................... 7
附录 A(资料性) 《XXX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提纲样式 ............................... 9
附录 B(资料性) XXX 河段(湖片)目标任务分解表 ...................................... 10
附录 C(资料性) XXX 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 11
附录 D(资料性) 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 12
附录 E(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 13
参考文献 ............................................................................. 14
I
DB42/T 232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
安全中心、三峡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曼丽,彭锋,常景坤,彭习渊,高明亚,肖魁,刘移胜,赵晓凤,廖炜,华
平,袁修猛,罗楠,杨小琴,周晖,孙先,董亚辰,王雪,陈学福,周发超,陈述,刘超,王小娉,杨
琛,谭亚丹,朱琼,徐恩奎。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27-87221277;或者牵头起草单位,
联系电话:027-87275763,邮箱:981644630@qq.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水
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87275763,邮箱:981644630@qq.com。
III
DB42/T 2328—2024
湖北省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方案编制的一般规定、编制内容和标准实施及评价等技术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河流和湖泊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水库可纳入所在河流统一进行编
制,也可参照单独编制。县级及以下河(湖)长领责的中小河流或湖泊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县域为单位
参考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SL 395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DB42/T 1771 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
DB42/T 1988 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一河(湖)一策方案 "one river (lake), one strategy" plan
为维护河流(湖泊)健康生命、实现功能永续利用,落实河(湖)长制,根据河流(湖泊)的特点
和存在问题,制定的管理与保护措施实施方案。
4 一般规定
编制原则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宜遵循以下原则:
a) 问题导向、因河(湖)施策。在系统总结上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查清
现阶段河流(湖泊)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河(湖)施策,重点解决河流(湖泊)当前突出问题,
方案突出重点和河流(湖泊)特色;
b) 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流域和区域、上下游、左
右岸、干支流、水下岸上、地表地下、城市和乡村,系统推进河流(湖泊)治理保护;
c)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考虑前期工作、河流(湖泊)特色、问题性质、任
务目标、保障措施等,对于短期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部署,对于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分
阶段实施。
编制要求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宜符合以下要求:
a) 针对性。针对河流(湖泊)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流(湖泊)健康生命的关键瓶颈,回
应人民群众的重点关切;
b) 合规性。符合流域、区域涉水相关规划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流(湖泊)管理、水污染防
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要求;
1
DB42/T 2328—2024
c) 协调性。与流域、区域涉水相关规划成果相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与跨行政区河段(湖
片)主要目标、指标相协调;
d) 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与各项措施便于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核问责。
编制范围
河流以干流、湖泊以管理范围为编制重点,对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方面的突出问题,可延伸至
流域;对河流(湖泊)影响较大的支流(含入湖港渠),可在入河流(湖泊)口水质、漂浮物拦截清理
等方面提出相应管理保护要求。
5 编制内容
主要框架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上一轮实施情况、河流(湖泊)现
状及存在的问题、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措施、行动计划、保障措施和附件、附图等。一河(湖)一
策方案编制提纲参考附录A,河段(湖片)目标任务分解表参考附录B,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
清单可参考附录C。
上一轮实施情况
对上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及河(湖)长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包括:
a) 一河(湖)一策方案和方案执行情况总结。重点包括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
成原因分析;
b) 河(湖)长制实施情况评价。包括对河(湖)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和河(湖)长的巡河、专题调
研、考核奖惩、宣传普法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评价;
c)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实施过程和河(湖)长制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d) 河流(湖泊)管理保护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建议等。
河流(湖泊)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3.1 流域概况
河流(湖泊)流域现状。主要包括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水利工程、社会经济等基本情
况,流域内对水生态、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周边工业园区、城镇开发、村庄布局、旅游发展等空间分布情
况。
5.3.2 河流(湖泊)健康评估
依据审定的基准年河流(湖泊)健康评估报告,概述健康评估的结论。河流(湖泊)健康评估按DB42/T
1771规定。
5.3.3 管理保护现状
5.3.3.1 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水资源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包括水利工程、取水口取水现状、供用水量、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现状用水水平和节水水平等;
b) 河流(湖泊)水功能区划、水质控制断面分布及水质年度达标情况;
c) 河流(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分布、规模及保护情况等;
d) 河流(湖泊)主要水利工程生态流量(生态水位)保障情况。
5.3.3.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情况及岸线功能区划分、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情
况等;
2
DB42/T 2328—2024
b) 河流(湖泊)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现状,包括自然岸线、开发利用岸线(如港口码头、跨(穿)
河设施、取排水口、生态景观)等,管理保护范围内乱采、乱堆、乱建、乱占等情况;
c) 管理范围内桥隧码头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情况等;
d) 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流其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和相关规划情况;
e) 河流(湖泊)水域清漂、保洁等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等;
f) 近 3 年岸线变化情况。
5.3.3.3 水污染现状
水污染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沿线、湖泊周边集镇、乡村、重点水污染企业和工业聚集区情况以及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b) 河流(湖泊)现状入河排污口数量、入河排污量、主要污染物入河(湖)量等;
c) 河流(湖泊)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包括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干流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等;
d) 流域矿山冶炼工业分布、河流(湖泊)内源性污染状况(包括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场)等;
e) 河流(湖泊)船舶污染分布与防治现状。
5.3.3.4 水环境现状
水环境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水文站点、水质监测断面布设和水质、水量监测情况;
b) 河流(湖泊)近 3 年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湖泊富营养化状况,水质评价按照 GB 3838、
SL 395 的规定执行;
c) 河流沿线、湖泊周边工业垃圾、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收集方式、转运情况等;
d) 河流(湖泊)黑臭水体及劣 V 类水体分布、范围及其治理情况等。
5.3.3.5 水生态现状
水生态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重
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管理保护现状,以及河流(湖泊)水生生物
多样性、土著鱼类、特种物种情况等;
b) 流域内水土保持情况,包括现状水土流失情况和治理情况等;
c) 河流(湖泊)水系连通性现状;
d) 河流(湖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生态水位)保障情况;
e) 血吸虫病疫区、血吸虫病防治现状情况等。
5.3.3.6 水安全现状
水安全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堤防、闸站、水库、蓄滞洪区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等;
b) 河流(湖泊)现状防洪排涝达标情况等。
5.3.3.7 执法监管现状
执法监管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执法监督组织体系、联席会议制度、跨区或上下游联防联控(治)机制、法规制
度建设情况等;
b) 河流(湖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人员经费、装备、信息化等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等;
c) 河流(湖泊)日常巡查、跨区域联防联控、多部门联合执法情况等。
5.3.3.8 水文化保护现状
调查河流(湖泊)水文化保护与传承现状,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文化建设;
b) 岸线文化建设;
3
DB42/T 2328—2024
c) 特色水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以及社会影响力等情况。
5.3.4 存在的问题
立足于河流(湖泊)实际,按照维护河流(湖泊)健康的要求,从有利于河(湖)长清晰掌握河流
(湖泊)情况的角度出发,梳理提出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
修复、水安全保障、执法监管、水文化保护等方面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分析成因。问题宜突出重点
和区分轻重缓急。
管理保护目标
5.4.1 河流(湖泊)功能定位
结合河流(湖泊)现状存在问题及相关管理要求,复核河流(湖泊)在防洪、生态、供水、灌溉等
方面的主要功能定位。
5.4.2 管理保护目标和指标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河流(湖泊)功能定位及相关规划和管理要求,提出实施期内河流(湖
泊)管理保护目标,并分解细化各项指标,指标选取可参考表1。表1中防洪工程防洪要求按照GB 50201
的规定执行;水质要求按照GB 3838的规定执行;污水排放要求按照GB 18918的规定执行;河流(湖泊)
岸线管理划界按照DB42/T 1988的规定执行。
表1 一河(湖)一策方案指标体系
序号 目标项 主要指标 单位 现状值 预期值 指标 类型
1 水资源 保护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根据河流 (湖泊)具 体情况选用 为约束性指 标或预期性 指标
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m 3/万元
3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4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5 控制断面(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满 足程度(适用于河流) %
6 生态水位满足程度(适用于湖泊) %
7 水域岸 线管理 保护 河流(湖泊)岸线管理范围划界及 确权比例 %
8 滨岸带植被覆盖率 %
9 自然岸线保有率 %
10 水污染 防治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地级城市、县级城市、乡镇) %
11 工业企业污水达标处理率 (在线监测) %
12 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率 %
13 水环境 治理 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 %
14 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
15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6 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 %
17 水生态 修复 达到血吸虫传播阻断标准 /
18 水土保持率 %
19 退垸(田、渔)还湖 亩
20 水安全 保障 防洪工程达标率 %
21 排涝工程达标率 %
22 河 (湖) 长制制 度建设 和执法 监管 工作措施、目标、制度落实 /
23 执法队伍与装备建设 /
24 日常监管是否及时到位 /
4
DB42/T 2328—2024
表 1 一河(湖)一策方案指标体系(续)
序号 目标项 主要指标 单位 现状值 预期值 指标 类型
25 水文化 保护 宣传力度 / 根据河流 (湖泊)具 体情况选用 为约束性指 标或预期性 指标
26 全民参与程度 /
27 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
28 健康 状况 河流(湖泊)健康状况 /
管理保护措施
5.5.1 基本要求
根据管理与保护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河段、分区域提出管理保护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
分工。各项措施宜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关联性和耦合性,注重措施与问题的对应性,突出管理保护
的重点和难点,体现河流(湖泊)特点和流域特色。
5.5.2 管理保护措施内容
5.5.2.1 水资源保护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
a) 根据河流(湖泊)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现状,制定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负面清单;
b)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c)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d) 节水型社会建设;
e) 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f)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g) 重要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保障措施和调度方案制定等;
h) 规范取用水行为,提高节水水平。
5.5.2.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
a) 从划定河流(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权属角度提出措施;对已划定河流(湖泊)管理范
围的,从严格实行分区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制定措施;
b) 开展河道自然岸线本底调查,编制河流(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保护区、保留区、
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分区要求制定管控措施;
c) 从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大乱占滥用河流(湖泊)岸线行为的处罚力
度要求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
d) 制定或完善河流(湖泊)采砂监管措施;
e) 按照河流(湖泊)岸线功能区划,从分区细化河流(湖泊)岸线开发强度控制要求、整治非法
占用岸线等方面制定措施,明确准入和负面清单。
5.5.2.3 水污染防治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污染防治措施:
a) 入河排污口监测和整治;
b) 截污纳管,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
c)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d) 重点排污企业整治;
e) 从“减源”“拦截”“修复”三个方面着手,制定河流(湖泊)面源污染治理措施;
f) 分析内源污染类型与强度,制定内源污染控制措施;
g) 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养殖,提出相应方案;
h) 依据严格控制入河流(湖泊)排污总量要求,制定或完善监管措施;
5
DB42/T 2328—2024
i) 对干流水质影响较大的支流,提出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
5.5.2.4 水环境治理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环境治理措施:
a) 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b) 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c)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d) 完善水质断面监测、水环境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等。
5.5.2.5 水生态修复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生态修复措施:
a) 对于存在重要珍稀和保护生物物种的河流(湖泊),按照水生生物种类及其生存特征,从保障
水量、水质和生态需水以及相关生境要求等方面,提出河流(湖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具体
措施;
b) 按照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河流(湖泊)生态流量(生态水位)保障措施;
c) 在水生态修复的总体框架下,按逐步恢复水体连通的要求,制定河流(湖泊)水系的纵向、横
向连通等方案或措施;
d) 根据水土流失监测预防和治理要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等治理措施;
e) 对于有明确生态修复要求的河流(湖泊),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提出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
湖实施方案;
f) 血吸虫病疫区宜根据防疫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防疫措施,达到血吸虫传播阻断标准的要求。
5.5.2.6 水安全保障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安全保障措施:
a) 根据相关规划和现状调查,查找河流(湖泊)在蓄、挡、泄、分、排、调等方面的突出短板问
题;
b) 提出防洪排涝达标建设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障河流(湖泊)防洪排涝安全。
5.5.2.7 执法监管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完善执法监管措施:
a) 河(湖)长制执法监督组织机构;
b) 法规制度;
c) 工作人员、装备、信息化、经费;
d) 河流(湖泊)日常巡查、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能力建设等。
5.5.2.8 水文化保护措施
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水文化保护与传承措施:
a) 按照人民至上理念、人水和谐共生的要求,制定相应水文化保护与传承措施;
b) 按照体现当地民俗特色、营造人水和谐共生新格局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如发掘河流(湖泊)
及水利工程的文化价值和打造水地标、水品牌、非遗水工程、科普水阵地等;
c) 按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文化旅游发展要求,以丰富水文化内涵和魅力为目标,制定相关
措施,如特色亲水休闲游、生态游、田园体验游等;
d) 以推进公众积极参与河流(湖泊)管理保护为目标,制定和完善水文化保护与传承措施,如宣
传、教育、科普、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等。
5.5.2.9 其他
形成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公众满意度调查可参考附录D;绘制流域水系示意图和
河流(湖泊)的一河(湖)一策工作图。工作图宜根据河流(湖泊)实际需求,选取能说明河流(湖泊)
主要问题、体现河流(湖泊)特色、反映“策”的相关重点内容,如主要水利工程和涉水设施分布,主
要水厂、取水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重点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等的取水口、排污口位置;水功能区
6
DB42/T 2328—2024
划、国控和省控水质监测断面、跨行政区水质水量监测断面、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等分布情况以及水质目
标;河流(湖泊)主要问题、重点措施、责任清单等。
行动计划
宜根据河流(湖泊)管理保护目标、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各项措施,以有的放矢、确有必要、
切实可行为原则制定行动计划,提出分年度目标,制定分年度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宜加强河(湖)长的
组织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保障措施
5.7.1 组织保障措施
宜明确组织架构,提出决策执行、协作协调、责任考核等机制的意见建议。
5.7.2 经费保障措施。
宜提出保障方案实施的资金筹措渠道等。
5.7.3 制度保障措施。
宜提出建立或完善河(湖)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监督制度、考核问责
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的建议等。
5.7.4 监督保障措施。
宜提出监督指导、提升监管效率等的保障措施。
5.7.5 队伍保障措施。
宜提出队伍能力建设的办法和措施等。
6 标准实施及评价
结合本文件包括一般规定、编制内容中上一轮实施情况、河流(湖泊)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管理
保护目标和措施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
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适用对象和场景,了解编制人员和相关单位使
用标准的培训需求,针对编制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动相关编制单位、河湖管理单位等学习和掌握标准,并能结合河流湖泊实际情
况和工作实际需要使用标准。在标准颁布实施后的 1 月内组织标准主要起草人完成标准实施方案制定,
并报标准归口单位备案,同时编制完成标准宣贯讲义。
本文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主要包括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单位和人员、河流湖泊各级管理单位
和人员等。
标准实施主要在服务管理活动中开展,为编制人员提供指导和依据,为相关河流湖泊管理人员提
供技术指南。
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
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为此,文件起草单位将结合标准宣贯,每年组织 1 次标准实施检查,也检
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
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标准实施
评价。
在标准实施 1 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
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不仅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客户满意度、规范性、效率、节约、节
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
考,通过评价标准促进标准的持续完善。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
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7
DB42/T 2328—2024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 E。
8
DB42/T 2328—2024
附 A A A
录
(资料性)
《XXX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提纲样式
图A.1给出了《XXX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提纲样式。
图A.1 《XXX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提纲样式
9
DB42/T 2328—2024
附 B B B
录
(资料性)
XXX 河段(湖片)目标任务分解表
河段(湖片)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表B.1。
表B.1 XXX 河段(湖片)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
主要
单位
河段(湖片)总目标
河段(湖片)目标值分解表
xxx 县、
xxx 县、
xxx 县、
xxx 县、
标
指标
现状
预期
市、区
市、区
市、区
市、区
项
现状 预期 现状 预期 现状 预期 现状 预期
1
2
3
…
注1:目标项包括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执法监管、水文化
保护等;
注2:主要指标,如水资源保护可选择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等;
注3:河段(湖片)总目标为以河段(湖片)为评价单元的现状和预期指标,预期指标可以相关规划、三条红线等作
为依据;
注4:河段(湖片)目标值分解是指将河段(湖片)总体目标值分解到沿线各县市区;
注5:可结合各地工作需要,对表格样式进行适当调整。
10
DB42/T 2328—2024
附 C C C
录
(资料性)
XXX 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清单详见表C.1。
表C.1 XXX 河段(湖片)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序号 类型 问题清单 措施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主要 问题 所在 位置 主要 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 部门 配合部门 河(湖)长 级别
1
2
3
…
注1:类型包括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执法监管、水文化保 护等; 注2:主要问题,比如水资源保护问题有用水总量超标等; 注3:所在位置为问题涉及河段(湖片)所在的行政区; 注4:主要措施可采用行政、经济、工程等多种形式,如严格取水审批等; 注5:河(湖)长级别根据问题描述,明确对应的河(湖)长,如涉及全流域的重大问题,一般宜为本编制层级最高 级河(湖)长; 注6:可结合各地工作需要,对表格样式进行适当调整。
11
DB42/T 2328—2024
附 D D D
录
(资料性)
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公众满意度调查表详见表D.1。
表D.1 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县(市)
居住地址
类别 序号 调查项目 很满意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很不 满意
河流 (湖泊) 状况 1 河流(湖泊)水质改善状况(是否清 洁、有污染等)
2 河流(湖泊)水量状况(河流水量、湖 泊水位及流态等)
3 河流(湖泊)水生动植物状况(例如鱼 类、水草等生长情况)
4 河流(湖泊)滩地自然状况
5 河流(湖泊)风景及驳岸状况
河(湖) 长制工作情 况 6 河(湖)长制工作总体评价
7 本地水环境(污染)信息公开情况
8 河(湖)长公示牌及宣传工作
9 河流(湖泊)问题反映渠道畅通及反馈 工作情况
10 河流(湖泊)周边乱占、乱采、乱堆、 乱建现象清理情况
11 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工作
12 河流(湖泊)治理带来幸福感
13 对当地政府治水工作的信心
意见和 建议 对目前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12
DB42/T 2328—2024
附 E E E
录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详见表E.1。
表E.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及编号
总体评价 适用性 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 相匹配? 是 否
协调性 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 是 否
执行情况 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 相关工作? 是 否
实施信息 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 是 否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修改意见 总体意见 适用 修改 废止
具体修改意见 需修改章节: 具体修改意见:
反馈渠道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