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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中 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H 361 0135—2020
代替 Q/SH 361 0135-2016
加氢保护催化剂
2020-01-08发布 2020-02-10实施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发 布
Q/SH 361 0135—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SH 361 0135-2016《加氢保护催化剂》。
本标准与Q/SH 361 0135-201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检验分类和型式检验(见4.1,2016年版的4.1).
本标准由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技术信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中柱、曹坤、方湘平。
本标准于2016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SH 361 0135—2020
加氢保护催化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γ -A1:0为载体,浸渍一定的活性组分而制成的加氢保护催化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煤化企业加氢装置,与主剂配套使用,用来保护主剂活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816 催化剂和吸附剂表面积测定法
Q/SH 361 230 炼油催化剂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SH 361 913 催化加氢、重整催化剂孔体积和孔径的测定 低温氮吸附法
Q/SH 361 920 条状和球状催化剂样品的采取与混合法
Q/SH 361 926 条状催化剂径向强度的测定
Q/SH 361 508 加氢保护催化剂的活性评价
Q/SH 3360 237 催化裂化汽油加氢脱双烯催化剂评价方法
3 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产品分类和代号
本标准产品根据产品活性组分和性能划分为四个品种其名称、代号和活性组分见表1.
表1 加氢保护催化剂的产品名称和代号
产品名称 代 号 活性细分
RG-1加氢保护催化剂 BG-1 钳擦系
RGO-1加氢保护锥化剂 RG0-1 铅镍系
RCO-2加氢保护催化剂 3G0-2 铅镍系
RCO-3加氢保护氧化剂 3G0-3 铅钻系
3.2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加氢保护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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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361 0135—2020
表2 加氢保护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日 质 量指 标 试验方法
BG-L 890-1 BG9-2 RG0-3
外观 截面为三叶草的条状物或其他异形物 截面为三叶草的条状物或拉西环 日测
比表面积/(m/g) 不小于 180 170 170 150 GB/T 5816
孔体积/(π/g) 不小于 0.60 0.40 0.50 0.40 Q/SE361 913
径向强度/ (N/m) 不小于 12.0 12.0 12.0 12.0 Q/SE 361 926
活性脱铁率(质量分数)/% 不小于脱酸活性/%(产品/标样) 不小于二烯饱和率(产品一标样)的绝对值(圆量分数)/% 不大于 80— ·90— ——5 ·—— 4/5=361 988
活性二烯泡和率(产品一样)的绝对值(质量)分数)/% 不大于 · — — 5 Q/SH 3360 237
注:当用户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4.1.1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4.1.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表2中所规定的所有项目,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1.3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表2中规定的除活性外的其他项目。
4.2 组批
以生产装置连续生产的产量不大于15 t的产品为1个生产批,每生产批进行物化性质分析。每不大于10个生产批组成1个检验批。
4.3 采样
按Q/SH 361 920的规定进行。
4.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表2中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出厂检验的结果如果有某项指标不符合表2中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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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361 0135—2020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所属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Q/SH 361 230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