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10
CCS A 16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3177—2024
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指南
2024 - 11 - 14 发布
2025 - 02 - 14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3177—202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服务组织 ............................................................................2
6 服务流程 ............................................................................2
7 服务内容及质量 ......................................................................4
8 持续改进 ............................................................................6
I
DB14/T 317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商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SXS/TC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艳、李树勇、郭武、关镝、石鑫、王晓莉、王剑、郭小玉、贺国庆。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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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组织、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质量、持续改进等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招商引资部门组织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活动。相关商协会及具有招商引资职
能的组织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商引资
政府或企业为了吸引外部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与活动,为潜在的投资
者提供优惠条件和服务,以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
3.2
招商引资项目
省外自然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注册企业直接投资或与本省行政区域
相关单位开展合作等方式开展的项目。
3.3
意向项目
经信息收集、宣传推介和项目谋划,挖掘出或吸引到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意愿在本省行政
区域内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
3.4
签约项目
经考察洽谈、审核论证后,签订了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正式合同(不包含意向、框架合作
协议和备忘录)的招商引资项目。
4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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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科学规划
准确把握地方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服务精准性。
4.2 坚守底线
坚守地方生态环保、节能降耗和产业安全等方面的政策、财政红线和底线,提升服务合规性。
4.3 优化服务
完善服务内容,提供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提升服务高效性。
4.4 协同发展
破除各地招商政策、产业需求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壁垒,提升服务协同性。
5 服务组织
5.1 有规划布局能够满足接待服务、政策宣传解读、人员培训、交流座谈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需要的
固定工作场所,并配备日常办公、信息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方面的设施设备。
5.2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服务人员,满足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规划编制、可行性分
析、协调管理、帮办代办、跟踪服务、数据维护等服务需求。
5.3 建立具备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的专家智库,为招商引资项目在促进产业发展、推动
技术创新、符合节能环保、确保安全合规、带动经济提升等方面的需求提供支持。
5.4 建立健全评估、决策、服务、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相关机制。
5.5 宜积极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的集成化、一体化、高效
化发展:
—— 招商引资项目跟踪、企业诉求处理及效益评价;
—— 惠企政策提供及接口集成;
—— 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及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共享;
—— 科技、人力资源、金融、法律等服务的供需对接。
6 服务流程
6.1 服务流程分为项目谋划、考察洽谈、评估论证、组织签约、推动落地、效益及履约情况评价等。
6.2 各流程具体环节及内容参见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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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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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服务内容及质量
7.1 项目谋划
7.1.1 灵活运用大数据平台、新媒体、会展等方式,多部门多层次联动,广泛收集招商引资信息。
7.1.2 收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产业情况:国内外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前景和当地产业发展
政策、规划及发展现状等;
—— 企业情况:国内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发展布局、发展特点、投资意向及当地企业布局、
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市场份额、投资需求等。
7.1.3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立足地方资源禀赋条件和特色优势,编制招商引资规划,绘制招商引资产
业图谱等项目资料。
7.1.4 根据招商引资规划和当地承载能力,筛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策划、包装和推介,通过资
本招商、场景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寻找投资方达成投资意向。
7.2 考察洽谈
7.2.1 对于满足供需双方初步需求的意向项目,组织相关方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洽谈,其中:
—— 现场考察形式可为来访考察和外出考察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规模及基础建设、工艺设
计、设备使用、建设规划、用地需求、环境影响、科技含量、产能产值、税收贡献等方面的
可行性及投资方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信用记录等;
—— 洽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用地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就业、效益分
配、长远支持等内容。
7.2.2 根据考察洽谈情况编制招商引资项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意向项目投资方基本信息及其涉诉、
信用和历史履约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可行性、投资额度、进展计划、预计风险、下步计划等事项。
7.2.3 经考察洽谈,对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所需要素无法匹配但可在其他地区落地的意向项目,可
进行信息共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在省内流转,避免项目流失。
7.3 评估论证
7.3.1 组织智库相关专家,基于当地政策要求对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内容进行综合测算和审核评估,形
成评估结果。
7.3.2 通过评估的意向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重点内容的论证,出具论证意见。论证的主要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建设用地及相关区域绿地、树木以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或拆除事项;
—— 对气象探测、生态环境、自然灾害、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影响;
—— 对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灌排工程设施等方面的影响;
—— 对文物保护、文化传承、考古研究等方面的影响;
—— 对矿产资源的影响;
—— 对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影响;
—— 企业背景调查、项目可行性、风险及发展前景情况;
—— 项目所需保障要素以及政策支持情况;
—— 计划产值和税收预期情况;
—— 带动劳动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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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动技术创新情况。
7.4 组织签约
7.4.1 通过评估论证的意向项目,协助签约主体起草签约合同。签约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
—— 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7.4.2 将合同发至涉及部门或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
7.4.3 审查完成后,组织签约主体及相关方召开合同签订决策会议,或提报相关会议,确定签约事宜,
并配合完成签约。
7.4.4 根据完成签约的合同内容和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制定实施方案,配备服务人员,细化签约项目落
地时间进度、任务分工等内容。
7.5 推动落地
7.5.1 服务人员根据签约项目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偿提供从注册到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全过
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汽)、排水、通信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
服务。
7.5.2 在法律政策允许下,服务人员根据签约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协助投资方完成合同承诺事项的兑
现,督促开工建设。
7.5.3 因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导致签约项目无法推进的,服务人员协助签约双方申请项目退出,并配合
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等手续。
7.5.4 签约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服务人员配合签约双方及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
土地、环保、能耗等监管内容开展验收。未达到验收内容和要求的,配合企业整改完善。
7.5.5 宜通过入企服务、座谈访谈、视频会议、接待投诉等方式,对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情
况进行现场监督和跟踪服务,对签约双方反馈的跨部门、跨区域、跨级别重难点问题、安全问题进行协
调解决和沟通反馈。
7.6 效益及履约情况评价
结合产业和行业特点,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签约后的推进情况、投资强度、
亩均产出、实际贡献、创造就业等进行综合效益评价和企业履约情况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
7.7 相关服务
7.7.1 宜建立和完善公开共享、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和产业信息库,畅通供需双方信息获取的渠道。
7.7.2 宜组织本地区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会议、博览会、展会等活动,宣传投资环境、招商
政策,推广资源禀赋条件和特色优势项目。
7.7.3 宜配合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人力资源支持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招聘平台、协助基本劳
动保障落实和人才落户、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
7.7.4 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税政策,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解答、协助办税和搭建政、银、
企对接平台等方面的服务。
7.7.5 宜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执法及生效判决执行、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对接、
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7.7.6 宜协调、引进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设施、知识产权申请及保护、科技成
果转化以及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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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持续改进
8.1 定期以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向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工作实效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8.2 根据测评结果,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等进行改进和优化,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
全流程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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