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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03/T 38-2024 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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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03 17: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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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403/T 38-2024 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 ICS 03.080 1403
CCS A16

泉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403/T 38—2024
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
2024 - 11 - 18 发布
2024 - 11 - 18 实施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3/T 38—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登记机构 ............................................................................ 2
5 登记主体 ............................................................................ 3
6 登记原则 ............................................................................ 3
7 登记时效 ............................................................................ 3
8 登记程序 ............................................................................ 3
9 合同分类 ............................................................................ 4
10 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 ................................................................. 7
11 已登记合同的变更、解除撤销 ......................................................... 7
12 异议处理 ........................................................................... 8
附录 A(规范性)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图 ....................................................9
附录 B(规范性) 技术合同登记审查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0
参考文献 .............................................................................. 11
I
DB 1403/T 38—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阳泉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阳泉市科技创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阳泉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晓霞、刘刚、赵亚民、王荣花、赵薇、霍永明。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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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技术合同的登记机构、登记主体、登记原则、登记时效及登记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技术合同中卖方所属地域为阳泉市内的合同登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
同。
3.2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
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3.3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
他人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3.4
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
使用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3.5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
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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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一般技术服务
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
3.7
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
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
3.8
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
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
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
3.9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3.10
技术交易额
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
金额。
3.11
技术交易额核定
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为委托方或受让方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
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可计入技术交易额。
3.12
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
进行核查,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进行分类登记,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
术性收入的专项管理工作。
4
登记机构
阳泉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阳泉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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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登记主体
技术合同登记主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
登记原则
卖方(进口合同由买方)按照自愿原则在所属地域内进行一次性登记。
7
登记时效
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为已生效并在有效期内的合同。
8 登记程序
8.1 登记流程图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图见附录A。
8.2
实名认证
登记主体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实名认证。
8.3
注册信息
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完善注册
信息。
8.4
申请登记
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上传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信息,提出合同登记申请,
提交登记机构审核。
8.5
合同审查
登记机构对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其主要事项是:
a) 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b) 属于哪类技术合同;
c) 核定技术交易额。
8.6 合同登记
8.6.1 予以登记
登记机构对通过审查的技术合同予以登记,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8.6.2
不予登记
登记机构对未通过审查的技术合同予以退回,并写明原因。登记主体对合同信息进行补正后重新提
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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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审查备案
技术合同予以登记后,登记主体持相关材料(见附录B)到登记机构进行现场资料审查备案。
9 合同分类
9.1 技术开发合同
9.1.1 合同要点
a)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b)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c)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9.1.2 标的范围
a) 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b) 技术改造项目;
c) 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d) 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e)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f)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g) 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
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除外);
h)
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9.1.3
不属于开发合同的情形
a)
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
b)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
c)
合同标的技术上没有创新,仅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现有产品改型、工艺
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的;
d)
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e)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
项目所订立的合同。
9.2 技术转让合同
9.2.1 合同要点
a)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
识产权成果;
b)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
的技术方案;
c)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9.2.2
不属于转让合同的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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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
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
的;
b)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随
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
件。
9.3 技术许可合同
9.3.1 合同要点
a)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
b)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
的技术方案;
c)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9.3.2 技术秘密的特点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c) 具有实用性;
d) 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9.4 技术咨询合同
9.4.1 合同要点
a)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b)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c)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9.4.2 标的范围
a) 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b) 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c) 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
可行性分析;
d)
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e)
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f)
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g)
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h)
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i)
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9.4.3
不属于咨询合同的情形
a)
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b)
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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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技术服务合同
9.5.1 合同要点
a) 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b)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
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c)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d)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9.5.2
标的范围
a)
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
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b)
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上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
流程的改进设计;
c)
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
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d)
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
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e)
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f)
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g)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
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h)
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i)
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j)
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k)
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9.5.3
不属于服务合同的情形
a)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
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
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b)
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c)
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d)
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9.5.4
技术培训合同
9.5.4.1
技术培训合同要点
a)
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b)
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9.5.4.2
不属于培训合同的情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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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b) 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9.5.5 技术中介合同
9.5.5.1 技术中介合同要点
a) 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b) 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c) 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9.5.5.2 订立的两种形式
a) 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b) 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10 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
存在以下的情况的技术合同是不予进行登记的:
a)
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
b)
非技术合同;
c)
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d)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
e)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
f)
当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g)
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
h)
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i)
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j)
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k)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其条款含有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
发,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
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l)
一方以欺诈、协迫手段订立技术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
m)
委托代理人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书,委托书载
明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事委托权限、委托时效。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效代理订立的技术
合同不予登记,但被代理人追认或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n)
以法人内部职能机构、课题组和群众组织为一方当事人订立的技术合同,不予登记。但有法
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情况除外;
o) 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
11 已登记合同的变更、解除撤销
11.1 合同变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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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的技术合同,经当事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由登记主体向原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申
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由原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登记机构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登记内容。
11.2
合同解除撤销
已登记的技术合同,经当事各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应由登记主体向原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并出具相关
证明。经登记机构审核确认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12
异议处理
登记主体或有关部门对技术合同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
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最终确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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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规范性)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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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B B

(规范性)
技术合同登记审查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B.1
主要材料
a)
书面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原件一份;涉外合同除外文版原件外,同时还需提供完整的翻译件一
份;
b)
首次认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
技术开发合同应提供开发技术的创新要点说明;
d)
技术转让合同应提供转让技术的权属证明;
e)
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应提供相应的知识产
权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
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
标的涉及未公开的技术的,应提供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单位开具的技
术秘密权属证明原件。
B.2
其他材料
a)
非法人、组织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
权证明;
b)
委托代理人代办合同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c)
承担政府项目而订立的合同,应提供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
涉外技术交易合同应提供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
个人转让技术需提供非职务技术成果证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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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2]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
政字〔2000〕063号
[3] 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科发〔2001〕75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5]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2年11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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