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DB61/T 506.1-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

DB61/T 506.1-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374.03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12 15:25:56



相关搜索: 系统 结构 系统 技术规范 性能 检票 性能

内容简介

DB61/T 506.1-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 ICS 93.080 DB61
CCS Q 84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506.1—2024
代替 DB/T 506.1-2010、DB/T 506.3-2010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system for urban rail transit - part
1:system structure, function and performance
2024 - 09 - 24 发布
2024 - 10 - 24 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1/T 506.1—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系统结构 ........................................................................... 2
6
系统功能 ........................................................................... 4
7
系统性能 .......................................................................... 10
8
系统测试 .......................................................................... 12
参考文献 ............................................................................. 13
I
DB61/T 506.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61/T 506《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DB61/T 506分为7个
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编码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乘车凭证;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4部分:通信数据接口;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读写器;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6部分:密钥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人机界面。
本文件代替DB61/ T 506.1-2010《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 第1部分:总则》、DB61/ T
506.3-2010《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 第3部分:终端设备与票卡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与DB61/
T 506.1-2010、DB61/ T 506.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订了自动售检票系统结构(见第5章);
b)修订了自动售检票系统功能,增加了二维码乘车业务及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功能(见第6章)。
c)增加了二维码乘车业务及及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功能性能(见第6章第5节、见第6章第6节);
d)修订了自动售检票系统性能(见第7章);
e)增加了“系统测试”(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小码联城科技
有限公司、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跟党、侯久望、胡建侠、曹双胜、王治根、单华军、何平、陈建萍、陈楚、
管宏、章涛、代建风、邓秋雄、张国庆、苏卫华、唐达颖、姚霞。
本文件由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文件201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DB61/ T 506.1-2010、DB61/ T 506.3-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9-89093123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26号
邮编:710065
II
DB61/T 506.1—2024
引 言
随着自动售检票系统升级改造及互联网技术发展,现行技术标准已不能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
票系统业务发展需求,在DB61/T 506-2010《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对各
级系统结构体系、功能与软硬件要求等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以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建
设及系统改造。
III
DB61/T 506.1—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系统结构、工程及性能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结构、系统功能、系统性能及系统测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自动售检票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公交化运营的其它轨道交
通制式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各等级基本要求
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0907-2007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
CJJ/T 162-201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检测技术规程
JT/T 1179-2018 交通一卡通二维码支付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动售检票系统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实现轨道交通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清分、管理等全过程的自动化系统。
3.2
乘车凭证 ticket/cardcassengers coucher
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乘客乘行的凭证载体,包括实体票卡和虚拟票卡。
3.3
清分清算及线路管理中心系统 AFC clearing & multi-line center
发行和管理轨道交通乘车凭证,实现客流统计、收益清分,并具有与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进行
清分功能的系统。
1
DB61/T 506.1—2024
3.4
车站计算机系统 station computer system
管理车站级的设备运行、票务管理、客流统计等的系统。
3.5
车站终端设备 st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安装于各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并进行乘车凭证发售、检票、充值、验票分析等读写交易处理的设备。
3.6
二维码乘车业务系统 two-dimensional code ride business system
通过扫码设备进行扫描和识别二维码,实现进出站与后台计费的系统。
3.7
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系统 biometric ride-hailing business system
通过人体生物识别技术实现进出站与后台计费的系统。
4
缩略语
AFC 自动售检票系统(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ACLC 清分清算及线路管理中心系统(AFC clearing & multi-line center)
ACC 清分系统(AFC clearing center)
LCCS 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line central computer system)
E/S 车票编码/分拣机(encoder/sorter)
SAM 安全存取模块(secure access module)
SC 车站计算机(station computer)
STE 车站终端设备(st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TVM 自动售票机(automatic ticket vending machine)
AGM 自动检票机(automatic gate machine)
BOM半自动售票机(booking office machine)
PST 乘客综合服务终端 (passenger integrated service terminal)
PCA 便携式验票机(portable analysis checking)
OD 交通出行量 (origin destination)
ITP 互联网票务平台(internet ticketing platform)
5 系统结构
5.1 AFC 系统总体架构
5.1.1 根据线网建设规模、运营管理模式及业务需求可进行层级间融合调整。
ACC与LCCS合并为ACLC系统。
5.1.2
AFC 系统宜分为四个层级:
2
DB61/T 506.1—2024
a)
第一层:清分清算及线路中心管理系统(ACLC);
b)
第二层:车站计算机系统(SC);
c)
第三层:车站终端设备(STE);
d)
第四层:乘车凭证。
AFC系统逻辑架构图见图1。
图 1
系统逻辑架构图
5.1.3
云平台下的 AFC 系统架构
系统部署在云平台时,通过将软硬件逻辑化为资源池,为AFC业务提供IaaS+PaaS层云服务,将传
统的五层AFC系统架构扁平化为云端-终端两层,ACLC、SC由云端承载。
5.2
系统硬件结构
5.2.1
中央层
宜包括服务器、工作站、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票卡发行设备等。
5.2.2
车站层
宜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等。
5.2.3
终端层
应包括检票类、售票类及相关配套设备。
5.3
系统软件结构
系统软件应具备轨道交通线网票款清分清算、客流及收益数据统计、线路运营管理、车站运营管理、
票务管理、设备监视和维修维护管理、乘车凭证发售、检票、退票、补票、充值等读写交易处理等功能,
按照软件结构划分,分别归属于中央管理层、车站管理层、终端设备层。
3
DB61/T 506.1—2024
5.3.1
中央管理层
中央管理层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宜包括清分管理、二维码乘车支付、生物特征乘车支付等;
b)
宜负责线网乘车凭证发行管理、线网运营管理、客流统计及收益清分;
c)
宜负责线路运营管理。
5.3.2
车站管理层
实现车站设备监控、运营管理、票务管理及数据统计等功能。
5.3.3
终端设备层
实现车站内售票、检票、补票、查询等功能。
5.4 系统安全
5.4.1 整体安全
系统应符合 GB/T 22239-2019 中第 8 章的规定,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应符合 GB/T 22240-2020 的
规定,满足网络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要求。
5.4.2
系统可靠性
系统的关键设备应冗余设置;任何一个子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正常运行;当故障
解除后,子系统可以自动进行恢复处理。
5.4.3
数据安全
系统数据应符合GB/T 37932-2019中的数据交易安全规定,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6 系统功能
6.1 ACLC 管理
6.1.1 清分管理
清分管理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接收下层上传的交易数据,对交易数据有效性进行检查;
b)
支持不同票种、票制、不同交易种类的清分;
c)
根据清分规则,对各线路、各运营单位票款收入进行清分;
d)
支持与外部系统清分、对账、异议申诉和调账。
e)
支持对所辖某一 SC 设置并下发运营模式命令,并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
6.1.2
参数管理
6.1.2.1
线网类参数
应能定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车站、换乘位置、区段信息,并能编辑新增车站、线路、区段,验证
测试后下发至线路生效。
4
DB61/T 506.1—2024
6.1.2.2
产品类参数
应能定义城市轨道交通 AFC 系统车票相关信息,并能编辑新增车票种类或更改车票使用规则,验
证测试后下发至线路生效。
6.1.2.3
票价类参数
票价类参数应定义 AFC 系统车票票价及费率相关信息。ACLC 应能编辑车票费率,验证测试后下
发至线路生效。
6.1.2.4
黑名单参数
应能实现黑名单车票在 AFC 系统各终端设备上的识别与拦截,包括:
a)
黑名单设置:在 ACLC 中参数管理模块中输入/导入拟设黑名单的车票 ID 列表;
b)
黑名单参数:以参数方式生成并下发,各终端设备接受参数后立即生效;
c)
车票拦截:当被设为黑名单的车票在设备上使用时,设备应根据该张车票所属的黑名单类型作
对应的处理(拒绝进出站或锁卡),生成交易记录;
d)
车票解锁:经确认可解锁的城市轨道交通黑名单车票,应从黑名单参数中删除该项记录,重新
下发黑名单参数列表,在 BOM 进行解锁操作消除车票内黑名单锁标记后正常使用。
6.1.2.5
模式履历参数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ACLC 接收到某个车站或某条线路的模式通知,应生成模式履历参数后逐级下发至 SC,各车
站设备应按照模式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b)
模式结束时的处理流程应与模式开始时的处理流程相对应。
6.1.3
SAM 卡管理
ACLC 系统应能对 SAM 卡使用情况监控管理,建立 SAM 卡 ID 与设备间对应关系,包括:
a)
此对应关系可对交易数据合法性进行判断;
b)
初次安装 SAM 卡,ACLC 系统应能自动维护 SAM 卡和设备间对应关系;
c)
当 SAM 卡与设备对应关系发生变化时,ACLC 自动更新对应关系,并记录 SAM 卡变更事件。
d)
车票充值时应连接至 ACLC 充值认证服务器,对 ISAM 卡进行认证。
6.1.4
客流统计
应能收集、统计 AFC 系统客流数据,能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客流分布、客流预警等信息。
6.1.5
报表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ACLC 在每日清算完成后生成报表,能重新生成某日全部或部分报表;生成的报表文件存放在
报表服务器上,可通过客户端查询报表;
b)
ACLC 统一管理报表并可根据需要导出;
c)
当 ACLC 报表与 SC 报表、二维码乘车业务报表、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报表存在差异时,各
业务平台可进行差异核对。
6.2
SC 管理
5
DB61/T 506.1—2024
6.2.1
参数管理
应能接收 ACLC 下发的参数并下发到各设备,进行参数版本同步。
6.2.2
设备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在运营过程中,SC 应实时监测车站各设备状态,当设备出现故障或报警时,显示报警信息;
b)
SC 应实时监控车站设备内钱箱和票箱状态,包括空、将空、满、将满、移位、锁闭等,并在
状态异常时报警。
6.2.3
客流管理
SC 应实时监测本车站客流,对客流分布、客流报警信息进行展示。
6.2.4
模式管理
SC 应对模式进行管理及设置,当车站需进入某模式时,SC 监控工作站可设置车站进入该模式。
6.2.5
时钟管理
SC 应定期与 ACLC 同步时钟,并保证车站内时钟统一。
6.2.6
报表管理
每日运营结束后,SC 应自动生成报表。
6.3
终端设备管理
终端设备包括半自动售票机、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乘客综合服务终端。功能如下:
a)
终端设备均应能实现设备维护、参数、数据传输、网络安全、病毒防护、时钟同步、故障
自诊断、单据打印、结账及班次结算功能。
b)
半自动售票机(BOM)应能实现实体车票查询分析、发售、充值、更新、激活、延期、退款、
黑名单卡处理;二维码、人脸乘车凭证的查询分析和异常处理功能。
c)
自动售票机(TVM)应能实现现金、非现金支付、单程票发售、储值票充值、语音识别购票
功能。
d)
自动检票机(AGM)应能实现乘客通行监控、乘车凭证有效性检查、声光提示、黑名单车票
加锁、车票扣费、车票回收、二维码乘车识别过闸、生物特征识别过闸、车站紧急模式响应和
执行功能。
e)
乘客综合服务终端(PST)应能实现乘车凭证分析、自助更新、充值、延期、查询、人脸生物
特征识别、人脸注册注销、智能客服座席音视频交互、资讯信息查询、智能声音识别、自动语
音应答、乘客引导功能。
6.4 实体票卡管理
6.4.1 实体车票库存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实体车票库存和车票流转管理;
b)
实体车票库存及车票流转数据统计查询,应能统计查询线网、线路、车站的实体车票库存数量、
车票出入库数量、车票调配数量、车票配送数量、车票回收数量;
6
DB61/T 506.1—2024
c)
车票库存报表管理,应能管理线网车票库存报表、车票配送报表、车票回收报表、车票调配报
表。
6.4.2
实体车票生产管理
ACLC系统应能对E/S订单计划及车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管理。应在ACLC系统设置E/S订单计划后
下发E/S执行,E/S将订单执行情况上传ACLC系统。
6.5
二维码乘车业务运营管理
6.5.1
注册用户信息管理
应能对注册用户进行信息筛选查询(包括注册时间、用户 ID、证件号码、证件姓名、手机号等),
展示查询用户列表。
6.5.2
二维码发码平台
用户身份认证信息、手机号码,按照加密逻辑生成可识别/核验的二维码。应通过加密/解密机制和
校验机制确保二维码所含信息的安全性。功能应包括联机码生成、脱机码种子生成及二维码生成风险控
制等。
6.5.3
行程管理
提供用户乘车信息的查询展示,可设定筛选条件进行精准查询,应能追溯用户行程轨迹。
6.5.4
异常处理
应能对因采集设备的角度、光线等问题造成二维码乘车失败等信息进行处理,可设定筛选条件对乘
车异常信息进行查询统计。
6.5.5
黑名单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根据需求及算法,对误识率高或扣费成功率低的用户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纳入黑名单管理;
b)
主动纳入黑名单功能由拥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上传黑名单信息,该类乘客无法通过二维码
乘车。
6.5.6
时钟同步
应在启动时或规定时间间隔与 ACLC 进行时钟同步,支持人工修正时钟。
6.5.7
参数管理
二维码乘车业务系统应接收 ACLC 下发的各类参数并进行处理,功能如下:
a)
从 ACLC 定期更新线路参数数据,维护和管理线路参数;
b)
从 ACLC 定期更新站点参数数据,维护和管理各线路站点参数;
c)
与 ACLC 同步票价参数并支持导入,对交易异常票价进行监控管理。
6.5.8
报表管理
二维码乘车业务系统应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功能如下:
a)
根据结算日期生成二维码交易数据报表,定制数据报表,报表应分为线网、线路、站点三级;
7
DB61/T 506.1—2024
b)
报表数据核验,正常数据归档处理,报表差异核对处理,异常数据差异化处理后归档。
6.5.9
终端设备管理
6.5.9.1
终端管理
应能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终端设备信息。
6.5.9.2
终端监控
应能监控在线状态、网络延时、连接状态和硬件资源。
6.5.9.3
终端软件管理
应支持软件版本管理、人工升级及自动升级。
6.5.10
计费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接收终端上传的交易数据,进行交易有效性、行程控制、防复制校验;
b)
读取二维码乘车业务行程,根据规则完成行程匹配;
c)
根据票价参数和计费规则计算出正常匹配 OD 订单的费用;
d)
定时根据单边处理规则计算出单边 OD 订单费用。
6.5.11
支付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具备第三方支付渠道接入能力,并进行票款请款扣除;
b)
结算周期后,在第三方结算平台资金结算文件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各类结算报表。
6.5.12
离线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用户支持离线生码;
b) 终端支持离线验码,将行程数据存储在本机,待网络畅通后根据规则完成行程匹配及扣费;
c) 支持用户和终端“双离线”模式下的二维码乘车业务。
6.6 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运营管理
6.6.1 注册用户信息管理
应能对注册用户进行信息筛选查询(包括注册时间、用户 ID、是否开通生物特征识别乘车、证件
号码、证件姓名、手机号等),展示查询用户列表。
6.6.2
生物特征库管理
应能实现人体生物特征采集、认证核验、信息入库等功能:
a)
通过 APP 采集人体生物特征信息,利用活体检测方式收集乘客生物特征信息并上传至生物识
别乘车业务平台;
b)
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平台接入第三方可信人证核验平台验证乘客和证件的真实性,记录人证
核验失败的生物特征信息;
c)
认证核验成功的生物特征信息保存入人体生物特征库,支持查询、更新、新增、删除。
8
DB61/T 506.1—2024
6.6.3
行程管理
提供用户乘车信息的查询展示,应能设定筛选条件进行精准查询,追溯用户行程轨迹。
6.6.4
异常处理
应能对因采集设备的角度、光线等问题造成用户生物特征识别乘车失败等信息进行处理,可设定筛
选条件对生物特征识别乘车异常信息进行查询统计。
6.6.5
黑名单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能根据需求及算法,对误识率高或扣费成功率低的用户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纳入黑名单管理;
b)
能上传纳入黑名单的乘客生物特征信息,该类乘客将无法通过生物特征识别乘车。
6.6.6
时钟同步
应在启动时或规定时间间隔与 ACLC 进行时钟同步,支持人工修正时钟。
6.6.7
参数管理
应接收 ACLC 下发的各类参数并进行处理,功能如下:
a)
从 ACLC 定期更新线路参数数据,维护和管理线路参数;
b)
从 ACLC 定期更新站点参数数据,维护和管理各线路站点参数;
c)
与 ACLC 同步票价参数并支持导入,对交易异常票价进行监控管理。
6.6.8
报表管理
应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功能如下:
a)
根据结算日期生成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交易数据报表,应能定制数据报表,报表应分为线网、线
路、站点三级;
b) 报表数据核验,正常数据归档处理,报表差异核对处理,异常数据差异化处理后归档。
6.6.9 终端设备管理
6.6.9.1 终端管理
应能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终端设备信息。
6.6.9.2
终端监控
应能监控在线状态、网络延时、连接状态和硬件资源。
6.6.9.3
终端软件管理
应支持软件版本管理、人工升级及自动升级。
6.6.9.4
计费管理
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a)
接收终端上传的交易数据,进行交易有效性校验、行程控制校验、防复制校验;
b)
读取生物特征识别乘车业务行程,根据规则完成行程匹配;
9
DB61/T 506.1—2024
c)
上一章:DB3302/T 1166-2024 失智症老年人社区支持服务规范 下一章:DB34/T 4912-2024 二手新能源汽车鉴定评估规范

相关文章

DB11/T 1164.1-2020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系统结构及功能 DB11/T 1164.1-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及功能要求 DB61/T 506.6 -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6部分:密钥系统 DB61/T 506.2-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编码规则 DB61/T 506.3-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乘车凭证 DB61/T 506.4-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4部分:通信数据接口 DB61/T 506.5-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读写器 DB61/T 506.7-2024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人机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