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7.060
CCS A 47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3167—2024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2024 - 10 - 18 发布
2025 - 01 - 18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3167—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检测流程 ........................................................................... 2
6 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 ................................................................. 3
附录 A(资料性)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勘察表 ......................................... 6
附录 B(规范性)文物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要求 ..................................... 7
I
DB 14/T 316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气象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山西省大气探测保障中心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华明、李强、李治、胡俊青、李云飞、韩敢、褚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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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流程、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文物建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物或构筑物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1431―2023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32938-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QX 189―2013 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文物建筑
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登录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为确定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满足技术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
[来源:GB/T21431―2012,定义3.2]
雷电防护装置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
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5]
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8]
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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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9]
接地装置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10]
雷击电磁脉冲
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25]
电涌保护器 (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来源:GB 50057―2010,定义2.0.29]
4 基本要求
检测基本要求
4.1.1 文物建筑的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定期检测应安排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若对文物建筑实施
修缮,修缮工程完成后也应检测一次。
4.1.2 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
4.1.3 检测应当在文物保护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两名或以上检测人员承担,避免对文物建筑造成损伤。
4.1.4 防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应在无降雨、无积水和非冻土条件下进行。
4.1.5 检测设备应符合 GB/T32938 第 9 章的规定。
文物保护基本要求
4.2.1 检测工作应遵照文物保护优先的原则。
4.2.2 在文物建筑屋面检测时,应注意文物建筑的承重能力,不应在承重能力较差的材料上站立或行
走,不应扰动屋顶瓦件和兽头。
4.2.3 测量接地电阻值时,接地电极宜布置在土壤地段,不应在文物建筑周边受保护地面地砖缝隙处
插入接地极。
5 检测流程
接受委托
5.1.1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时,应了解受检单位的要求、文物建筑保护级别和要求等。
现场勘察
5.2.1 现场勘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文物建筑物防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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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了解文物建筑及周边情况;
c)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资料、隐蔽工程等相关资料。
5.2.2 勘察按照附录 A 填写。
制定检测方案
5.3.1 检测机构应根据勘察结果制定检测方案,并与受检单位确认。
5.3.2 检测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 检测范围及具体项目;
b) 现场作业方案;
c) 检测工作应注意事项。
实施检测
5.4.1 主要检测项目如下:
a) 接闪器;
b) 引下线;
c) 接地装置;
d) 等电位连接;
e) 电涌保护器。
5.4.2 检测内容、技术要求应按照第 6 章进行。
5.4.3 检测过程中应记录检测原始数据,原始记录应符合 GB/T21431 相关要求。
出具检测报告
5.5.1 现场检测完成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5.5.2 检测报告样式及内容应符合 GB/T21431 相关要求。
报告存档
5.6.1 检测机构应将检测报告连同勘察报告、检测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
5.6.2 存档要求应满足 GB/T32938-2016 要求。
6 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
基本检查
6.1.1 检查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等装置的材质、直径、截面积、厚度、焊接工艺、
防腐工艺等项目是否符合 QX 189 规定。
6.1.2 检查雷电防护装置的安装工艺是否符合 QX 189 要求,是否平整顺直,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
可靠,否能承受 49N 的拉力,焊接是否牢靠。
6.1.3 雷电防护装置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断裂及严重锈蚀现象。
接闪器
6.2.1 计算接闪器保护范围及其与保护物之间的安全距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2 检查接闪带(网)应沿文物建筑屋面的正脊、垂脊、戗脊、屋面檐角、吻兽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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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形敷设,屋面正脊兽等装饰物应置于接闪带(网)之下。接闪带在建筑物垂脊、戗脊的端头应外延不
少于 15cm。
6.2.3 不得利用接收天线、广播电视天线杆作为接闪器来保护文物建筑物。
6.2.4 检查接闪器有无线缆绑缚情况,接闪器上不应绑扎或悬挂各类电气和电子线路。
6.2.5 测试文物建筑屋面上的金属物体,如宝瓶、鳌头等与接闪器的电气连接。
6.2.6 检查作为接闪器的大尺寸金属物,如铁杵、铁链、金属宝顶等是否符合接闪器材料规格,并测
试金属构件与防雷装置的电气连接。
6.2.7 测试接闪器与每一根引下线的电气连接。
6.2.8 以上检查、测试、计算的结果应符合设计与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表 B.1 和 B.4 的要求。
引下线
6.3.1 应检查引下线固定方式:
a) 沿墙体敷设的引下线的固定支架其固定位置应选择构件接缝处,不应直接钉入;
b) 沿文物建筑木结构敷设时,引下线或固定支架应采取抱箍等不损伤文物构件的方式固定,并
与木结构之间做绝缘处理。
6.3.2 当引下线明敷时,检查其支持卡间距应均匀,水平或垂直部分 0.5m~1.0 m,弯曲部分 0.3m~
0.5 m。
6.3.3 检查各类电气和电子线路与引下线之间距离。其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1m,交叉净距不应小于 0.3m。
6.3.4 记录、测量引下线布置的总根数及每相邻两根引下线的距离。
6.3.5 测试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3.6 采用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其距地面 0.3 米至 1.7 米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处应有明显标志。
6.3.7 专设引下线有无附着线缆,测量与其它电源信号线缆的间距;
6.3.8 在引下线入地处,易受机械损伤处,地上 1.7m 至地下 0.3m 的一段应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
管或橡胶管加以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3.9 以上检查、测试、计算的结果应符合设计与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表 B.2 的要求。
接地装置
6.4.1 检查、计算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之间的距离。
6.4.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6.4.3 以上检查、测试、计算的结果应符合设计与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表 B.3 的要求。
等电位连接
6.5.1 检查穿过各雷电防护区交界的金属部件,以及建筑物内的设备、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缆金
属外皮、金属构架、钢屋架、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应就近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连接带(板)作等电
位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5.2 测量等电位连接带的接地电阻。
6.5.3 以上检查、测试的结果应符合设计与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表 B.4 的要求。
电涌保护器
6.6.1 检查各级 SPD 布置、主要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GB50057-2010。
6.6.2 检查 SPD 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无裂痕和烧灼痕或变形,SPD 的标志应完整和清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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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指示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6.3 检查各级 SPD 的连接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超过 0.5m,连接线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
6.6.4 测试 SPD 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7.3 的要求。
6.6.5 以上检查、测试的结果应符合设计与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表 B.4 的要求。
测试阻值的要求
6.7.1 第一类防雷文物筑物采用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第二类防雷
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Ω。
6.7.2 当文物建筑物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
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按各系统要求中的最小值确定。
6.7.3 当采取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时,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物其过渡电阻不宜大于 0.03
Ω,其余建筑物不宜大于 0.2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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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资料性)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勘察表
A.1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勘察表,见表 A.1。
表A.1 表 A.1 勘察表
项 目 备注 项 目
名称 是否对外开放 判断人员是否密集 防雷类别
屋面制式 是否易于屋面作业 地面情况 是否硬化 接闪器类型
自身结构 是否能屋面作业 屋内较大金属物 隐蔽金属物 准备仪器
高 度 是否需要梯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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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B B
录
(规范性)
文物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要求
B.1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见表 B.1。
表B.1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
名称 技术要求
接闪杆 杆长 1 m以下: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2 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 20 mm;铜材有效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杆长 1 m~2 m: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6 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 25 mm;铜材有效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其他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
接闪带 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 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铜材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其他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表 5.2.1 的规定选取。 支持卡的高度不宜小于 150 mm,间距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在吻兽等饰物处,间距可随具体情况 适当增加或缩小。
接闪网 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 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其他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
网格尺寸:一类应小于等于 10×10 或 12×8m;二类应小于等于 20×20 或 24×16 m;三类可不设接闪网。
接闪线 镀锌钢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其他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
屋面金属物 当文物建筑上有大尺寸金属物,如铁杵、铁链、金属宝顶等符合接闪器材料规格时,可作为接闪器。
防腐措施 镀锌、涂漆、不锈钢、铜材、暗敷。
搭接形式 与长度 扁钢与扁钢:不应少于扁钢宽度的 2 倍,两个大面不应少于 3 个棱边焊接。 圆钢与圆钢: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 6 倍,双面施焊。 圆钢与扁钢: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 6 倍,双面施焊。 其他材料焊接时搭接长度要求按照GB 50601 的规定。
保护范围 第一类 45 米;第二类 60 米;第三类 75 米。
B.2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见表 B.2。
表B.2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
名称 技术要求
根数 第三类防雷文物建筑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引下线间距可不作要求。除第一类文物建筑其基底面积小 于 30m2 时,可仅设一根引下线。
平均间距 第一类不应大于 18 m;第二类不应大于 25 m;第三类引下线间距可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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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格 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第一类宜使用铜材。
断接卡 专设引下线断接卡的设置,应符合GB 50057 的规定。
防腐措施 镀锌、涂漆、不锈钢、铜材、暗敷。
搭接形式 与长度 见表B.1 的搭接形式与长度。
防接触电压措 施 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引下线 3 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 50 kΩ·m,或敷设 5 cm厚沥青层或 15 cm厚砾石层; 2) 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 2.7 m以下的导体用耐 1.2/50μs冲击电压 100 kV的绝缘层隔离,或用至少 3 mm 厚的交联聚乙烯层隔离; 3) 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B.3 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的技术要求,见表 B.3。
表B.3 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的技术要求
名称 技术要求
人工接地体 水平接地体:间距宜为 5 m。 垂直接地体:长度宜为 2.5 m,间距宜为 5 m。 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 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
接地装置距文物建筑出入口或人行道等人员可能经过的地方,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3 m。
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
自然接地体 材料规格要求按照GB 50057 的规定选取。
搭接形式 与长度 见表B.1 的搭接形式与长度。
防跨步电压 的措施 ——敷设 5 cm厚沥青层或 15 cm厚砾石层使地面电阻率大于 50 kΩm。防护层不应影响文物建筑地面形 式; ——设置护栏、警示牌,降低人员进入此范围内的可能性。
B.4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装置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见表 B.4。
表B.4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装置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
名称 技术要求
雷 电 电 磁 脉 冲 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各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铜材料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16 mm2;钢材料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从屋内金属装置至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铜材料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6 mm2;钢材料的截面 积不应小于 16 mm2。
屏蔽及埋地 入户低压配电线路埋地引入长度应符合 GB 50057 的要求,且不应小于 15 m。
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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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护 装 置 设备、设施 金属管道 接地状况
进出建筑物界面的各类金属管线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构架、金属线槽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构架、金属线槽连接处应作跨接处理。
架空金属管道、电缆桥架应每隔 25 m 接地一次。
室内接地干线 室内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 2 处。
材料规格:铜材料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16 mm2;铁材料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50 mm2。
电涌保护器 SPD Ⅰ级试验:SPD连接相线铜导线≥6mm2;SPD接地连接铜导线≥10mm2; Ⅱ级试验:SPD连接相线铜导线≥4mm2;SPD接地连接铜导线≥6mm2; Ⅲ级试验:SPD连接相线铜导线≥1.5mm2;SPD接地连接铜导线≥1.5mm2;
SPD 连接线应短直,总长度不宜大于 0.5 m,信号线路 SPD 的选用和安装见 GB 50343 的规定。
SPD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时,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其过渡电阻不宜大于 0.03Ω。其余 建筑物不宜大于 0.2。
测量 SPD 的压敏电阻 U1mA 和 I1mA 应符合 GB/T 2143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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