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本标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工程
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豫建科[2021]408 号)的要求,由河南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处、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照国内有关先进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共分 9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
性能评估、医院建筑功能提升、医院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医院建筑
室内环境性能提升、医院建筑能效提升、综合效能调适与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郑州大学综合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郑州大学
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丰产路 11 号,邮编:450014),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河南省绿色医院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中建五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处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市绿色低碳建筑设计及智能建造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
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于秋波 王 娜 姜兵强 赵德伟 黄 宁
王 楠 赵艳恒 赵 强 李洪彦 宋 洁
潘玉勤 蒋 晖 李兴坤 高建红 仇月冬
郭芳慧 邢曼曼 岳 愿 常全喜 郑祥晖
常建国 黄 涛 薛 原 牛牧青 申志强
苏 甦 赵移畛 段秉序 张 兵 张 通
崔中杰 叶 蕾 冯百权 刘 苏 刘国猛
主要审查人员:薛 峰 卜 刚 廖 松 崔景立 余平伟
姚文涛 刘重晓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 综合性能评估 ................................................................................. 5
4.1 一般规定 ................................................................................. 5
4.2 医院建筑功能评估.................................................................. 5
4.3 医院建筑安全性能评估 .......................................................... 6
4.4 医院建筑室内环境性能评估 .................................................. 7
4.5 医院建筑能效评估.................................................................. 7
5 医院建筑功能提升 ......................................................................... 9
5.1 一般规定 ................................................................................. 9
5.2 场地功能空间 ......................................................................... 9
5.3 建筑功能空间 ....................................................................... 10
5.4 建筑设施 ............................................................................... 11
6 医院建筑安全性能提升 ............................................................... 13
6.1 一般规定 ............................................................................... 13
6.2 结构安全 ............................................................................... 13
6.3 建筑消防 ............................................................................... 14
7 医院建筑室内环境性能提升........................................................ 16
1
7.1 一般规定 ............................................................................... 16
7.2 室内声环境 ........................................................................... 16
7.3 室内光环境 ........................................................................... 17
7.4 室内热湿环境 ....................................................................... 17
7.5 室内空气质量 ....................................................................... 17
8 医院建筑能效提升 ....................................................................... 19
8.1 一般规定 ............................................................................... 19
8.2 围护结构 ............................................................................... 19
8.3 给水排水系统 ....................................................................... 20
8.4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 ............................................................ 22
8.5 电气与照明系统 ................................................................... 23
8.6 智能化系统 ........................................................................... 24
8.7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 25
9 综合效能调适与运行管理 ........................................................... 26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7
引用标准名录 ..................................................................................... 29
附:条文说明 ..................................................................................... 31
2
1 总 则
1.0.1 为提升医院建筑性能,指导和规范医院建筑的性能改造提升,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不包
含医疗工艺。
1.0.3 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应结合项目现状和发展,采用适宜的
技术、设备和材料,制定改造目标。当采用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
施时,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1.0.4 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及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综合性能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由建筑物性质所决定的整体及各部位的使用效率及质量水平。
本标准主要涉及建筑使用功能、安全性能、建筑室内环境性能和建
筑能效等方面建筑性能。
2.0.2 性能提升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通过空间布局调整、结构加固、室内环境改善、建筑节能改造等
技术手段,使建筑整体性能得到改善和提高的活动。
2.0.3 建筑安全性能 building safety performance
建筑结构、抗震、消防、外围护结构等安全性能的指标。
2.0.4 建筑室内环境性能 building indoor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室内空气质量、热湿环境、光环境、声环境的指标。
2.0.5 建筑能效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
2.0.6 安全性鉴定 safety assessment
对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查、验
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2.0.7 抗震鉴定 seismic assessment
通过检查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2.0.8 适度集中化 moderate centralization
在满足医疗工艺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建筑功能
布局及交通流线,实现空间集约利用、资源节约和有效管理。
2.0.9 医疗标识 medical finding
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目标地点的指示信息。
2.0.10 医院物流传输系统 hospital logistics transmission system
借助机械、光电传感、信息通讯等技术,利用机械传动装置和管
路载体,将医院内物资包装、传输、配送、装卸、存储等工作有机
结合,实现以医院内物资自动化循环传送和污物集中收集为目的的
系统总称。
2
2.0.11 净化空调系统 air cleaning and conditioning system
以过滤除菌、除尘为主要措施,将受控区域内的悬浮尘埃与微生
物浓度控制到所要求水平的空气调节系统。
2.0.12 综合效能调适 comprehensive effectiveness commissioning
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调试验证、性能测试验证、季节性工况验
证和综合效果验收,使系统满足不同负荷工况和用户使用的需求。
3
3 基本规定
3.0.1 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原有秩序,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规
划为指导;
2 改造设计应近期、远期相结合,并以近期为主;
3 改造后应满足建筑的安全性需求,不应降低建筑的结构安全,
不应降低建筑的耐久性,不应降低建筑消防安全;
4 应避免改造施工对医疗安全、医疗工艺和室内外环境的影响;
5 改造应使新旧建筑统一协调,处理好各部分的功能关系。
3.0.2 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包括改造前评估与策划、制定改造目
标、编制改造方案和改造后评估。
3.0.3 医院环境改造应综合考虑交通、景观绿化、建筑空间、疗愈
环境、标识系统等因素,设计应符合医患生理和心理特点。
3.0.4 属于历史建筑和列入文物保护的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应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保护的原则和改造的可行性,
通过专题研究和论证的方式提出改造措施。
4
4 综合性能评估
4.1 一般规定
4.1.1 医院建筑综合性能评估应包括建筑功能评估、建筑安全性能
评估、建筑室内环境性能评估及建筑能效评估,评估应出具评估报
告。
4.1.2 改造前评估应采用现场勘察及检测、问卷调研、资料审阅、
软件模拟等方法,确定医院建筑现状及运行效果,制定改造技术路
线和实施策略。
4.2 医院建筑功能评估
4.2.1 医院场地功能及空间布局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物理环境,包括但不局限于建筑场地照明、风环境、声
质量;
2 场地内建筑功能分区情况,包括但不局限于医疗交通流线、
医院洁污流线、医患功能分区等;
3 场地内外交通及停车设施情况,包括但不局限于场地内车行
和人行路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路线、消防通道和急救通道设置等;
4 场地绿化用地,包括但不局限于场地内绿地率、集中绿化现
状、复层绿化的布置等;
5 场地雨水控制利用现状,包括但不局限于场地雨水管线设置
和排水能力,场地径流总量控制率,是否存在场地内涝情况等;
6 建筑与周边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包括但不局限于消防车道
及应急救援条件的布置与现状等。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相关竣工图纸,场区竣工图
纸,环境分析报告,现场勘察询问和记录,并现场核查。
4.2.2 医院建筑功能及空间布局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功能满足医疗工艺流程要求的情况;
2 建筑功能空间尺度满足医疗功能要求的情况;
5
3 医院建筑功能布局适度集中化程度及内部流线的合理性;
4 建筑功能及空间再利用的灵活性。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相关竣工图纸,现场核查询
问和记录。
4.2.3 医院建筑设施增设可行性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增设电梯可行性,包括对建筑结构、消防、日照、交通、外
部使用空间等的影响,以及场地供电条件等的评估;
2 增设停车设施可行性,包括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停车
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增设条件;
3 增设无障碍设施可行性,包括救护车的入室设计、坡道、栏
杆、室内扶手等增设条件;
4 增设医疗功能设施可行性,包括特殊医疗设施与设备更新的
条件及对建筑产生的影响;
5 增设人性化设施可行性,包括公共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色
彩与标识等的提升条件。
评估方法:查阅相关竣工图纸;现场对建筑结构勘查、检测和记
录,评价设施增设对建筑、结构、机电以及内装的要求;查阅供电
情况。
4.3 医院建筑安全性能评估
4.3.1 医院建筑安全性能评估前,应进行建筑使用现状的调查、检
测。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纸和资料,现场调查、
目测和仪器检测。
4.3.2 医院建筑的安全性能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安全性鉴定;
2 建筑抗震鉴定;
3 消防安全评估。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纸和资料、修缮改造
资料,现场检测与调查,分析验算。
4.3.3 当医院建筑存在结构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设计工作年限时,尚
6
应进行结构的耐久性专项评估。耐久性专项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所处环境调查;
2 结构环境类别及其作用等级确定;
3 结构构件材料的耐久性现场检测;
4 结构剩余设计工作年限评估。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纸和资料、修缮改造
资料,现场检测与调查,分析验算。
4.4 医院建筑室内环境性能评估
4.4.1 室内热湿环境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风速;
2 室内新风量、换气次数、气流组织;
3 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
4 室内人员对热湿环境的主观感受等。
评估方法:以现场调查和检测为主,辅助进行问卷调研。
4.4.2 室内声、光环境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天然采光系数;
2 室内照明质量,包括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和显色指数等;
3 室内声环境质量,包括室内噪声级和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
评估方法:查阅照明、围护结构竣工图纸;现场勘查和检测。
4.4.3 室内空气质量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和臭氧等浓度;
2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的浓度;
3 室内沉降菌或浮游菌等微生物的浓度;
4 医疗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
评估方法:以现场调查和检测为主,辅助进行问卷调研。
4.5 医院建筑能效评估
4.5.1 医院建筑能效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7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评估;
2 建筑机电系统能效评估;
4.5.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评估包括外墙、外窗、外门、天窗、屋面
和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地面等。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相关竣工图纸、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结
合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
4.5.3 建筑机电系统能效评估包括给水排水系统、供暖通风与空调
系统、电气与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相关竣工图纸、机电系统运行记录和污水处
理系统排水水质检测报告等,现场勘查、询问和记录,进行现场检
测。
8
5 医院建筑功能提升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建筑改造应统筹设计,满足医疗工艺流程和安全卫生要
求,合理规划总平面布局,整合建筑功能,合理优化内部、外部流
线,建筑功能适度集中化,缩短医疗流线。
5.1.2 医院建筑改造,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依据建筑综合性能评
估报告,制定相对应的改造方案和措施,充分利用场地内现有资源,
完善建筑设施,减少拆改,提高空间利用率。
5.1.3 医院建筑改造应充分考虑改造期间的运营秩序,规划合理建
设周期,确保其可实施性,保障正常就医,有序更新提升。
5.2 场地功能空间
5.2.1 改建扩建场地应安全,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
威胁,无危险化学品等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超标电
磁辐射、污染土壤等有害有毒物质的危害。当无法满足时应进行相
应的治理,满足相关要求。
5.2.2 医院建筑空间布局改造时,在保证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的前
提下合理节约土地。
5.2.3 医院建筑应合理设置特定功能空间的规划布局,且应满足下
列要求:
1 医疗区、科研教学区、行政后勤区应科学规划、合理分区、
方便管理、减少能耗;
2 总平面图中应合理优化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设备用房、
生活垃圾房、医疗废弃物房、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特殊功能空间
的位置,应考虑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设置足够的
防护距离;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应设于医院隐蔽处,避开患者就诊
流线。
5.2.4 依据医疗流程整合院区场地设计。基于现状用地条件,对车
9
行、人行、物品、后勤等流线重新梳理,统筹考虑功能分区,优化
医疗交通流线。
5.2.5 医院建筑功能空间改造应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并合理设置雨
水收集基础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雨水收集基础设施改造时,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雨
水塘、景观水体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
面积的比例宜达到 30%;
2 宜将硬质铺装地面改造成透水铺装;
3 场地竖向改造设计应有利于场地雨水排入雨水设施中;
4 需改造或增加排水设施的,应实行雨污分流。
5.2.6 医院建筑的景观绿化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景观绿化改造应根据医院的类型及场地大小、地形地貌、建
筑特征、周围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其景观形式和内容;
2 改造后的医院绿地率应符合当地规划的有关规定,且不应低
于原有医院的建造标准,并应设置相应的室外活动场地;
3 景观绿化宜包括出入口广场绿化、边界防护和功能隔离绿带
绿化、集中绿地绿化、通道绿化、立体绿化、建筑内庭院及天井绿
化等多种形式;
4 景观绿化改造设计应根据不同医院类型及患者特点科学配
置绿化植物;
5 景观绿化改造宜通过植物降噪及自然增声等途径保障和改
善医院声环境。
5.3 建筑功能空间
5.3.1 医院建筑改造应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结构与空间,宜根据规划
和建设条件合理增设地下空间。原设有地下功能空间未满足通风采
光要求的,应改善原有地下通风采光条件。
5.3.2 医院建筑空间布局改造应合理进行建筑功能分区和交通组
织设计,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建筑功能进行合理分区,洁污、医患等流线组织清晰,满足
交通、消防和急救车绿色通道要求;
10
2 优化分隔传染与普通流线、儿童与成人流线、体检与病患流
线,降低院内感染风险。
5.3.3 医院建筑功能空间改造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使用要求,并考
虑未来可能的变化及再利用,宜采用弹性空间设计方法及策略。
5.3.4 医院建筑改造时,应注重建筑空间灵活分隔和功能转换,可
采取增加连廊等措施加强各功能空间之间的联系。
5.3.5 医院建筑改造应考虑诊疗技术及设备的更新,满足信息化、
智能化、自动物流等系统的空间使用要求,协调各系统相互关系。
5.3.6 外立面改造,应注重建筑形式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保留
并提升既有的在地性和文化性。
5.3.7 装饰装修改造应遵循下列原则:
1 不应破坏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
2 改造后不应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标准;
3 减少原有建筑的拆除工作量;
4 应采用环保节能、绿色无污染、不易积尘、耐腐蚀、耐碰撞、
防潮防霉、容易清洁的材料,并符合防火要求。
5.3.8 装饰装修改造设计应兼顾各方需求,宜采用标准化兼顾个性
化的装饰装修设计手段,并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5.3.9 医院建筑改造应遵循标准化、人性化的原则,设置和完善具
有引导、管理等功能的医疗标识系统。
5.4 建筑设施
5.4.1 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可采取下列改造措施:
1 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宜设置遮阳、防雨设施;
2 机动车停车位采用立体停车、停车楼及地下停车库等节约用
地的多种方式;
3 增强交通引导标识,有序疏导车流;
4 场地内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5 宜设置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5.4.2 场地及建筑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改造后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城市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无障碍设计
11
规范》GB 50763 的要求。
5.4.3 当需增设电梯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增设电梯。
5.4.4 医院建筑应注重人性化设施改造,提升舒适性,宜采取下列
改造措施:
1 在室内外公共区域设置休息座椅、饮水机等便民设施;
2 卫生设备配置的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适当增加
女厕位比例,并设置患者专用厕所隔间、母子厕位;
3 设置儿童活动区、母婴室或母婴活动场所;
4 在等候区设立座椅等设施;
5 在不容易被人发现、人员稀少的场所增设紧急呼叫装置等设
施。
5.4.5 急救车应有高效便捷绿色通道,急诊入口宜设置院前急救场
地,并宜结合入口雨棚设置遮风挡雨设施。
5.4.6 寒冷地区医院建筑的急救部出入口,应采取急救车入室设计
或设置避风半开放门廊。夏热冬冷地区具备条件的,宜采取急救车
入室设计。
5.4.7 医院应根据基本情况、传输物资种类和需求,完成传输时效
需求分析,确定物流系统选型。
12
6 医院建筑安全性能提升
6.1 一般规定
6.1.1 医院建筑结构改造应明确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工
作年限。在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
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
6.1.2 新增材料宜采用可再生利用材料和可再循坏材料。
6.1.3 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减少垃圾产生。
6.2 结构安全
6.2.1 医院建筑结构改造应进行抗震鉴定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应根据医院建筑的使用功能和重要性确定抗震设防分类;
2 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改造预期确定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和相应
的抗震鉴定方法;
3 应按照结构改造后的状态建立计算模型,进行结构分析和抗
震鉴定,不满足要求的原结构应进行针对性的抗震加固。
6.2.2 医院建筑结构改造时,新设基础应考虑其对原基础的影响。
除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外,还应按变形协调原则进行地基变形验
算,同时应评估新设基础施工对既有建筑的影响。
6.2.3 当原结构承载能力不足时,应先进行结构加固。
6.2.4 医院建筑屋盖平改坡改造时,应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合理
选择坡屋面的结构形式,宜采用轻质高强材料,新旧构件间应有可
靠连接。
6.2.5 当医院建筑扩建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结构整体的抗震性能,并应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2 扩建部分与原结构连为一体时,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保
证与原结构协同受力和变形协调。
6.2.6 既有医院建筑增设电梯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3
1 拟增设电梯的高层建筑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处于安全稳定
状态,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原结构的安全性能;
2 增设电梯需对原结构墙体做局部开洞处理时,开洞位置宜设
置在原结构外墙门窗洞口处,并应对原结构的相关部位进行承载能
力验算,必要时尚应进行整体验算,根据计算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
补强加固措施;
3 当增设部分结构与原结构采用脱开的形式时,应进行地基承
载力、地基变形验算,并应进行结构整体抗倾覆验算,确保增设部
分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4 当增设部分结构与原结构采用连接的形式时,应遵循变形协
调共同受力原则,从基础到上部结构均应采取可靠措施以加强新增
结构与原结构的整体性连接,避免沉降差对结构的不利影响,以确
保结构安全。
6.3 建筑消防
6.3.1 医院建筑消防改造提升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 建筑整体改造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2 功能发生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其改造部分应执行国家现行
标准;
3 功能未发生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宜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受条
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加强消防安全措施,改造后的建筑消防安全
不得低于原建造标准;
4 建筑内部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
规范》GB 50222 的要求,且装修后的建筑消防安全不得低于原建造
标准。
6.3.2 医院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满足现行标准时,应在防
火间距不足的医院建筑相邻面外墙设防火墙、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
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等防火加强措施。
6.3.3 医院建筑消防改造提升应根据改造部分不同功能需求依据
国家现行标准复核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距离、疏散宽度。
6.3.4 医院建筑改造范围内消防救援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14
准的要求。
6.3.5 医院建筑改造时,对改造部位的结构构件需要判定其防火
性能,未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需要进行防火处理。
6.3.6 医院建筑增设或更换外墙和屋面的保温系统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要求。
6.3.7 医院建筑消防改造应合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
设施和自动灭火设施,合理利用物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等。
6.3.8 医院建筑消防改造时,应同时改善外部救援条件,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救援窗口;
2 建筑内有条件时宜增设消防电梯;
3 超高层建筑屋顶宜设置升机停机坪。
15
7 医院建筑室内环境性能提升
7.1 一般规定
7.1.1 医院建筑的环境性能提升改造方案应根据室内声光环境、热
湿环境以及空气质量的评估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7.1.2 医院建筑室内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措施使建筑
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7.1.3 光环境提升时应综合协调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人员活动场
所的光环境应满足视觉要求,其光环境水平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7.1.4 在满足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下,改造后的医院建筑
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无结露、发霉现象。
7.1.5 室内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时,排风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规定。
7.1.6 对于放射科、磁共振检查室、放射治疗、核医学科、介入治
疗等有防护需求的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时,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医学防护标准的相关规定。
7.2 室内声环境
7.2.1 改造后的医院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和《综合医院建
筑设计规范》GB 51039 中的有关规定。
7.2.2 改造后的医院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
能、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 50118 中的要求。
7.2.3 改造后的通风空调系统送风口、回风口的噪声应低于所处环
境的室内噪声限值。管线穿过有隔声要求的墙或楼板时,应采取密
封隔声措施。
7.2.4 对建筑物内部产生噪声与振动的设备或设施,当其正常运行
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产生干扰时,应对其基础及连接管线采取隔
16
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的
有关规定。
7.3 室内光环境
7.3.1 改造后的室内照明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
规范》GB 55016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的有关规定。
7.3.2 采光设计时,应根据地区气候特点综合考虑采取有效措施。
充分利用天然采光,采用导光管系统等节约能源。改造后的房间采
光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及《建
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的有关规定。
7.3.3 病房对天然采光需求较高,采光等级不应低于Ⅳ级的要求。
7.3.4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炫光、反射炫
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
7.4 室内热湿环境
7.4.1 医院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提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 GB 50736《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范》GB 51039 的有关规定。
7.4.2 洁净手术部的室内热湿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洁净
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 的有关规定。
7.4.3 改善医院建筑公共区域的室内热环境宜采用可调节遮阳设
施。
7.4.4 医院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宜合理采用有利于控制和改善室内
热湿环境的主、被动措施。
7.5 室内空气质量
7.5.1 医院建筑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TVOC 污染物浓度、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臭氧浓度及微生物污染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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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标准》GB 50325、《室内空气臭氧卫生标准》GB/T18202 及《综
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 的有关规定。
7.5.2 医院建筑改造时可合理采用新风稀释、吸附及空气净化等技
术措施减少污染物浓度。
7.5.3 医院建筑改造时应采用空气净化技术措施改造有特殊换气
次数、静压差、洁净度、沉降菌浓度等要求的洁净用房。改造后的
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33 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 的有关规定。
7.5.4 医院建筑改造时应采取风量平衡、压差调节等控制措施改造
有特殊气流方向、压力梯度要求的呼吸道传染病区,改造后的室内
环境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849 的有关规定。
7.5.5 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使用时间、
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2 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
3 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
4 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设置系统。
7.5.6 对于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回风口,宜采用低阻力、
高效率的净化过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