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5.240.01
CCS L 70 3301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1/T 0469—2024
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技术规范
2024-08-30 发布
2024-09-30 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1/T 0469—202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总体架构 ............................................................................1
6 数据汇聚 ............................................................................3
7 数据处理 ............................................................................3
8 数据共享 ............................................................................4
9 数据质量评价 ........................................................................4
10 数据安全保障 .......................................................................5
附录 A (规范性 ) 数据明细层数据表 .....................................................6
附录 B (规范性 ) 人口标签明细 .........................................................9
附录 C (资料性 ) 需归集的数据示例 ....................................................23
附录 D (规范性 ) 数据流转 ............................................................25
I
DB3301/T 046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脉策(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社会治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潞、孟慧君、陈霄洁、雷敏、汪佳莉、张宪英、朱盛霞、楼科利、金宪珊、
汤舸、潘月丹、周纪强、郑文裕。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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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库的总体架构、数据汇聚、数据处理、数据共享、数据质量
评价和数据安全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以人口基础数据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的建设和运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T 43697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DB33/T 2234 人口综合库数据规范
DB3301/T 0357.1 社会治理要素数据管理规范 第1部分:自然人
DB3301/T 0357.2 社会治理要素数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房屋
DB3301/T 0364.1 公共数据质量治理 第1部分:体系架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 population data warehouse of social governance at grass-roots
level
专门用于收集、存储、管理和分析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的人口数据的数据仓库,通过有效的数据治理、
管理和分析,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I: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IRS: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ntegrated Resources System)
5 总体架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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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架构图
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模型以省市归集数据、基层采集数据、第三方数据为基础,面向数据应用,
建立包括数据来源层、数据明细层、数据标签层、数据聚合层、数据应用层的五层架构,见图1。
数据
共享
数据
处理
数据
汇聚
数据应用层 独居老人安全守护 房屋三色管理 出租房排查 ...
数 据 质 量 评 价
数 据 安 全 保 障
数据聚合层 数据标签层 数据明细层 按主题聚合
婚 育 教 育 养 老 ...
按时间聚合
年 月 星 期 日
市 按空间聚合 楼
区 镇 村 小
县 街 社 区 幢
基础标签
主题标签
临时标签
基本信息
资产信息
社会活动 信息
资质荣誉 信息
涉事涉法 信息
数据来源层 省市归集数据
基层采集数据
第三方数据
图1 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总体架构
5.2 数据来源层
该层汇集存储公安、民政、政法等业务条线的原始数据,包括省市归集数据、基层采集数据和第三
方数据等,其数据结构、数据逻辑关系与原始数据保持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
a) 由政府和公共机构等组织生成、收集、维护的公共数据集,保持与数据源相同频率的更新,
业务库的数据同步刷新;
b) 数据同步接入时对数据进行归档,保证历史数据的完整度。
5.3 数据明细层
该层用于多源人口数据在数据平台中的有效存储,并按照DB33/T 2234 要求,共分为基本信息、资
产信息、社会活动信息、资质荣誉信息和涉事涉法信息五大类目,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明细
数据表应符合附录A, 涵盖人口相关的各个维度字段和明细信息字段,以及人口全生命周期数据组织与
维护。
5.4 数据标签层
基于基层业务特征,对人口、房屋等数据进行建模,建设人口标签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标签、主题
标签、临时标签三大类,主要标签内容按照附录B执行,标签分类构成如下:
a) 基础标签:包括年龄、民族、国籍、宗教信仰、政治面貌、户籍、兵役状况等;
b) 主题标签:包括婚育与家庭主题、劳动与就业主题、教育主题、健康主题、居住主题、救助
主题、养老主题、社会身份主题、综合治理主题等;
c) 临时标签:基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属阶段性的、临时性的或者个性化的标签,包括根
据基础标签和主题标签关注的对象构建临时标签属性。
5.5 数据聚合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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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层结合常态化基层社会治理业务需求,整合汇总特定主题域服务数据,响应基层社会治理数据需
求。主要从市、区(县、市)、镇街、村社、网格等空间维度,年、月、星期、日等时间维度,婚育、
教育、养老等主题维度,对明细数据做多维聚合。
5.6 数据应用层
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和业务部门对人口数据的需求,对个性化数据进行封装,为应用提供数据形成有
效的应用支撑能力或数据产品。
6 数据汇聚
6.1 数据来源
6.1.1 归集数据
6.1.1.1 基于省市归集数据,申请省市各条线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数据归集至数据仓。
6.1.1.2 应选择数据质量完整、更新及时、更新频率明确的数据进行归集,归集数据示例见附录 C,
并可根据应用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6.1.2 基层采集数据
宜采用基层社会治理数据采集工具进行人、房数据的应用采集。自然人信息采集应符合DB3301/T
0357.1的规定,房屋信息采集应符合DB3301/T 0357.2的规定。
6.1.3 第三方数据
基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数据需求,对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库数源做有效补充,主要接入提供公共
服务企业的数据,如水电煤气数据、交通公司数据、手机运营商数据等。
6.2 数据校验
对于归集数据、基层采集数据、第三方数据,在首次入库时应对关键字段进行校验,包括人口类型、
政治面貌、居住地址等基础字段信息,详见表1。
表1 基础信息校验
字段名称 校验方法 是否必填
姓名 非空校验 是
证件类型 唯一性校验,字典值校验,非空校验 是
证件号码 唯一性校验,有效性校验,非空校验 是
手机号码 有效性校验,非空校验 是
居住类型 字典值校验,非空校验 是
统一地址全称 有效性校验,非空校验 是
统一地址代码 有效性校验,非空校验 是
7 数据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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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结合多源汇聚的人口数据与基层治理业务需求,对数据进行规范管理和优化,主要包括:
a) 数据清洗与融合:针对汇聚的多源人口数据,通过编写清洗规则或进行人工审核等操作,进
行数据清洗以去除重复、错误或不完整的数据;依照附录 A 和附录 B 进行规范化的数据库库
表结构设计,对多源人口数据进行字段层级的规范化融合;
b) 数据标准化: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命名规则,对抽取融合的数据进行标准化,确保数据的
一致性和可比性;
c) 数据分级和分类:根据数据的性质、用途和访问权限,对数据进行分级和分类,为后续基层
数据应用提供管理和保护。
7.2 数据流转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8 数据共享
8.1 共享范围
基层社会治理人口数据仓共享于政府部门开展的各类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业务。
8.2 共享方式
8.2.1 API 方式
结合业务需求,基于基层社会治理数据库形成数据接口,并编目至IRS。数据需求单位通过IRS完成
数据申请,相关系统可直接调用API接口。
8.2.2 库表方式
应将基层社会治理数据目录编目至IRS,并按需更新。数据需求单位通过IRS完成数据申请,相关系
统可按IRS的要求以库表形式实现批量数据共享与应用。
9 数据质量评价
开展数据质量评价工作时,应符合DB3301/T 0364.1要求,同时围绕实际应用场景和全生命周期数
据质量要求制定业务数据质量校验规则:
a) 唯一性:针对人口数据,验证个人标识信息(如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在数据表中的唯一性。
在数据录入和更新的过程中,应对关键字段采取唯一性检验措施,对于具有业务唯一性要求
的数据字段(如居住证号、联系方式)实施额外的唯一性检验;
b) 完整性:对必要的业务信息做出合理的补全逻辑和完整性检验,如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房
屋标签的完整率应不低于设定的完整性指标;
c) 准确性:应校验数据表字段间业务逻辑关系、计算关系、互斥关系等字段间关联关系是否正
确,包含阈值校验、逻辑(计算)关系校验、互斥关系校验等,如年龄、性别、户籍以及人
口标签等数据内容。定期与权威数据源同步校验信息,如将个体身份证信息与公安部门的户
籍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家庭成员关系、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
d) 有效性:应设置值域验证规则,确保数据字段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符合定义的格式和
范围,验证人口库中人员数据存在的有效性。通过时间戳或状态标记,进行数据的时效性验
证,确保数据源仍有效可用且反映最新状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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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数据安全保障
应根据数据类别和级别采取差异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a)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应符合 GB/T 43697 的要求;
b)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符合 GB/T 35273 的要求;
c)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应符合 GB/T 39786 的要求;
d)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 GB/T 22239 的要求;
e) 应建立访问控制、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字签名、数据水印溯源、态势感知、日志审计、
数据备份等安全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技术安全
风险防控;
f) 应建立协同运行的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数据安全风险,切实防范数据篡改、泄漏、
滥用。应确保开发环境中使用虚拟数据进行开发测试,如确需使用真实数据的,应经审批和
脱敏加密使用;
g) 应在系统开发、测试、上线、运行等阶段,对系统定期开展漏洞扫描、人工渗透测试等安全
检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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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数据明细层数据表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明细数据表按表A.1执行。
表A.1 数据明细层数据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BA基本信息 BA1登记信息 基本登记信息
身份证信息
流动人口登记信息
居住证信息
护照信息
边防通行证
归侨证
户口簿
BA2生理状态信息 出生信息
生理体征
死亡信息
BA3家庭信息 婚姻信息
生育信息
户籍迁移信息
亲缘关系信息
BA4联系信息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BB资产信息 BB1实物资产 土地建筑及附着物
装备及设备
家具/用具及动植物
资产处置
BB2无形资产信息 知识产权
信息数据
DB03金融资产 保险资产
货币资产
有价证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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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数据明细层数据表(续)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BC社会活动信息 BC1基本生活信息 公共支付
交通出行
旅馆住宿
邮政物流
BC2医疗、卫生行为信息 计生信息
门诊与住院信息
检查与检验信息
BC3科技、教育信息 教育信息
考试信息
科研信息
BC4就业、社保信息 就业信息
失业信息
纳税信息
退休信息
社保信息
社保缴纳记录
住房公积金
救助信息
BC5文化体育信息 文体活动
网吧上网
BC6社会身份 兵役信息
党员信息
兵役状况
BD资质荣誉信息 BD1职业资格信息 执业资格基本信息
执业资格内容信息
BD2能力资质信息 能力资质基本信息
能力资质内容信息
BD3荣誉表彰信息 荣誉基本信息
荣誉内容信息
行政奖励
捐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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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数据明细层数据表(续)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BE涉事涉法信息 DE1行政监管信息 行政处罚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强制
行政确认
行政征收
DE2司法信息 司法案件信息
未履行生效裁判情况
强制执行信息
法律援助
DE3违纪、违规和违约信息 违纪信息
违规信息
违约信息
DE4信访、举报和投诉信息 信访信息
举报信息
投诉信息
DE5其他涉事设法信息 重点管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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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
人口标签明细
人口标签明细按表B.1执行。
表B.1 人口标签明细
标签 标签 标签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大类 中类 小类
民族 少数民族 - - 国籍为中国,民族非汉族
判断方式一:国籍为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 判断方式二: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且开头字母为“H”或“香
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港澳台 中国台湾 - 判断方式一:国籍为中国台湾
判断方式二:证件类型为“台湾居民来
同胞
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定居证”
判断方式一:国籍为中国澳门
国籍 中国澳门 - 判断方式二: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且开头字母为“M”或“澳门
特别行政区护照”
1、基础 基础信息 出境人员 出境人员 - 目前已经出境的中国人
侨胞 归侨 - 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 - 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境外人口 外籍人员 - 国籍不包含“中国”
标签 标签
外籍华人 - 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
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政治 中共党员 在册党员 党组成员 党组织关系属于党组领导的党员
机关事业单位党 党组织关系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
员
两新企业党员 党组织关系属于两新企业的党员
基层党员干部 党组织关系属于基层党组织的党员
社区党员 党组织关系属于社区支部的党员
在地党员 - 党组织关系在工作所在地的党员,对于
面貌
其居住所在地,则为在地党员
异常党员 失联党员 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
的党员
保留党籍党员 进行了保留党籍申请的党员
不明关系党员 - 不确定党组织关系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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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大类 标签 中类 标签 小类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1、基础 标签 基础信息 标签 户籍 户籍情况 本市户籍人口 - 本街道居民,户口在本市其他地区
本街道户籍 人口 - 户口在本街道
外来人口 - 户口在外市
户籍情况未知 - 户籍地缺失
户籍类型 户籍人口 - 户籍在杭州市主城区(上城、拱墅、西 湖、滨江、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 安)
境外人口 - 非中国大陆户籍
流动人口 - 中国居民,户籍不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 或暂无户籍信息
人户情况 人在户不在 - 居住在管辖范围,但户口不在
户在人不在 - 户口在管辖范围,但不住在这里
人在户在 - 户口和居住地都在管辖范围内
人不在户不在 - 户口和居住地都不在管辖范围内,例 如业主
户口类型 集体户 农村集体户 户口类型为农村户口,并且为集体户 口
非农集体户 户口类型为非农户口,并且为集体户 口
家庭户 农村家庭户 户口类型为农村户口,并且为家庭户 口
非农家庭户 户口类型为非农户口,并且为家庭户 口
挂户 - 户口类型为挂户
其他 - 其他户口类型
人员 状态 死亡 - - 已死亡
服刑 - - 已逮捕
年龄 少儿 新生儿 - 年龄:(0,1)
婴幼儿 - 年龄:[1,3)
学前儿童 - 年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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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大类 标签 中类 标签 小类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1、基础 标签 基础信 息标签 年龄 少儿 学前儿童 - 年龄:[3,6)
学龄儿童 - 年龄:[6,15)
未成年人 未满 18 周 岁的人口 - 年龄:(0,18)
劳动年龄 人口 - - 年龄:[15,60)
老人 低龄老人 - 年龄:[60,70)
中龄老人 - 年龄:[70,80)
高龄老人 - 年龄:80 岁及以上
百岁老人 - 年龄:100 岁及以上
宗教 信仰 佛教 - - 宗教信仰为佛教
喇嘛教 - - 宗教信仰为喇嘛教
道教 - - 宗教信仰为道教
天主教 - - 宗教信仰为天主教
基督教 - - 宗教信仰为基督教
东正教 - - 宗教信仰为东正教
伊斯兰教 - - 宗教信仰为伊斯兰教
无宗教信仰 - - 无宗教信仰
其他宗教信仰 - - 其他宗教信仰
兵役 情况 军人 现役军人 - 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包括 有军籍的在校学员
退役军人 持有退役军 人优待证的退 役军人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
复员军人 持有退役军 人优待证的复 员军人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复员军人
安排工作退役 士兵 持有退役军 人优待证的安 排工作退役士 兵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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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大类 标签 中类 标签 小类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1、基础标 签 基础信 息标签 兵役 情况 军人 转业军官 持有退役军人 优待证的转业军 官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转业军官
军功 一等军功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转业军官
二等军功 对军队中个人或集体作出重大贡献的表 彰
三等军功 对军队中个人或集体作出重要贡献的表 彰,其标准略低于一等功
嘉奖军功 对军队中个人或集体作出一定贡献的表 彰
军属 军人家属 - 现役军人的直系亲属
病故军人遗属 - 因病去世军人的直系亲属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 因公牺牲军人的直系亲属
烈士遗属 -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执行 革命任务中牺牲的烈士的直系亲属
2、主题 标签 (1) 婚育 与家 庭标 签 生育 未育 - - 判断方式 一:计划生育系统内有相关关联 (若有) 判断方式二:通过出生证明中家长身份证 号码进行关联 判断方式三:通过家庭关系中与户主关 系进行判断 三种判断方式准确性依次递减
一孩 - -
二孩 - -
多孩 - -
双胞胎 - -
婚姻 已婚 - - -
未婚 - - -
离异 - - -
丧偶 - - -
未说明婚姻 状况 - - -
家庭 组成 两岸婚生子 女 - - 父母双方中一方为中国内地,另一方为 中国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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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大类 标签 中类 标签 小类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2、主题 标签 (1) 婚育 与家 庭标 签 家庭 组成 失独家庭 - - 独生子女家庭中失去子女
无子女老人 - - 没有子女的老人
家庭 纠纷 家暴 - - 所属家庭中存在家暴行为
争执 - - 所属家庭中存在争执行为
(2)教 育标签 留学 出国留学人员 - - 是正在出国留学的人员
归国留学人员 - - 是已经归国留学的人员
学历 小学教育 - - 当前最高学历为小学教育的人
初级中学教育 - - 当前最高学历为初级中学教育的人
普通高级中学 教育 - - 当前最高学历为普通高级中学教育的 人
中等职业 教育 中等专科 - 当前最高学历为中等专科的人
职业高中 - 当前最高学历为职业高中的人
技工学校 - 当前最高学历为技工学校的人
大学本科 /专科教 育 大学专科 - 当前最高学历为大学专科的人
大学普通班 - 当前最高学历为大学普通班的人
大学本科 985 当前最高学历为 985 大学的人
211 当前最高学历为 211 大学的人
研究生教 育 硕士研究生 - 当前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
博士研究生 - 当前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人
研究生班 - 当前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班的人
文盲 - - 15 岁以上,且不识字的人
就读 状态 学龄前 - - 没有学籍数据,且年龄〈=7
在读 - - 有学籍数据,且学籍数据为在读
完成学业 - - 有学籍数据,但没有在读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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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标签 标签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
大类 中类 小类
(2)教育 完成 毕业 - - 最近完成的学籍为毕业
结业 - - 最近完成的学籍为结业
标签 方式
肄业 - - 最近完成的学籍为肄业
国家公务员 - - 职业为国家公务员
专业技术人 - - 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
员
职员 - - 职业为职员
企业管理人 - - 职业为企业管理人员
员
从业 工人 - - 职业为工人
身份
2、主题 (3)劳动 农民 - - 具有农业户口的人
现役 - - 职业为现役军人
军人
自由职业者 - - 职业为自由职业者
标签
个体经营者 - - 职业为个体经营者
与就业 其他 - - 其他职业
标签
就业 在职 - - 有社保信息的
失业 - - 进行过失业登记的
灵活就业 - - 灵活就业人员
无业 - - 无业人员
离休干部 - - 认定的离休干部
状态
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基本养老 -
保险
退休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 - 办理了养老金申领的
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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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人口标签明细和来源表(续)
标签 大类 标签 中类 标签 小类 一级标签 二级标签 三级标签 标签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