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20
CCS P53
081305
邢 台 市 地 方 标 准
DB1305/T 104—2024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规范
2024-06-10发布 2024-07-10实施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05/T 104-2024
目 次
前言……………………………………………………………………………………………………………………………………………………………………………………………………II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原则………………………………………………………………………………………………………………………………………………………………………………………1
5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分类…………………………………………………………………………………………………………………………………………………………2
6专项设计………………………………………………………………………………………………………………………………………………………………………………………4
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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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邢台市园林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立颜、张宇、郭伟、侯江平、黄晓蕊、许晓亮、韩兆宗、赵纪伟、王春芳、宋琳泽、刘路吟非、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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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城市的街角开敞空间是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文化以及提高城市生态效益的重要载体。城市街角开敞空间的设计标准统一、更能使城市街道的景观功能以及生态效益发挥保持持续的生命力。本文件所提的街角开敞空间,包括本市内各新建、改建、提升改造的各类街角开敞空间设计。其它新增项目出入口两侧、附属绿地等的节点空间等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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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城市街角开敞空间的分类及专项设计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街角开敞空间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1192-2016 公园设计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DB13(J)/T 131-2018 林荫停车场绿化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街角开敞空间 under corner open space
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建筑项目外的转角开敞通透空间。
3.2
绿色街角开敞空间 green street open space
设计以绿色植物为主,以公园、广场绿地的形式为主设计的街角开敞空间。
3.3
林荫覆盖率 crown density
游人活动区域,乔木树冠遮荫垂直投影面积与游人活动总面积之比。
3.4
雨水控制利用 rainwater utilization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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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雨水进行强化入渗、收集回用、降低径流污染、调蓄排放等处理措施的总称。
3.5
乡土树种 native species
本地区土生土长、天然分布的树种;或者已引种多年在本地表现良好的树种。
3.6
消防空间fire protection space
规划建设项目的建筑外部,供消防车行驶或登高操作的场地。
4 总体原则
4.1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尺度应符合上位城市规划关于街道景观风貌的尺度控制要求:
——城市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80m,横向≥6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
——城市次干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60 m,横向不少≧40 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
———城市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40m,横向≥2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
———城市支路与支路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20m,横向≥1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支路红线<20 m不再设置街角开敞空。
4.2城市街角开敞空间中属于城市绿线部分应严格按照公园绿地进行建设;绿线外区域设计应与绿地设计统一协调,整体应以绿色街角开敞空间的形式设计。
4.3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区域不宜设置商业形象构筑物,因特殊原因确需设置的,尺度要严格控制,并将方案报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4.4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不应设置影响道路交通视线、行车安全的构筑物。
4.5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距离道路红线交点10m范围内不应设置人行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具体应符合GB 51192-2016中4.2.9的相关要求。
4.6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应体现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贯彻海绵城市建设思路,处理好场地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突出韧性、安全、以人为本的城市空间设计理念。
4.7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要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场地现状:注重城市记忆、城市文化的挖掘。要对设计场地内的古树以及后备资源进行合理保护,并严格参照《邢台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要求进行保护规划。
4.8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若包括建设项目消防空间,应让出消防场地(空间)控制要求区域。
5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分类
5.1 结合城市上位规划条件及周边功能需求,划分不同类型街角开敞空间,具体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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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分类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类型 城市规划及周边功能需求
是否有集散功能要求 是否有消防空间
A类 无 无
B类 无 有
C类 有 无
D类 有 有
5.2结合城市规划及5.1确定的不同类型街角开敞空间,对场地内的各项功能空间用地面积以及绿地率、林荫覆盖率加以限制。同时,设计应最大化体现生态、绿色、文化等设计理念,同时兼顾景观、功能等方面。具体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不同类型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控制
空间尺度 空间类型 控制指标
绿地率 林荫覆盖率 构筑物占地比例 铺装场地占地比例 林荫停车场
I A >65% >85% <3% 20%~25% 不宜设
B >65% >80% <3% 25%~30% 不宜设
C >45% >40% <5% 40%~45% 可设
D >35% >30% <3% 50%~55% 可设
Ⅱ A >65% >85% <5% 20%~25% 不宜设
B >60% >70% <3% 25%~30% 不宜设
C >45% >40% <5% 40%~45% 可设
D >35% >30% <3% 50%~55% 可设
Ⅲ A >65% >85% <3% 20%~25% 不宜设
B >60% >60% <3% 25%~30% 不宜设
C >40% >40% <3% 40%~45% 可设
D >35% >30% <3% 50%~55% 可设
Ⅳ A >60% >60% <3% 30%~35% 不宜设
B >50% >55% <3% 40%~45% 不宜设
C >30% >40% <3% 60%~65% 不宜设
D >25% >30% <3% 65%~70% 不宜设
注1:根据规划尺度确定沿道路纵向距离60 m~80 m的街角开敞空间为Ⅰ类:沿道路纵向距离40m~60 m的街角开敞空间为Ⅱ类:沿道路纵向距离20m~40 m的街角开敞空间为Ⅲ类:沿道路纵向距离小于20 m的街角开敞空间为Ⅳ类。
注2:其用地比例计算以衡角开敞空间规划总面积为基数,有水面的开敞空间,则以陆地面积计算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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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专项设计
6.1 种植设计
6.1.1 植物设计布局应与城市绿带统筹考虑,最大限度满足街道绿色廊道的连续性以及植物多样性要求。且植物设计应与城市环境以及街道绿化协调统一,提升城市形象,内部空间应以满足生态与游人使用功能为主,体现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理念。
6.1.2 种植树种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体现生态节约型绿地设计标准,不宜采用大树移植,除特殊选型要求可最大至胸径25 cm外,其余种植乔木不宜大于25 cm;
——栽植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配置应体现地域性、生态性;
———植物配置应层次合理,季相突出;乔灌木搭配合理,常绿树占比不小于30%.
6.1.3 游人活动以及行走的区域应栽植遮荫乔木,具体林荫覆盖率要求应符合表2要求:遮荫树的选择应以冠大荫浓的树种为主;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不应选用枝叶有硬刺和枝叶形状呈尖硬剑状或刺状的植物:不应选用危及游人身体及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
6.1.4 行道树、遮荫树种植点距离路缘应大于0.75m,且栽植的植物不应遮挡路旁标识、路灯等设施。
6.1.5 植物种植土应符合CJ/T 340的相关规定。
6.1.6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设计的下凹式绿地占所有绿化用地面积不应少于65%。硬化铺装边沿以外2m范围内绿地坡度不应大于25%,且所有铺装路沿石外土层高度应低于铺装场地8cm ~15 cm.
6.2 游路设计
6.2.1 游路宽度应结合街角开敞空间大小及场地通行需求确定:人行游路宽度不宜大于2.5m.
6.2.2 游路铺装材料宜优先选用生态、环保、节约型材料,无车辆通行的活动场地,铺装材料应保证其承压、抗变形及透水性。整个场地透水铺装比例应占有硬化场地的45%以上:人流量较大的活动场地应保证场地铺装面层的平整度、防滑性。
6.2.3 道路纵横坡具体要求应符合GB 51192-2016第6.1条相关要求:纵坡超过18%时,设置台阶,并增加无障碍设计。
6.3 休闲活动场地设计
6.3.1 休闲活动场地应结合设计功能要求,使整体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休闲活动场地与开敞空间外部城市道路间设计宽度不应少于1.5m的绿化隔离区域。
6.3.2 休闲活动场地铺装面层应节约环保,无车行需求的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且保证场地平整、防滑。
6.3.3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的休闲活动场地应有遮荫措施,可结合休憩、健身、游戏等活动区域设置相应庇荫设施或栽植遮荫树;场地夏季遮阴率不应小于40%.
6.4 停车场地设计
DB1305/T 104-2024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停车场地设计面积不应超过表2控制要求,且为林荫式停车位形式。具体要求应符合DB13(J)/T131-2018的相关要求;所有停车位应设置位于场地内部,与城市道路之间应设置绿化带进行隔离,隔离绿化高度不应低于1.2m,宽度不应小于1.5m .
6.5 出入口设计
出入口不应设置在街角位置,距离道路红线交叉点10m范围内不宜设置人行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2m,与规划居住区或商业区合并出入的人行出入口最大不应超过5m,且应采用隔离设施防止机动车辆穿行。
6.6 构筑物设计
6.6.1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构筑物占地面积应符合表2要求。且体量适宜,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且应以功能为主,适当增加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的景观小品。
6.6.2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构筑物与植物、管、线等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1192-2016中表7.1.8与表4.2.16-1-2的相关要求。
6.7 水景、水系设计
6.7.1 水景设计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喷泉、水池、跌水等人工水景占地不应超过铺装广场总面积的20%,水质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
———人体非全身性接触的娱乐性景观用水水质,不应低于GB 3838中规定的Ⅲ类标准;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观赏性景观用水水质,不应低于GB 3838中规定的IV类标准:
———游人可接触的喷泉初次充水和使用过程中补充水水质应满足GB 5749的要求:
———采用再生水作为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GB/T18921的有关规定。
6.7.2 水系设计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现有自然水系或人工水系景观的设计,应与城市水系相贯通,保证水系流畅出入:由自然地势形成的溪流设计应考虑场地丰水以及枯水期的景观效果。
6.8 其他设计
6.8.1 有游人活动的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应根据空间尺度、设计类型进行基础设施,如:坐凳、垃圾桶等的设计,具体要求符合GB 51192-2016中表3.5.1的具体要求。
6.8.2 有地下开发空间的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应结合地下空间顶板以上土层厚度进行空间设计,且场地绿地率计算标准应符合《2022版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6.8.3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有游人活动的区域以及构筑物应按照GB 55019的相关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
6.8.4 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内的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智能化系统等专业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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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献
[1] 《邢台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
[2] 《2022版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