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20
CCS B 25
DB2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23/T 3753—2024
盐碱地羊草生产技术规程
2024-08-30 发布 2024-09-29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75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草业研究所、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
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草原站、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绿色草原牧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建丽、李险峰、王冰、项继红、牟林林、张冬梅、尤佳、庄煦、孙海岩、崔
涛、邸桂俐、陈金利、赵浩男。
Ⅰ
DB23/T 3753—2024
盐碱地羊草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羊草(Leymus chinensis(Trin.) Tzvel.)生产技术的环境条件、选地和整地、品
种选择与种子处理、播种、田间管理、收获和生产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盐碱地羊草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6142
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2930.6
草种子检验规程健康测定
GB/T 8321.1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十)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3
术语与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与定义。
4
环境条件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5 选地和整地
5.1 选地
选择地势平坦,集中连片,耕层土壤含盐量低于 0.3%,pH 7.5~9.0 的轻中度盐碱地。
5.2
整地
播种前深松,深度 35.0 cm~45.0 cm,而后用圆盘耙进行轻耙或浅翻耕,深度 10.0 cm~15.0 cm,
使土粒细碎,土壤达到上松下实。整地后镇压一次。
5.3
挖排水沟
在盐碱地中或周边挖排水沟,深度 0.8 m~1.0 m ,宽度 1.0 m 。
6 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
6.1 品种选择
选用抗旱、耐寒、耐盐碱的审定品种或野生种子。种子质量符合 GB 6142 规定,种子检验符合 GB/T
2930.6 规定。
6.2
种子处理
播种前,种子应在 4 ℃低温条件下保存 30 d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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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播种
7.1 播种时间
5 月上旬至 7 月下旬雨前、无风天气进行播种。
7.2
播种方式
采用单播方式,机械条播,行距 30.0 cm~50.0 cm,播种深度 1.5 cm~2.0 cm,播种后 1 d~2 d
后镇压 1 次。
7.3 播种量
播种量为 30.0 kg/hm 2~37.5 kg/hm 2。土壤质量差、盐碱较重的地块播种量为 45.0 kg/hm 2~52.5
kg/hm 2。
7.4 施种肥
用磷酸二铵作种肥,施用量 150.0 kg/hm 2~200.0 kg/hm 2。
8 田间管理
8.1 杂草防除
封闭除草,播种后 1 d~2 d 表土喷雾,用 33% 二甲戊灵乳油 2250.0 ml/hm 2~3000.0 ml/hm 2,
兑水 225.0 kg~300.0 kg;苗期用 72% 2,4-D-丁酯乳油 600.0 ml/hm 2~750.0 ml/hm 2,兑水 300.0 kg~
375.0 kg 稀释喷雾。农药使用符合 GB/T 8321.10 和 NY/T 1276 的规定。
8.2 追肥
播种当年在分蘖期或拔节期追施尿素 60.0 kg/hm 2~90.0 kg/hm 2,第 2 年在返青期追施尿素 30.0
kg/hm 2~40.0 kg/hm 2,拔节期追施 70.0 kg/hm 2~80.0 kg/hm 2,抽穗初期视情施用磷、钾肥。雨前追肥。
肥料使用符合 NY/T 496 的规定。
8.3
病虫害防治
羊草锈病,使用 40% 灭菌丹 700 倍~1000 倍的稀释喷雾。虫害草地螟和蝗虫防治使用 4.5% 高
效氯氰菊酯微乳 50.0 g,兑水 15.0kg 稀释喷雾,粘虫防治使用 20% 氯虫苯甲酰胺 10.0 g,兑水 15.0
kg 稀释喷雾。农药使用应符合 GB/T 8321.10 和 NY/T 1276 的规定。
8.4
更新复壮
羊草建植 4 a~5 a 后,采用切根机切断根茎,松土施肥。
9 收获
9.1 刈割
播种当年霜后刈割 1 次。第二年以后每年可刈割 2 次,在羊草孕穗期-抽穗期刈割 1 次,第 2 次
刈割在初霜来临前 30 d 内完成。刈割留茬高度为 5.0 cm~8.0 cm 。选择未来 3 d 内晴朗无雨的天
气进行刈割。
9.2
晾晒
收割后,自然晾晒 3 h~5 h 后进行 1 次翻晒。
9.3
打捆
在羊草水分降至 35.0 %~40.0 % 时,将半干的草集成草垄或草堆,当含水量降至 16.0 % 以下打
成圆草捆,降至 14.0 % 以下打成方草捆。
10
生产档案
2
DB23/T 3753—2024
应建立生产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条件、选地和整地、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播种、田间
管理、收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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