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120.01
CCS A 00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2273—2024
湖北省市场监管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ivilized law enforcement in market regulation
in Hubei Province
2024 - 09 - 22 发布
2024 - 11 - 22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2273—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1
5 基本要求 ........................................................................... 2
6 执法流程 ........................................................................... 3
7 执法全过程记录 ..................................................................... 6
8 执法风纪 ........................................................................... 7
9 文明执法用语 ....................................................................... 8
10 着装规范 .......................................................................... 8
11 廉政纪律 .......................................................................... 9
12 标准实施及评价 .................................................................... 9
附录 A(资料性) 文明执法用语 ........................................................ 10
附录 B(资料性) 常见行政执法禁(忌)用语 ............................................ 13
附录 C(资料性)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示例 ............................................ 14
附录 D(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 18
参考文献 ............................................................................. 19
I
DB42/T 227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焕斌、沈应伟、姚道江、王晓明、张永康、江服兵、乐军武、周少文、王建
仁、吴晓军、尹琦、陈炎明、鲁曦、徐术坤、张宇轩、华振楠、陈磊。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
hbbzhc@163.com;或者牵头起草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联系电话:027-88701825,邮
箱:hbsdbz@163.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联系
电话:027-88701825,邮箱:hbsdbz@163.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
邮箱:hbbzhc@163.com。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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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湖北省市场监管文明执法行为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全过
程记录、执法风纪、文明执法用语、执法着装规范及廉政纪律。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执法人员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执法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检查、行
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
文明执法 civilized law enforcement
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根据“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个体权利、注重人文关怀、文明礼貌
待人”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注意提升执法形象,依法文明应
对突发情况,通过有效的沟通、教育等手段,引导当事人依法纠正错误,达到法治与人文的有机结合。
执法用语 law enforcement language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使用的口头和书面语言。
标志 badges
标志是指在特定职业或组织中,为了区分身份、职位、级别或特定任务等目的而设计和佩戴在制服
上的标识符号,通常采用特定的颜色、图案、符号或文字,用于明确身份和角色,便于他人识别。
注: 本文件所称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徽、胸号等。
4 总体原则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对当事人平等相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
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原则,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政治
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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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议、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责令召回等行政措施,
督促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执法机关应当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不
予行政处罚。
5 基本要求
执法人员
5.1.1 执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熟悉法律法规,具备
依法处理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5.1.2 执法人员应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1.3 在执行行政执法任务中,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两人,并应当向相对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5.1.4 在执行行政执法任务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报告制度和回避制度。
执法装备
5.2.1 各级市场监管行政主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配备所需的执法装备,执法装备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种类:
a) 通讯装备:数字对讲机等;
b) 调查取证装备: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
c) 网上办案装备:移动执法终端等;
d) 个人辅助性执法装备:安全帽、防护目镜、反光背心、警示牌等。
5.2.2 应对执法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办案场所
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实际情况,可合理设置办案场所,便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满足执法办案要求。
鼓励建设便捷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执法文书
执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查封/扣押物品移送告知书;
b) 现场笔录;
c) 送达地址确认书;
d) 证据提取单;
e) 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
f) 询问通知书;
g) 询问笔录;
h)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i) 协助辨认/鉴别通知书;
j) 协助调查函;
k) 协助扣押通知书;
l)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m) 解除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n)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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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p)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q) 场所/设施/财务清单;
r) 其他执法文书。
6 执法流程
现场执法检查
现场执法检查应由两名及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进行亮证检查。具体流程按照图1执行。
图1 现场执法检查流程图
行政处罚
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应
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
理。行政处罚流程按照图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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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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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6.3.1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按照图 3 执行。
图3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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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按照图 4 执行。
图4 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7 执法全过程记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
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办案机构从案源线索登记开始都必须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
台实时录入。
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时,需先告知当事人本次执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应按照行政执法全
过程记录要求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对实施查封或者扣押等强制措施、抽样取证、当事人无
法确认或拒绝确认、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要实行全过程执法音像记录。
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应遵循依法采集、同步摄录、客观真实、规范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执法人员进行音像记录时,应对该执法的主要程序、过程和现场进行不间断记录,自现场开展执
法活动时开始,至现场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
注: 对预计记录期间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连续8 h)或预计超过设备存储空间或电池容量的可不全程记录,
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环节不间断记录或者多台记录设备接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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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音像记录应重点记录以下内容:
a) 现场环境;
b) 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证据及现场人员的活动;
c) 重要涉案财物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
d) 送达法律文书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e) 其他应记录的重要内容。
因具体执法行为的特殊性(如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或情况紧急无法取得记录设备等原因,
致使无法进行音像记录,应向采集机构负责人报告,有记录文书的在其中注明。
执法音像记录结束后,应在 24 h 内保存。无法及时保存的,在具备条件后 24 h 内保存。在保证数
据安全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远程同步上传和云存储。
执法音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自记录当日起不少于 2 年,对录制的信息资料应及时采取输入数据库、
刻盘保存等方式完整留存,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记录数据进行删节、修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当事人、
外部单位或者社会公众提供现场执法记录的内容,以下执法音像记录应长期保存:
a) 作为证据使用的执法音像记录;
b) 突发性、群体性事(案)件;
c) 涉及复议、诉讼的;
d) 当事人对执法行为提出重大异议的;
e)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
f) 现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g) 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的现场处置。
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在湖北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实时录入办理,不得在线下流转办案,
实现全流程可控、可追溯,达到机构使用率 100%、人员使用率 100%、全流程实时录入率 100%,行政处
罚公示率 100%。不予行政处罚、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和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予公示。
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且应当
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
外提供或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传播发布。
8 执法风纪
执法人员应纪律严明、举止得体、谈吐文明、精神饱满。
执法人员站立时应端正稳健,不应有左右摇晃、双手叉腰、双臂抱于胸前等动作,落座时坐姿应
平稳端庄,不应有斜躺、抖腿等动作。
执法人员在日常公务中,接待当事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及时回复,解答问题要符合法律法
规,对于不知晓、不明确的问题不应随意发表意见。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
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不应出现“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
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应相互搭肩、挽臂、揽腰;不应追逐、打闹、喧哗;不应有吸烟、吃零
食等不文明行为。
执法人员纠正、处理违法案件时,要态度端正、和蔼,言语规范、文明。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面前应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应有伸懒腰、双手抱胸、用手指鼻、敲击桌
台催促当事人、与当事人有身体接触和其他不文明或可能引起相对人过激行为的举止。
执法人员在遇到当事人暴力抗法的情况下,要注意运用控制性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不应出现殴打、
对打等野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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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文明执法用语
执法人员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应做到规范、准确、文明用语,语音清晰,
语速适中,吐字清晰。各地可根据实际和执法需要规范执法用语,不同执法场景的常用执法用语参见附
录 A。
行政执法口头用语应使用普通话,可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地方语言或少数民族语
言。
通讯语言应使用礼貌称谓,做到准确通报本单位名称和个人身份,认真询问或者说明来电、去电
事由,问话和气简洁,答话明确具体,结束通话客气礼貌。
询问用语应明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明确询问事由,笔录送阅或者宣读应全面细致。询问用语、
称谓应合法、规范。
参加听证用语应严谨、理性、规范,陈述事实、证据、处罚建议等要声音洪亮,吐字清晰,用语
规范、文明,尊重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论合法、文明、有理。
执法人员不应使用不文明语言。语气不应急躁、生硬,说粗话、脏话。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不应使用不礼貌的称呼,不应使用恐吓等语言威逼或利诱,不应
使用带有歧视、蔑视、敌意或污辱性语义的语言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常见行政执法禁(忌)用语参见附
录 B。
10 着装规范
制式服装包括常服、执勤服、夏装制式衬衣、单裤、裙子、防寒服、制式帽和制式皮鞋等。参见
附录 C。
在执法检查、稽查办案、宣传活动、集会时,应着统一制式服装,并正确佩戴标志。非公务需要
不应穿着制服出入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地。
执法人员着装时应规范佩戴肩章、臂章、胸徽、胸号等标志,不应佩戴其他与行政执法人员身份
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或物品。
执法胸牌应佩戴于上衣左口袋上沿 2 mm 至 3 mm 正中处。执法证件应显著挂带于胸前。
执法人员着常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
领带,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
执法人员着执勤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执法人员着夏装时,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短袖衬衣下摆不扎于裤内,
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执法人员着冬季防寒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佩戴套式肩章、臂章、
软胸徽,软胸号。
着制式皮鞋时,男性执法人员配穿深色袜,女性执法人员配穿深色袜或肤色袜。
佩戴制式帽时,男性执法人员大檐帽的帽檐饰带应保持水平,前缘与眉同高。女性执法人员卷
帽檐的帽檐前缘应略向上倾。除在办公区、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等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佩戴制式帽。
不同季节的制服、制服与便装不应混穿。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期间宜着春秋装。每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宜着夏装,期间可着长、短袖制式衬衣。每年 12 月 1 日至
次年 2 月末宜着冬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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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廉政纪律
执法人员应秉持执法为民理念,清正廉洁,文明执法,不应吃、拿、卡、要,不应有以案谋私的
行为。
执法人员不应参与当事人组织的社交或娱乐活动。
执法人员不应接受当事人赠予的金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伪造签名或更改执法文件。
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不应对当事人进行身体或言语上的侮辱和伤害。
执法人员应将与当事人的会面限制在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不应与当事人私下接触。
执法人员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威胁或胁迫手段强迫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应在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封闭工厂店铺时,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和范围。
执法人员应保护举报者的身份信息,不应以任何方式传播或泄露涉及当事人的商业机密。
12 标准实施及评价
结合本文件包括执法流程、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风纪、文明执法用语、执法着装规范及廉政纪
律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
物质条件准备等。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湖北省市场监管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标准化培训需求,面向全省市
场监管系统进行宣传,在标准颁布实施后的 1 月内组织标准主要起草人完成标准实施方案制定,并报标
准归口单位备案,同时编制完成标准宣贯讲义;6 个月内,组织若干个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试点。
针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
本文件的实施,规范执法过程、执法行为、执法用语、执法着装,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
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
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文件起草单位将结合标准宣贯,每半年组织 1 次标准实施检查,检查标准
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
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本文件实施 6 个月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
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不仅从执法规范、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规范秩序、效能提升等
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
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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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文明执法用语
A.1 行政处罚用语
表A.1给出了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用语表述要素和常见执法用语示例。
表A.1 行政处罚用语
行政事项 程序 用语表述要素 常见执法用语示例
行政处罚 受理立案 告知处理结果 你好,你的举报信息收悉,经核查,符合立案条 件,本局决定立案。
调查与审核 表明身份、亮明证件 你好!我们是XXXXXX(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执法 人员XXX和XXX,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亮证),请 过目。
告知开展音像记录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将通过执法记录仪 对执法工作进行全程记录,记录所产生的音像资 料将作为视听资料证据。
现场检查/调查取证 你好,请你如实介绍一下你单位XX方面情况,并 请出示/提交XX(证件完整名称/具体资料内容 等)。
告知被调查人权利与义务 我们依法就XX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请予配合, 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认为执法人员与你(单 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依法申请回避,同时 你应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不应阻挠,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你是否申 请回避?
调查笔录签字 以上是本次询问情况的记录,请核对/已向你宣 读。如有遗漏或错误,请你指出并由我们进行补 充或更正。如核对无误,请你逐页签名/盖章。谢 谢!(无书写能力的,由当事人按手印)。
听证 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与义务 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局决定在XX年XX月XX日 在XX地点对你(单位)涉嫌XX一案公开/不公开举 行听证。由XXX担任听证主持人,XXX担任听证员, XXX担任记录员,XXX担任翻译人员,你如认为上 述人员与你(单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 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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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行政处罚用语(续)
行政事项 程序 用语表述要素 常见执法用语示例
行政处罚 听证 听证笔录签字 本次听证会就此结束。请你在核实听证笔录后逐 页签名/盖章。如果你认为存在遗漏或错误的,可 以申请补正。
送达与执行 教育劝导 你XXXXXX(列举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 XXXXXX (具体法律法规或规章名称)的规定,请 遵守XXXXXX的规定进行XXXX(具体纠正措施)。
当场行政处罚 你(单位)XX行为,违反了《XXXX》(具体法律法 规规章)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根据 《XXXXX》(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第XX条第XX款第 XX项的规定,现拟决定对你(单位)处以XX(具体 行政处罚内容)。你(单位)对以上处罚意见有陈 述、申辩的权利。如果你对以上事实、依据和处罚 意见有不同看法,现在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 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告知当事人签字《行政处罚决 定书》 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认真阅读、确认 后,在送达回证上(或此处)签字签收。
收缴罚款 根据XXXXXX(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当场行政处 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请你现在缴纳 罚款XX元,谢谢配合。
开立罚款收据 这是罚款收据,请核实后收好。
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告知法 律后果 如果你未按期缴纳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 十二条的规定,逾期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 罚款。
群众阻挠,声明情况 请大家冷静一下,我们是XXXX的执法人员(出示 证件),现在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请大家配合我们 的工作!如果你们对我们的执法过程有异议或其 它问题的,可以直接向XX市场监管局或有关纪检 部门反映,现在请不要妨碍执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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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行政强制用语
表A.2给出了执法人员行政强制用语表述要素和常见执法用语示例。
表A.2 行政强制用语
行政事项 用语表述要素 常见执法用语示例
行政强制措施 表明身份、亮明证件 你好!我们是XXXXXX(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执法人员 XXX和XXX,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亮证),请过目。(如 遇被采取措施对象存在阅读障碍等特殊情形,应向其宣 读执法工作证号)
告知开展音像记录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将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 工作进行全程记录,记录所产生的音像资料将作为视听 资料证据。
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你(单位)涉嫌XXXXXX(违法事项),我们依据《市场 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依法对你(单位)XXXXXX(场所/设施/财物) 实施查封/扣押,期限为XX日内。你(单位)依法享有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XX日内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制作现场笔 录,并请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这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请你核对。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现场笔录和 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无书写能力的,由当事人按手印)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告知当事人延长 的具体期限以及享有的权利与救济途径 因情况复杂,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款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将对你(单位)实施 的XX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XX年XX月XX日。你(单 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不服,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X个月内依法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 现在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
解除强制措施,当场交付《解除行政强制 措施决定书》和《场所/设施/财物清 单》,当事人核对清点后签名或者盖章 依据《XXXXX》(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第XX条(第XX款) (第XX项)的规定,我们依法对XXX解除强制措施。这是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场所/设施/财物清 单》,请你核对/清点。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现场笔录 和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无书写能力的,由当事人按手 印)
行政强制执行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告知 逾期不执行的后果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们现催告你 (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X日内按照本局作出的 XXXXXX(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 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在XX日内仍不履行相 关义务的,我们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妨碍行政执法,警告对方不应妨碍 公务,并告知法律后果 请你保持冷静!我们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 是违法行为(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请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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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常见行政执法禁(忌)用语
表B.1给出了常见行政执法禁(忌)用语。
表B.1 常见行政执法禁(忌)用语
文明执法用语要求 禁(忌)用语示例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交流时,使用称谓要恰当、文明,禁止使 用轻蔑性、粗俗化的称谓。 1.喂,开店的,接受检查! 2.嘿!过来!说你呢,没听见吗?
发现有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要冷静、客观,不得谩骂当事 人,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语言。 1.你胆子不小,钱多了?欠罚! 2.你是外地的,还敢到我们这儿耍威风!
执法人员纠正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 禁止使用威胁性语言。 1.多次给你说,就是不听! 2.别给我装傻!
当事人辩解时,执法人员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权,禁止使用训斥性、威胁性语言。 1.少啰嗦,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2.你再狡辩,罚你更多! 3.我说话不许你打岔!
实行处罚/强制措施,当事人不服时,执法人员要冷静、有同 理心,禁止使用训斥性、威胁性、挑衅性语言。 1.我就是要罚/扣你的,你还能怎么样? 2.我看治得你轻了,是不是不想混了啊!
当对方要求解释执法依据时,执法人员要耐心,禁止使用拒 绝性、羞辱性语言。 1.我没功夫听你罗嗦。 2.你还有完没完,我不是已经答复你了吗? 3.你问我,我问谁?让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哪这么多废 话!
告诫违法当事人时,执法人员要要严肃、认真、平和,禁止 使用威胁性语言。 1.如果下次再犯,我就不客气了! 2.下回再犯,治(罚)死你!
向当事人说服教育时,执法人员应客观中立,禁止使用推卸 责任、拨弄是非类的语言。 1.我们也不想多事呀!是上面要我们这样做!没办法啊!
当群众说自己执法态度不好时,执法人员要虚心、冷静,禁 止使用挑衅性语言。 1.我就这态度,你有本事去告吧! 2.有意见,你去找领导(上级)反映好了!
当事人咨询涉及案件定性的问题,凡未经查证属实,执法人 员要实事求是,禁止发表结论性意见。 1.这事儿我当然知道!”“我知道结果肯定是XXX这样的。
要求当事人签名、告知当事人违法后果时,执法人员要实事 求是,禁止使用诱导性、敷衍性语言。 1.不用看了!赶紧签吧! 2.都是照你说的记的,快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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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示例
C.1 常服: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戴硬
肩章、硬胸徽、硬胸号、臂章。
示例:
C.2 执勤服: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软胸徽、软胸号、臂章。
示例:
C.3 夏季制式服装:穿配置制式裤子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短袖衬衣下摆不扎于裤内,扎
制式腰带,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软胸徽、软胸号、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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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C.4 冬季防寒服: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佩戴套式肩章、软胸徽、软胸号、
臂章。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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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制式帽分为大檐帽、大檐凉帽、卷檐帽、卷檐凉帽、布面栽绒防寒帽和皮面直帽防寒帽,制式帽
实物图见图 C.1。男性执法人员一般佩戴大檐帽,女性执法人员一般佩戴卷檐帽。根据季节和气候变化,
分别更换凉帽和防寒帽。
图C.1 制式帽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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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制式皮鞋分为单皮鞋、皮凉鞋和棉皮鞋,制式皮鞋实物图见图 C.2。根据季节和气候变化,分别更
换相应的制式皮鞋。
图C.2 制式皮鞋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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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附 录 D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如表D.1所示。
表D.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及编号
总体评价 适用性 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 相匹配? 是 否
协调性 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 是 否
执行 情况 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 相关工作? 是 否
实施信息 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 是 否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修改意见 总体 意见 适用 修改 废止
具体修 改意见 需修改章节: 具体修改意见:
反馈渠道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
反馈人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
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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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3]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
[4]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5]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国市监稽〔2020〕118号)
[6] 《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市监稽〔2020〕113 号)
[7] 《市场监督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市监科财发〔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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