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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CKCJH 089-2024 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通用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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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2 15: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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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GDCKCJH 089-2024 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通用规范 ICS 13.040.01
CCS Z 00
T/GDCKCJH 089—2024
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monitoring and
measuring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2024-08-22 发布
2024-08-25 实施
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 发 布
T/GDCKCJH 089—2024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边界范围与物质类型 ............................................................... 2
5 监测计量方式 ..................................................................... 2
6 监测计量管理规定 ................................................................. 3
附录 A (资料性) 碳排放监测相关图表参考示例 .......................................... 7
I
T/GDCKCJH 08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汇锦能效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姗姗、张渊晟、余荣学、肖振乾、郑光华、王晶晶、段超、朱光羽、廖夏
金。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GDCKCJH 089—2024
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排放监测与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边界范围与物质类型、监测计量方式、监测计
量管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DB44/T 12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3、GB/T 3215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碳排放 CO2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向大气释放的二氧化碳(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 32150,3.6,有修改]
3.2
碳排放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s of carbon dioxide
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关的计量器具。
3.3
直接排放 direct CO2 emission
工业企业厂界区域和运营控制范围内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4
间接排放 indirect CO2 e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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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所消耗的外购电力、热力的生产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
3.5
低位发热量 low calorific value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恒容条件下,在过量氧气中燃烧,其燃烧后的物质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
碳、二氧化硫、气态水(假定压力为 0.l MPa)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
[来源:GB/T 213,3.4-3.5,有修改]
3.6
含碳量 carbon content
物质中碳元素所占的比例。
3.7
监测计量 monitoring and measurement
为了计算或者测量特定工业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而采取的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计量器具
配备和校准、数据测量、获取、分析、记录等。
4 边界范围与物质类型
4.1 边界范围
碳排放监测计量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为边界。监测计量边界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
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工序,如发电企业
的燃煤机组、水泥企业的熟料煅烧工序、钢铁企业的炼铁工序等生产设备;辅助生产系统包括空气
压缩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环保处理系统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办公、宿
舍和食堂等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设备。
碳排放监测计量的相关图表见附录 A。
4.2 物质类型
所需监测计量的物质类型见表 1。
5 监测计量方式
5.1 监测计量器具配置率要求
监测计量器具配置率要求如下:
a) 参考 GB 17167 对进出排放单位、主要次级排放单位(车间、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
主要排放设备(锅炉、空压机等)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表 2 的要求;
b) 蒸汽应同时配备流量计、温度和压力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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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化石燃料应配备低位热值和含碳量计量器具;
d) 含碳物料应配备含碳量计量器具;
e) 各计量器具应明确安装位置。
表 1 监测计量物质类型
排放类 型 排放源 名称 排放源消耗 能源品种 监测计量项目、设备、频次
使用量 监测频次 低位发热量 监测频次 碳含量 监测频次
直接排 放源 化石燃 料燃烧 煤品 衡器 每天 量热仪 每批次 元素分析 仪 每批次
油品 流量计 每批次 量热计 每批次 元素分析 仪 每批次
气体燃料 流量计 每天 热量计、气 相色谱仪 每批次 气相色谱 仪 每批次
工业过 程 含碳物料 衡器 每批次 — 元素分析 仪 每批次
间接排 放源 购入和 输出的 电力和 热力 电力 电表 每天 — —
热力 热力计 量表 每天 — —
5.2 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配置的计量器具准确度应满足表 3 的要求。
6 监测计量管理规定
6.1 监测计量器具配置率要求
排放单位应采取下列质量管理措施,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
a) 建立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b) 建立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计量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
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工作;
c) 建立排放单位排放单元、排放设备一览表,选定合适的监测方法,形成文件并存档;
d) 建立健全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台账记录;
e) 建立健全排放单位碳排放参数的监测计划。具备条件的排放单位,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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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量影响较大的参数,如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按规定定期实施监测;
f) 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维护碳排放监测计量的文件和有关数据资料。
表 2 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为 %
使用量 排放类型 能源种类 进出排放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排 放单位 主要排放设备
燃料燃烧直接排放源 煤炭 100 100 90
焦炭 100 100 90
原油 100 100 90
成品油 100 100 95
重油 100 100 90
渣油 100 100 90
天然气 100 100 90
液化气 100 100 90
煤气 100 90 80
工业过程直接排放 焦炭 100 100 -
石灰石 100 100 -
白云石 100 100 -
电级 100 100 -
合金 100 100 -
其他含碳原料 100 100 -
间接排放源 电能 100 100 95
蒸汽 100 80 70
成分分析 低位发热量 应配置
含碳量 应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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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碳排放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衡器 进出排放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
进出排放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 0.5
油流量表 (装置) 进出排放单位的液体燃料计量 成品油 0.5
重油、渣油 1.0
气体流量表 (装置) 进出排放单位的气体计量 煤气 2.0
天然气 2.0
蒸汽 2.5
电能表 进出排放单位有功交 流电能计量 Ⅰ类用户 0.5S
Ⅱ类用户 0.5
Ⅲ类用户 1.0
Ⅳ类用户 2.0
Ⅴ类用户 2.0
进出排放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
温度仪表 用于液体、气体温度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0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0
热量计 用于固体、气体低位发热量计量 1.0
量热计 用于液体低位发热量计量 40 J/K
元素分析仪 用于固体、液体含碳量计量 0.5
气相色谱仪 用于气体低位发热量、含碳量计量 0.1
质量分数/体积分数分 析仪器 用于固体、液体、气体的含碳质量分数、体积质量分 数计量 0.5
注:运行中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Ⅰ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 万 kWh 或变压器容量≥10 MVA 高压计费用户;Ⅱ类用户为小于Ⅰ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 量≥100 万 kWh 或变压器容量≥2 M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Ⅲ类用户为小于Ⅱ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 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 万 kWh 或变压器容量≥315 kVA 的计费用户;Ⅳ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 315 kVA≤计费用户;Ⅴ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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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监测管理体系是碳排放数据(能源使用量、物料使用量/产量、成分分析等数据)来源是否真实、
准确的基础。对于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排放单位应按各行业监测计量方式和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
与管理要求配备监测计量设备,并进行校准,保留所有报告年份内的检测报告、检定或校准证书。
应按 DB44/T 1212 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明确碳排放计量
管理职责,加强碳排放计量管理,确保碳排放计量数据真实准确。
6.3 监测人员
排放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碳排放相关监测计量和管理工作,包括测量设备、工业分
析仪器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保证碳排放计量数据完
整、真实、准确。相关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
定期接受培训,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6.4 记录与归档
排放单位应保留月度监测数据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纸质文件应与监测计划配合使用。所有
数据记录和校准维护记录及其证明文件在报告期结束后至少保存五年。
6.5 不确定性
在获取使用量数据和成分分析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排放单位宜对使用量数据和成分分析的不
确定性以及降低不确定的相关措施进行说明。不确定性产生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缺乏完整性:由于排放机理未被识别或者该排放计算方法还不存在,无法获得测量结果及
其他相关数据。在这些情况下,则该部分忽略不计;
b) 缺乏数据:在现有条件下无法获得或者非常难于获得某排放所必需的数据。在这些情况下,
常用方法是使用相似类别的替代数据,以及使用内推法或外推法作为估算基础;
c) 数据缺乏代表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保守原则,如采用最大数值月份替代缺乏代表
性月份;
d) 测量误差:如测量误差超过标准规范要求,则视为不符合,应重新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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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碳排放监测相关图表参考示例
A.1 总体碳源流向图
总体碳源流向图见图 A.1。
煤炭 排放单位 储煤场 车间1 设备1
含碳 排放单位
原料
排放单元
(蒸汽站)
电力 排放单位 变电站 车间2 设备2
排放单元
(压缩空气站)
天然气
排放单位







图例说明:

辅助生


1、原煤

产4
2、含碳原料
2、电能 3、天然气 4、蒸汽 附属生 产5
5、压缩空气
图 A.1 总体碳源流向图
A.2 化石燃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化石燃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见图 A.2。
供煤单位衡器


M1-01 采 储煤场衡器 化验室热量计 M2-02 采 磨煤衡器 M3-03 锅炉
0.1 0.5 0.5
样 样
JM-01 1.0 JM-02 1.0
图 A.2 化石燃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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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含碳物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含碳物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见图 A.3。
原料供应商衡器 W1-01 采 原料仓库衡器 W2-02 生产车间
0.1 0.5
化验室 元素分析仪 JM-01
0.5

图 A.3 含碳物料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A.4 外购电力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外购电力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见图 A.4。
供电单位电表
D1-01
0.5s
排放单位电表
车间1电表 车间2电表 车间3电表 辅助生产4电表 附属生产5电表
D2-01 D2-02 D2-03 D2-04 D2-05
1.0
1.0 1.0 1.0 1.0
设备电表 D3-01 1.0 设备电表 D3-02 1.0
图 A.4 外购电力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点网络图(参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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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碳计量器具的安装位置(参考件)
碳计量器具的安装位置(参考件)见表 A.1。
表 A.1 碳计量器具的安装位置(参考件)
使用量 排放类型 能源种类 碳计量器具安装位置
燃料燃烧直接排放源 煤品 进厂地磅处、煤库
油品 油库
气体燃料 机组模块、锅炉房
工业过程直接排放 含碳原料 过程排放装置原料进口处、中控室
间接排放源 电能 电房、继电器室
蒸汽 锅炉房
成分分析 低位发热量 化学分析实验室
含碳量 化学分析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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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T/GDCKCJH 090-2024 微生物电化学法水质生物毒性在线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下一章:T/GDCKCJH 087-2024 稳态传热性能测量系统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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