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7.080.10
CCS B31
T/MYGX
麻阳苗族 自治县 柑桔协会 团体 标准
T/MYGX 002—2024
代替T/MYGX 002-2022
麻 阳 冰 糖 橙
2024-06-18发布 2024-07-18实施
麻 阳 苗 族 自 治 县 柑 桔 协 会 发 布
T/MYGX 00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MYGX 002-2022《麻阳冰糖橙》,与T/MYGX002-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
——理化指标中增加了固酸比:
———对部分理化指标值进行了调整。
本文件由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事务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成、谭世水、李斌、张金华、王亚琴、张玲、张群、雷华英。
本文件于2022年首次发布,2024年第一次修订。
T/MYGX 002—2024
麻 阳 冰 糖 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麻阳冰糖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采收及采后商品化处理、标志、标识、包装、贮存、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麻阳苗族自治县范围内生产的冰糖橙的收购、批发销售等流通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8210-2011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13607 苹果柑桔包装
NY/T 1189 柑橘贮藏
NY/T1778 新鲜水果包装标识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冰糖橙
又名冰糖柑,属芸香科柑橘属,是普通甜橙的一个优良芽变品种。是湖南省20世纪70年代选育并重点推广的优良甜橙品种,麻阳经四十多年的自主选育,已形成锦红冰糖橙、锦秀冰糖橙、锦玉冰糖橙等系列品种,并在湖南、云南、贵州、广西等地推广栽培。
3.2
果实成熟
指果实可食用、市场能接受的成熟度。
3.3
果实成熟度
指果实成熟的程度。
3.4
合理采摘
为了减少果实新伤和腐烂所采用的规范采摘技术。
3.5
果实完整、果实新鲜
指果实无裂口、无重伤、无畸形;油胞饱满、果面有光泽,果蒂、萼片绿色完好。
3.6
果面清洁
指无药迹、泥沙、灰尘、无病、虫沾附等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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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色泽
指果实成熟后该品种固有的色泽。
3.8
风味
指果实成熟后固有的滋味与清香。
3.9
外面质量
指视觉感觉到的果实的新鲜和美观程度。
3.10
果实横径
指果实赤道部分横切面之直径,以毫米计算。
3.11
整齐度
指果实外观相似的程度。
3.12
果皮光滑度
指该品种果面光滑程度。
3.12.1
果面光滑
指该品种果面光滑。
3.12.2
果面较光滑
指该品种果面比较光滑,尚未变粗糙。
3.12.3
果面欠光滑
指果实表面具轻微粗糙。
3.13
缺陷
指果实在生长发育、采收、商品化处理、贮藏和运输过程中,受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造成果实伤害。
3.14
损伤
指机械作用对果实造成的创伤,分重伤、轻伤和愈合伤三种。
3.14.1
重伤
指伤及果实白皮层的损伤。
3.14.2
轻伤
指仅伤及果实表皮的损伤。
3.14.3
愈合伤
指果实生长期间的损伤已愈合完好的现象。如网纹、疤纹等。
3.15
病虫
指危害果实的病虫害。如螨类、蚧类、潜叶蛾、疮痂病、油斑病、沙皮病、蒂腐病、水肿、浮皮等。检疫性病虫按植物检疫法规处理。
3.16
腐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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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YGX 002—2024
指已经腐烂和有腐烂症兆的果实。
3.17
冻害果
指果实由于受到冰点以下低温的影响,致使细胞间隙形成冰晶体,整个或局部果实坚硬失去弹性的果实。
3.18
裂果
果皮明显开裂的果实。
3.19
油斑
指果实的油胞病变,病变斑依颜色分绿色、黄色、褐色油斑等。
3.20
日灼斑
果皮因受烈日照射而被灼伤形成的干疤。
3.21
硬疤
指果实表层呈褐色,微下陷的干缩斑痕。
3.22
浮皮
果实的果皮与囊瓣间产生较大空隙,导致果实汁胞(食用部分)失水、木栓化,果实风味偏淡,是一种生理病害。
3.23
水肿
果实果面色淡饱胀,汁胞产生异味,丧失食用价值。
3.24
食用质量
指果实食用部分经感官品尝和理化分析的结果。
3.25
可溶性固形物
指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物质的总称,以百分率表示。
3.26
总酸
果汁中所含有的可滴定酸总量,以柠檬酸计。
3.27
可食率
指鲜果可食用部分占整个果实的百分率。
3.28
固酸比
果汁固形物含量与果汁总酸量之比值。
3.29
容许度
指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出现偏差的程度。
3.30
邻级果
特级果中含有一级果,以此类推。
3.31
隔级果
特级果中含有二级果,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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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串级果
指邻级果相互混杂。
3.33
商品化处理
指在果实采收后对果实进行的选果、洗果、分级、使用保鲜防腐剂、脱绿和打蜡等提高果实商品价值的处理。
3.34
保鲜防腐剂
保鲜剂与防腐剂配合而形成的复合化学药剂。既能抑制果实代谢,保持果蒂新鲜,又能抑制病原菌,防止果实腐烂。
3.35
脱绿
指对着色度低的果实,经人为的催熟着色,提高果实内质与外观质量的处理。
3.36
蜡液
指用于果实表面处理的涂被剂。
4 要求
4.1 分级
根据果实的感观和理化要求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 感观要求
感观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 麻阳冰糖橙感观要求
项目 要 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果形近球形,果型端正,整齐一致。 近球形,果型端正,整齐。近球形,果型端正,较整齐。近球形,果型端正,无明显畸形。
果面及缺陷果面洁净,果皮光滑,无日灼、冻伤、伤疤、裂口、刺伤、虫伤、擦伤、碰压伤、病斑、药斑及腐烂现象等缺陷,无水肿、枯水、褐斑和其他污物。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无日灼、冻伤、伤疤、裂口、刺伤、虫伤、擦伤、碰压伤、病斑、药斑及腐烂现象等缺陷,无水肿、枯水、褐斑和其他污物。 果面较洁净,果皮较光滑,无日灼、冻伤、裂口、刺伤、虫伤、擦伤、碰压伤及腐烂现象等缺陷,单果斑点不超过2个,每个斑点直径≤1.0mm.无水肿、枯水、褐斑。 果面较洁净,果皮较光滑,允许有轻微日灼、刺伤、擦伤、碰压伤、病斑等缺陷,单果斑点不超过3个,每个斑点直径≤1.5mm,元许有轻微枯水和褐斑果。
色泽橙黄色或橙红色,着色均匀。 橙黄色或橙红色,着色均匀。 橙黄色或橙红色,着色较均匀。 橙黄色或橙红色,着色较均匀。
风味汁多肉脆,甜润爽口。 汁多肉脆,甜润爽口。 汁多肉脆,甜酸适口,无异味。汁多肉脆,甜酸适口,无异味。
4.3 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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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麻阳冰糖橙理化要求
项 目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级
可溶性固形物(%) ≥13.0 ≥12.0 ≥12.0 ≥12.0
总酸含量g/100ml) ≤0.45 ≤0.5 ≤0.55 ≤0.65
固酸比 ≥28.9:1 ≥24.0:1 ≥21.8:1 ≥18.5:1
可食率(%) ≥75 ≥72 ≥70 ≥70
总糖含量(g/100ml) ≥10.5 ≥10.0 ≥9.5 ≥9.5
果皮厚度(mm) ≤4.0 ≤4.0 ≤3.5 ≤3.5
种子数(粒) ≤1 ≤2 ≤2 ≤2
果实横径 (mm) d≥70 65≤d<70 60≤d<65 55≤d<60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要求。
4.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要求。
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4.6.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抽样方法
同一生产单位或同时销售的同级商品果为一检验批,但最多不超过2000箱。抽样箱数见表7.
表9 抽样箱数
总箱数(N) 抽样箱数(n)
≤100 5
101—300 7
301—500 9
501—1000 10
>1000 15(最低限量)
5.2 试验室样品的数量
实验室样品的取样量根据实验室检测或合同要求执行,但用于检验风味、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率的样品果,从抽样的样品箱中,每箱随机取出不少于5个果,总果数不少于100个,集中盛放于箱中,混合后分成2份,其中1份作检验,一份作复检。
5.3 果形、色泽、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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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8210-2011中5.2规定执行。
5.4 风味
按GB/T 8210-2011中5.6规定的方法检验。
5.5 可溶性固形物测定
按GB/T 8210-2011中5.7.4方法执行。
5.6 总酸测定
按GB/T 8210中可滴定酸含量测定方法执行。
5.7 固酸比的测定
按式(1)计算:
固酸比:一可溶性脂形物 (1)
5.8 可食率测定
按GB/T 8210-2011中5.7.2规定执行。
5.9 总糖的测定
按GB 5009.7执行。
5.10 果皮厚度测定
按GB/T 8210-2011中5.6规定执行
5.11种子数测定
按GB/T 8210-2011中5.6规定执行。
5.12 果实横径测定
按GB/T 8210-2011中5.7.1规定执行。
5.13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相应检验方法执行。
5.1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相应检验方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对每一个检验批抽取的样品箱,逐箱逐个清点果实数。对单个果的果形、色泽、果面、果实横径进行检测,凡有一项不合格,就判定为不合格果。对每批果的判定,当不合格果超过10%时,判定该检验批为不合格批。
6.2 经感观检验合格的批,再用本文件5.2中抽取的混合样品果10-20个,对风味、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率、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进行检验。凡有一项不合格时,应重新加倍抽样测试,当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6.3 不合格批可作降级处理或重新分级,重新分级后,应按本文件规定重新检验。但污染物限量指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项不合格除外。
7 采收及采后商品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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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采收适期:鲜销果在果实正常成熟期表现出本品种固有的品质特征(色泽、香味、风味和口感等)时采收,贮藏果达到生理成熟期,果实具有弹性和耐贮运时即可采收,贮藏果比鲜销果宜早7天-10天采收。一般情况冰糖橙采收时间12月上、中旬。在无霜冻情况下鲜销果可延期采收,提高品质。
7.2采收条件:采前一周停止灌水,雨天果面水未干前不得采收。必须用采果剪采果,采取两剪法。注意剪平果蒂,做到轻拿轻放,禁止马驮,避免机械伤和挤压,防止果实日晒雨淋。
7.3 选果:人工选除腐烂果、伤疤果、病虫果、裂果、畸形果、着色不良果、过大或过小果。
7.4清洁果面:用有效方法去除果面污物。
7.5保鲜处理:为使果耐贮运,需在采后24小时内用保鲜防腐剂处理。在清水中加入防腐剂,药剂和方法按NY/T1189执行。分级:按本文件第4章的规定,对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果实进行分级。
7.6 果实预储时间:根据种类、品种及采摘天气而定,一般为3天--5天。预储失重1%-3%,可作为预储时间长短的参考指标。
7.7 打蜡:将符合卫生标准的柑桔专用蜡液均匀涂于洗净的果面。打蜡过后的果实须在3℃-5℃的冷藏条件下贮运。
8 标志、标识、包装、贮存、运输、销售
8.1 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标识
8.2.1每箱包装以易读、牢固的方式在其外面的同一侧标注下列信息:
———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采摘时间、包装日期:
———产品特征: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
————产地:柑桔种植地的名称:
———净重或果实个数、执行标准、等级;
———注册商标(如果有):
———包装容器规格。
8.2.2 需用单个果实标签时,每个果实贴上标签,注明品名、商标,标签的形式和内容同一批次应一致。应保证去除时既不会留下胶水痕迹,也不会导致果皮缺陷。
8.2.3如果进行脱绿处理而使果蒂脱落的果实百分率超过了标准的规定,在产品的相随文件里必须说明“脱绿”或“脱绿果”。
8.2.4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新鲜冰糖橙,应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新鲜冰糖橙,其标识还应符合NY/T1778的要求。
8.3 包装
8.3.1 麻阳冰糖橙包装厂或包装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温度3℃-25℃,相对湿度60%-90%,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
8.3.2 用0.01mm聚乙烯薄膜袋或薄白纸单个包装后装箱,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无异味。严禁使用可能改变果实自然特性,特别是风味和气味的任何材料包装果实。
8.3.3麻阳冰糖橙包装为双瓦楞纸板箱或单瓦楞钙塑板箱,纸板应是木浆,竹浆、棉杆浆,红麻浆制成。单瓦楞钙塑箱其低压聚乙烯含量不低于59%,碳酸钙不高于39%,加适量抗氧剂,瓦楞纸板、瓦楞纸板箱性能均应符合GB/T 13607标准要求。
8.3.4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结构应牢固适用,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8.3.5 每一包装内必须是相同产地,品种、质量、大小规定和相同成熟度果实,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且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客户要求除外)。
8.4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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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常温贮存按NY/T 1189规定执行。果实入库前一周,库房需采取防止或消灭鼠害的措施,并做好用具和库房的消毒工作,所用药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易回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在入库前24小时敞开门窗,换入新鲜空气,果实应尽量在气温较低时入库。入库初期,由于果实代谢旺盛,易出现高温高湿,应在外温低于库温时,敞开所有通风口,并开动排风机械,加速库内外气体交换;入库中期,当气温低于4℃以下时,加速库内防寒保暖,必要时所有通风口加挂棉窗或草窗,实行晚间通风换气;储藏后期,当外界气温上升至 20℃时,白天应紧闭通风口,实行早晚换气。
8.4.2 冷库贮存应经2天-3天预冷,达到最终温度3℃-5℃,保持库内相对湿度90%-95%.
8.4.3 出库指标,储存4个月以上,可溶性固形物在11%以上,总损耗不超过10%.
8.5 运输
8.5.1 短途运输
浅装轻运,轻拿轻放,避免摩擦、挤压、碰撞,禁止马驮。交运手续力求简便、讯速,严防日晒雨淋。
8.5.2 远途运输
堆叠高度可参照车辆管理条例规定,不同包装箱分开装运。排列整齐,采用交叉堆叠或“品”字形堆叠。火车、轮船运输堆垛还要留过道,避免挤压及通风不良等现象出现。汽车运输顶部加篷布或其它物品,运往有冰冻的地方采取棉絮覆盖等防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