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40.99 T ZNZ
CCS B04
浙 江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ZNZ 255.2—2024
建德草莓标准综合体
第 2 部分:标准园地建设
Integrated standards for Jiande strawberry—
Part 2:Construction regulation for standard base
2024 - 04 - 01 发布
2024 - 05 - 01 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 布
T/ZNZ 255.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是T/ZNZ 255《建德草莓标准综合体》的第2部分,T/ZNZ 255分为以下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标准园地建设;
——第3部分:育苗;
——第4部分:栽培;
——第5部分:病虫害绿色防控;
——第6部分:等级;
——第7部分:包装贮运和追溯;
——第8部分:产地初加工;
——第9部分:社会化服务;
——第10部分:采摘园。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建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德市农业农村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
全与营养研究所、建德市草莓产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衍、程思明、郑志强、徐群英、余红伟、李建伟、吴声敢、戴芬、赵学平、
汤涛、柳新菊、安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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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NZ 255.2—2024
建德草莓标准综合体
第 2 部分:标准园地建设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德草莓标准园地的产地环境、基地布局、设施建设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德草莓标准园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NY/T 2623
灌溉施肥技术规范
DB33/T 865
农用钢架大棚设计与安装规范
DB33/T 2484
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
DB33/T 2514
玻璃温室设计与安装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地环境
4.1 应与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
4.2 应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距离工矿企业和化工园区 1 km 以上的区域。
4.3 上风向和灌溉水上游不应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企业和化工园区。
4.4 宜选择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丰富、排灌方便、交通便捷、微酸性或中性的田块,集中连片种植。
不应选择施用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渣改良过的田块。
4.5
灌溉水水质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和空气质量要求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
4.6
建设前,宜对产地环境进行调查和评估,并保存相关的检测和评价记录。包括:园地的历史种植
情况以及土壤中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情况;周围农用、民用和工业用水的排污和溢流情况以及土壤
的侵蚀情况;周围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情况,包括种类及其操作方法对草莓质量安
全的影响。
5
基地布局
根据功能分区,合理布局,配有平面图、标志、标识等。建有仓储、生产、采后处理等场所,并配
备相应设施设备。
6 设施建设
6.1 基础设施
6.1.1 基本要求
水、电、路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主干道路硬化,运输车辆进出方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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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排灌设施
6.1.2.1 排水系统
主排水沟以宽≥80 cm、深≥60 cm为宜,温室或棚室四周排水沟以宽≥60 cm、深≥40 cm为宜。
6.1.2.2
灌溉系统
建有水肥一体化系统。主要设施设备有滴灌系统(包括控制器、动力泵、过滤器、调节阀与田间管
网等)、肥液注入器(如注肥泵、文丘里注肥器、比例施肥器等)或施肥池与配肥桶等。系统布设应符
合NY/T 2623中系统布设技术要求。
6.1.3
电力设施
配有农业用电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必要时)等设施,合理配置配电箱等设备,布局与田间道路、
排灌设施相结合,用电负荷满足最大生产用电需求。
6.1.4
道路设施
宜按照DB33/T 2484要求建设机耕路和田间操作道,要求路面平整,布局合理,进出方便,与邻近
公路贯通。
6.2
生产设施
6.2.1
单体大棚和连栋大棚的安装按 DB33/T 865 的规定执行,玻璃温室的安装按 DB33/T 2514 的规定
执行。配套建设内棚等设施。
6.2.2
设施以南北向为宜。单体大棚宜采用顶高 3.0 m~3.5 m,跨度 8.0 m,棚间距不少于 1 m,棚
头间距 2.5 m 以上;连栋大棚宜采用肩高 3.0 m~4.0 m,顶高 5.0 m~6.0 m,跨度 8.0 m,棚间距不
少于 4 m,棚头间距 6 m 以上;玻璃温室宜采用肩高 4.5 m~5.5 m,跨度 9.6 m~12.0 m,温室间距不
小于 3 m,端面间距不小于 5 m。
6.2.3
宜采用热浸镀锌薄壁钢管等为棚架材料,棚膜宜采用厚度≥0.07 mm(单体)或≥0.12 mm(连
栋)的耐老化、无滴、防尘、透光性能好的聚乙烯薄膜、乙烯-乙酸乙酯共聚物(EVA)薄膜等多功能农
膜。
6.3
采后处理场所
建有产品分级、包装、检测等专用场所,并配备相应设备,设有盥洗室和废弃物存放区。
6.4
仓库
6.4.1
产品仓库
应独立、通风、避光,宜建设冷库用于贮存。
6.4.2
农资仓库
建有独立、清洁、干燥、安全的农资仓库,并配备通风、防火、防盗、防爆、防虫、防鼠、防渗等
设施。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并有出入库和领用记录。不同种类的农资按产品标签要求分类分区存放,标
识清晰,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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