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40.90
CCS
Q 78
YQDT
阳 泉 市 电 梯 行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YQDT 01—2024
阳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2024 - 07 - 01 发布
2024 - 07 - 01 实施
阳泉市电梯行业协会 发 布
T/YQDT 01—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技术要求 ............................................................................ 3
4.1
总则 ............................................................................ 4
4.2
设置要求 ........................................................................ 4
4.3
性能要求 ........................................................................ 4
4.4
功能要求 ........................................................................ 5
4.5
供电 ............................................................................ 6
5
土建要求 ............................................................................ 6
5.1
井道 ............................................................................ 6
5.2
廊桥 ............................................................................ 6
5.3
候梯厅 .......................................................................... 7
参考文献 ............................................................................... 7
I
T/YQDT 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阳泉市电梯行业协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泉市电梯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宁、侯明非、赵刚、李晓峰、杨洁灏、韩云龙、王利、鲁昀。
II
T/YQDT 01—2024
阳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阳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土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阳泉市楼层数不大于9层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8m的既有住宅新建井道加装的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025.1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1部分:I、II、III、VI类电梯
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7588.2-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
GB/T 10058-2023 电梯技术条件
GB/T 24477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 248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电磁兼容 发射
GB/T 2480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电磁兼容 抗扰度
GB/T 28621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96、GB 50368、GB/T 7024、GB/T 7025.1、GB/T 7588.1、GB/T 7588.2、GB/T 28261界定的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井道 elevator shaft
承载基础、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框架及围壁组成的整体;保证电梯轿厢、对重(平衡重)运行所需的
建筑空间。
3.2
承载基础 load-bearing platform's
安装电梯井道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井架的基础。
3.3
廊桥 corridor bridge
既有建筑物室外加装电梯每层站停靠时的电梯层门与建筑物对接的门口之间的水平走廊通道。
3.4
平层入户 leveling entrance
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各层居室楼面相同标高且连续,从电梯可以平层步入居室的。
3.5
半层入户 half-leveling entrance
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楼梯间休息平台(半层平台)相同标高,与各层居室楼面相差半层高度。
4
技术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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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总则
4.1.1
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应符合 GB/T 7588.1-2020 的相关要求,对于不能满足 GB/T 7588.1 相关要
求的应符合 GB/T 28621 及本标准要求。
4.1.2
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如配置无障碍功能的,应符合 GB/T 24477 的要求。应根据无障碍设计现行
规范,结合加装电梯工程实际情况对既有住宅、场所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和建设。
4.1.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合理避让市政管线。当不能避让时,应按相关规定挪移市政管线或采取技
术措施保证市政管线正常使用和维修更换。
4.1.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尽量减少因加装电梯而引起的通风、
采光、通行等影响,并符合阳泉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要求。
4.1.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
行。
4.1.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人宜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4.1.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不得擅自改动原建筑主体结构,不得
侵占市区主、次干道空间,不得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
4.2
设置要求
4.2.1
电梯宜采用无机房的电梯。
4.2.2
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宜大于 1.75m/s。
4.2.3
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宜大于 800kg,且不宜小于 450kg。
4.2.4
电梯的停靠层站宜采用平层入户形式,避免影响建筑物既有构;当不能满足时,可采用半层入
户形式。
4.2.5
电梯的轿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轿厢面积、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应考虑容纳担架和轮椅,并符合 GB/T 7588.1-2020 中 5.4.2
的规定;
b)
选层应采用视觉和听觉信号确认,位置信号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应考虑无障碍功能并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
c)
轿厢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d)
宜选择一面轿壁上安装扶手,扶手抓握部分距地板高度应在(900±25)mm 范围内;
e)
平层入户时电梯应根据住户实际需求配置必要的无障碍功能。
4.2.6
当电梯的候梯厅部分不是全封闭的室内空间时,层站侧电气部件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
4208 中规定的 IP54。
4.2.7 当供电电源仅能提供单相交流 220V 时,电梯产品的配置应与之相适。
4.3 性能要求
4.3.1 设计使用年限
4.3.1.1 电梯制造单位应在出厂电梯的随机文件中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
4.3.1.2 电梯整机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20 年。
4.3.2 整机
4.3.2.1 除 4.3.2.3 条以外,电梯的整机性能要求应符合 GB/T 10058—2023 中 4.3 的规定。
4.3.2.2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T 24807 和 GB/T 24808 的规定。
4.3.2.3 电梯轿厢的平层准确度在±10mm 范围内,平层保持精度在±15mm 范围内。
4.3.2.4 电梯应采取节能措施。
4.3.3 部件
4.3.3.1 电梯的驱动主机应采用无齿轮曳引机。
4.3.3.2 驱动主机的制动器应能通过不小于 500 万次动作试验,期间应当不发生任何可能产生危险的
故障。如果动作监测开关失效后能够防止电梯的下一次正常启动,监测开关失效不作为产生危险的故障。
其中前 200 万次的动作试验过程中不允许进行维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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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
层门门锁装置的正常动作次数不应小于 100 万次。试验后不应当产生可能影响安全的磨损、
变形或者断裂。
4.3.3.4
当层门关闭过程中有乘客进出时,应有自动重新开启的安全保护功能。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
采用光幕,如果采用安全触板则应与光幕组合使用。光幕应能检测出直径不小于 50mm 的障碍物,并且
其保护区域应至少能覆盖从轿厢地坎上方 25mm 到 1600mm 的区域。电梯的关门速度宜根据住户的实际需
求设置。
4.3.3.5
候梯厅部分不为全封闭的室内空间时,电梯的层门门扇、轿门门扇或轿壁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其防锈性能不应低于奥氏体不锈钢的相关规定。
4.3.3.6
轿厢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轿厢通风装置的风量应能保证轿厢内空气每小时更换不小于 20 次。
b)
在正常通风装置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具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电源。其容量能够
确保风量满足 4.4.3.6 a)的要求,且持续 1h。
c)
在实验室环境下,距轿厢通风装置出风口垂直下方 1m 处的噪声不应大于 50dB(A)。
4.3.3.7
轿厢内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轿厢内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
b)
在正常照明电源完好的情况下,在控制装置上,以及在轿厢地板以上 1000mm 且距轿壁至少
100mm 的任一点的照度不应小于 100lx。
c)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具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其容量能够确保在下列位置提供至少 5lx 的照度且持续 1h:
1)
轿厢内的每个报警触发装置处;
2)
轿厢中心的地板以上 1000mm 处。
4.4
功能要求
4.4.1
超载报警
电梯超载时,应有听觉和视觉信号,且轿厢内应显示“超载”字样或图标提醒乘客。
4.4.2
长时间开门报警
正常运行状态下,电梯层门和轿门在20s以上处于开门状况时,蜂鸣器应断续鸣响,但不允许强制
关门。如门的安全保护装置为光幕和安全触板的组合,则允许强制关门。
4.4.3
防捣乱功能
电梯应能通过称重、光幕等装置计算乘客数量,且能按照选层信号判定与乘客数量的匹配,当选层
信号与乘客数量不匹配时,电梯应取消所有选层信号。
4.4.4
选层取消功能
电梯应可通过单击、双击或长按选层按钮对已有选层信号进行取消。
4.4.5
层站处的显示器
电梯层站处应能显示“故障、检修、满载”字样或图标,以告知乘客电梯状态。
4.4.6
待机功能
电梯应答所有的呼叫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仍无人使用时,电梯应能自动关闭所有的轿厢照明及通风装
置。
4.4.7
电梯自动救援操作
电梯宜配置电梯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电梯供电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应自动使轿厢移动至就近或
指定层站并打开电梯门。
4.4.8
盲文
电梯的按钮上或按钮旁应设置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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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语音安抚或文字提示
电梯轿厢内应有故障注意事项的语音或中文指示,当电梯故障造成困人时,提醒被困人员正确操作
报警装置和不得自行扒门逃生,避免坠落井道。
4.5
供电
4.5.1
电梯的供电电源应单独设置,应设有独立的相线、零线、地线。终端功率应符合电梯所需要求。
4.5.2
电源配电箱应设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地方,采用低压配电直接接触防护与间接接触防护等电击
防护措施,动力电源应装设独立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5.3
动力线路和照明线路应在配电箱开关的前级分开,接地系统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定;井道内
布置的供电线路应有效屏蔽。
4.5.4
电梯宜采用双回路供电。
4.6
防止电动车进入轿厢的装置或设备
在电瓶车进入电梯时,可以发出语音警告“电瓶车禁止入内”,同时联动梯控系统,控制电梯禁止
关门。
4.7
电梯应急救援远程监测系统或 AI 智能探头
宜装设电梯应急救援远程监测系统或 AI 智能探头,当出现电梯故障或异常事件时会自动提醒物业
及相关部门。
5 土建要求
5.1 井道
5.1.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根据既有住宅现状和住户需求,选择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
5.1.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根据既有住宅的设计、施工资料及现场查勘情况进行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
并出具评估报告。
5.1.3
井道土建部分的结构可采用钢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或砌体结构。井道与连廊等新增建(构)
筑物的设计与施工以及钢结构的日后维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
井道的顶部与外围护结构应具有较好的隔热性能。
5.1.5
井道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取自然通风时,其风口应分别设置在井道的顶部、下部,风口面积
不应小于 0.6m
2,风口处应设置具有金属防虫网的防雨百叶窗,且具有关闭功能。
5.1.6
井道顶应有组织排水。
5.1.7
井道周边宜设置防撞警示标志。
5.1.8
井道顶部应设置起吊钢梁或吊钩,钢梁或吊钩承受的荷载不应小于 2000kg。
5.1.9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砌体结构井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框架结构梁的厚度不应小于 200mm;
b)
圈梁间隔距离应满足电梯导轨支架安装要求,不大于 2500mm 设置;
c)
层门安装所需的结构圈梁应按要求设置在门洞的上、下部位;
d)
圈梁应根据电梯制造厂商提供的受力情况和装配导轨要求,经结构计算配置钢筋和确定梁的
截面尺寸。
5.1.10
采用无机房电梯时,井道最高层站处层门两侧宜留有可安装电梯供电电源总开关箱与电梯控制
柜的安装空间。
5.1.11
井道的底坑部位应符合 GB 50108 中的一级防水等级,不得渗漏水;上延应至少高出室外地坪
150mm。
5.2
廊桥
5.2.1
连接建筑物与井道的廊桥可采用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
定。
5.2.2
廊桥结构与原有住宅主体结构之间宜脱开。若确需相连的,应采取铰接或其他措施减少廊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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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QDT 01—2024
原有建筑结构的影响。并根据建筑规范的要求设置变形缝。
5.2.3
廊桥的外围护构件、楼板、侯梯厅应采用不燃材料。
5.2.4
廊桥的走道宽度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5.2.5
廊桥应有组织排水。
5.3
候梯厅
5.3.1
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轿厢的深度,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梯段平台之间的进深距离不
宜小于 1500mm。
5.3.2
候梯厅的地坪与电梯层门地坎之间宜采用不小于 1:15 的坡道过渡,层门地坎处宜高于外部地坪
15mm~20mm,候梯厅底层的地坪应至少高于室外地坪 150mm。
5.3.3
底层侯梯厅与外部出入口处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应根据住宅现状条件,选择适宜的无障碍出入口类别,包括平坡、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
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轮椅坡道的宽度、坡度等应符合无障碍设计现行规范相
关规定;
——底层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应当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应有防止积水的措施。
——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当设置雨棚;
——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无障碍设计现行规范有关规定。
参 考 文 献
[1]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七部门 《阳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阳建房发
[2020]32号)
[2] GB/T 28621-2023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4]《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年第1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 GB 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