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100.01
CCS A00/09
T/HFDA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
T/HFDA 1001-2024
代替T/HFDA 1001-2022
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评级规范
Standards for certification of public welfare social enterprises
2024-08-14 发布
2024-08-15 实施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 发布
T/HFDA 1001-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社会企业 ......................................................................... 1
4
社会企业发展基本原则 ................................................................ 1
4.1 政策支持 ......................................................................... 1
4.2 社会参与 ......................................................................... 1
4.3 重点突出 ......................................................................... 1
5
社会企业认证标准 .................................................................... 1
5.1 社会企业认证条件 ................................................................. 2
5.2 社会企业认证程序 ................................................................. 2
5.3 社会企业认证流程 ................................................................. 2
6
社会企业评级规程 .................................................................... 3
6.1 社会企业评级办法 ................................................................. 3
6.2 社会企业评级条件 ................................................................. 3
6.3 社会企业评级规则 ................................................................. 3
6.4 社会企业评级流程 ................................................................. 3
7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 ................................................................ 4
8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有效期 .............................................................. 4
9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时间 ................................................................ 4
10
社会企业标识使用 ................................................................... 4
11
监管与复核 ......................................................................... 4
11.1 社会属性 ........................................................................ 4
11.2 社会企业属性监管须知 ............................................................ 4
11.3 社会企业摘牌机制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社会企业概况 ........................................................6
A.1 社会企业基本信息 ................................................................. 6
A.2 国际社会企业认证背景 ............................................................. 6
A.3 国内社会企业认证背景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程序 ................................................7
B.1 认证申请材料 ..................................................................... 7
B.2 评级评审内容 ..................................................................... 7
B.3 社会企业社会属性审查材料 ......................................................... 8
参考文献 ............................................................................... 9
I
T/HFDA 1001-2024
II
T/HFDA 10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是依据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要求及规则起
草。
本文件由中经联盟(海南)财经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归口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企业认证及评级标准,并列示了可以参照的具体内容。主要参考了社会NGO组织、
中国慈展会社企认证标准、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社企认证办法和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已批准发
布的相关标准,并结合海南国际自贸港及专业金融实际情况制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北京十
方缘公益基金会、中经联盟(海南)财经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亚现代金融研修院、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
究会、湖南怀化电子商务协会、陕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西安市爱德智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南
亚洲公益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的起草人:于燕飞、郗俊杰、刘建宁、赵晨、姜海斌、李红红、方树功、刘丰、田洁、
范瑞、黄汝婷、王婷、罗丹、句梦月。
本文件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T/HFDA 1001-2022《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评级规范》,与T/HFDA 1001-2022相比主要
变化如下:
a) 删除背景部分内容;
b) 所有“本标准”的表述改为“本文件”;
c) 删除第2章中未在文本中引用的文件,同时删除文件书名号;
d) 第6章一星级到五星级,标明“由低到高”。文本中先引用附录A,再附录B;
e) 第8、11章小括号中的小括号,改为“[()]”。11.2和附录B中有列项的,增加引语。
本文件于 2024 年 08月 14日修订发布。
III
T/HFDA 1001-2024
IV
T/HFDA 1001-2024
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评级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的标准、办法和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合法在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且认同社会企业理念,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符合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条件的商业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成为福利性或慈
善性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认定及慈善性企业、公益性企业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3 2020 社会企业服务平台 中国社会企业认证手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企业
Social Enterprise
本文件所称的社会企业是指以优先追求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持续用商业手段提供产品或服务,
解决社会问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并取得可测量社会成果的商业企业单位。
社会企业并非在法律定义上重新界定商业企业的一个全新法律规范文件,它是鼓励所有企业承担
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并且通过商业手段支持社会问题解决的创新实践体系。
详见附录A。
4 社会企业发展基本原则
4.1 政策支持
国家在深化改革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是以社会主义建设为社会整体(包括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方
向)为前导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因此在中国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是配合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基础,也是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所鼓励发展的公益事业。
4.2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企业研究机构、支持机构、投资机构、征信机构、评价机构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参
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各级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3
重点突出
突出生态绿色、农业农村、弱势群体保护、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内容。
5
社会企业认证标准
1
T/HFDA 1001-2024
5.1
社会企业认证条件
申请认证的法人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旦通过即成为社会企业,即可享有相应权利义务。
注:海南省作为国家设立的最大的国际自贸港,在经济金融与商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需要优先构建
社会企业发展的模式基础,为此共同设立的社会企业认证标准,是具有创新意义与示范作用的。
5.1.1
组织目标
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即促进就业、扶持特殊群体或解决其他特定社会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
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农业、食品安全等。
5.1.2
注册信息
合法在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商业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成为福利性或
慈善性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认定,慈善性企业、公益性企业认定),并有相应的合格纳税登记。
5.1.3
股权设置
公司股权设置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原则,也就是整体利益大部分归于公众和国家,又
保持运营者和参与者的积极和贡献(诚实劳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因此公司股权中不低于70%股
权(即70%股权收益权含处置权,表决权、受益权,由协议约定免责捐赠),定向用于公益事业。
5.1.4
社会责任
社会企业认证的企业从公共发展与道德约束上来讲,应该高于企业社会责任,因此也要求所有企
业首先符合企业社会责任的所有道德要求和规范。
5.1.5
公益组织推荐
至少由一家合法并认证的公益组织作为推荐方,并出具书面文件来推荐“社会企业”参与认证及
孵化,或由多家公益组织联合推荐的,需要注明社会企业股权收益权分配方案。
5.1.6
社企运营方案及公益授权
提供社企运营方案、可行性报告、公益组织授权委托书、社企运营行业资质认证及许可(营业执
照及营业范围)。
5.1.7
社企运营人资质
符合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运营资质;在国家社会信用征信中;有授权委托的公益组织所
签立的责任协议。
5.2
社会企业认证程序
符合本文件认证条件的申请机构可提出申请,并向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3
社会企业认证流程
5.3.1
认证申请
各企业/机构可以向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认证申请。
5.3.2
认证初评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初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
5.3.3
认证评审
评审委员会审议初评后的申请名单,同时邀请申请企业/机构代表参与(线上)面试。最终通过
(线上)面试和材料审核,确认中审名单,并以同样的程序进行终审;
5.3.4
尽职调查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召集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对申
请机构开展电话、网络访谈或实地考察);
2
T/HFDA 1001-2024
5.3.5
公示颁证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正式公示名单并颁证。
6 社会企业评级规程
6.1 社会企业评级办法
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级规则评定。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在进行社会企业认证的同时,组织开展社会企业评级活动。社会企业评级
(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社会企业、二星级社会企业、三星级社会企业、四星级社会企业、五星级社
会企业。
6.2
社会企业评级条件
参与评级的社会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依据以下评级条件,评定各社会
企业级别,并将社企评级名单进行公示及颁发标牌。
6.2.1
发展目标
不以私人盈利作为第一目的,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具有示范性的社会企业。且具有可复制
性,可推广性,可以规模化发展。
6.2.2
社会效益
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社会企业应能够明确阐释其项目年度受益人数、资源节
约、环境友好、员工保障、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数据。
6.2.3
项目覆盖面
可以是基于市场需求为社会大众提供普惠及创新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社区
治理与社会服务、环境保护、医疗养老、教育公平、普惠金融、疫情防控等领域。还可以是助力联合
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企业。
6.3
社会企业评级规则
社会企业评级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综合考察企业的社会使命、商业模式、创
新性、治理结构、社会影响力、价值贡献、资本流量等七个维度的表现。具体评审规则如下表1:
表1
社会企业评级·评审指标、内容及权重
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 权重
社会使命 详见附录B 10
商业模式 详见附录B 10
创新性 详见附录B 10
治理结构 详见附录B 10
社会影响 详见附录B 10
价值贡献 详见附录B 10
资本流量 详见附录B 10
6.4
社会企业评级流程
6.4.1
提交材料
3
T/HFDA 1001-2024
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向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评级评审指标内容(社会使命、商业模式、
创新性、治理结构、社会影响、价值贡献、资本流量等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
6.4.2
评级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委员会在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投票
评定;
6.4.3
公示颁证
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及颁发标牌。
7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
经授权的全国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机构或平台。
8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有效期
通过认定的社会企业有效期自授牌之日起四年内有效。社会企业应在认定资格有效期指定时间内
[一般为每年(第二年起)的3-6月],提交社会属性所有变更材料(详情参考“12 监管与复核”内容,
若无变更内容则仅提供“社会属性无变更说明书”)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参与社会企业资格监管。
因故被取消社会企业资格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9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时间
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评级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0
社会企业标识使用
通过认定的社会企业被授予相应级别的证书和社会企业专用标识。获得批准使用徽标的社会企业
可在认定有效期内将徽标用于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活动、宣传物品,网站、新媒体、信纸、名片等印刷
物品使用,供顾客及公众识别。
徽标使用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可靠、且不涉及任何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歧视、诽谤或其
它违法行为,如有违规使用造成纠纷或诉讼的,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
徽标使用权,并视情节轻重限制其再次认定评审申报资格。
11
监管与复核
获得社会企业认定的商业企业单位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社会属性变更材料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一
般为每年(第二年起)的3-6月],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将对通过认定的社会企业开展不定期信用监
管动态管理,达到要求社会企业的认定到期后,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核定发证,达不到要求的社会企业
将会被警告直至摘牌并向社会公示。
11.1
社会属性
社会企业是市场与社会使命双平衡的新的组织形态,对社会企业的社会属性主要从社会企业目标
不漂移、管理架构、社会问题解决成果、财务规范与透明、利润投入社会效益与资产锁定情况等指标
开展,已认定的社会企业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需向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资料登记。
11.2
社会企业属性监管须知
将按照以下要求对社会企业进行监管。
a) 已认定的社会企业向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相关材料,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面向全社
会公开,并鼓励社会企业及时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披露与社会影响力传播;
b) 每年3-6月为申报时间。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将于每年2月份起及时通知联系各社会企业准
备并提交相关材料;
4
T/HFDA 1001-2024
c)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根据申报社会企业资料及日常监管数据形成“社会企业影响力报告”,
于次年的6月向社会发布已认定社会企业上一年度社会属性监管结果。
d) 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年度社会属性监管或逾期申报的社会企业将失去社会企业认定资格,三年
内将不得再次申报社会企业认证,并对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示。
e) 社会属性监管工作全过程将遵循保密原则,相关资料信息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国家法
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同意的情况除外)。
11.3
社会企业摘牌机制
已认定的社会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取消其社会企业资格并在社会企业名录中除名,同时在媒体
平台进行公示。
a)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徇私舞弊的;
b) 不按规定主动公示相关信息达一定次数的(每年至少一次);
c) 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d) 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 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或者违法经营黑名单的;
f) 未按照规定提交复审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为按照要求作进一步解释或补送的。
5
T/HFDA 1001-202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社会企业概况
A.1
社会企业基本信息
社会企业是基于应对解决社会问题,而设置的运用企业运营模式来实现社会问题解决的企业创新。
在近二百年的工业发展历史中,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人类的文明冲突,已经从封建王权的统
治结构中,转为资本主义的资本剥削与生产资料掠夺,而形成的竟生结构,也因此产生了上世纪,对
于资本主义而形成的共产主义运动与革命。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成立,对应于资本主义
企业的社会化改造,所构建的国有企业,在企业商业利润分配与社会作用中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社
会责任担当与社会问题化解的作用,国有企业在国家建设发展历史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奠定了国
家发展的基础,时至今日仍然在各个战略领域发挥着行业核心与社会担当的重要作用,因此也是一种
社会企业的发展模式。在国家经济改革开放中,社会经济的多元化,使得经济生态更加丰富,经济经
营业态的多元化,经济商业涉入到社会各个方面,然而商业的逐利模式,也使得利益矛盾日渐突显,
商业利益侵害公共利益、人民利益乃至国家利益,引发了社会各个层面的矛盾,并导致现在的诸多社
会民生事业的问题。因此在推动现代深化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创新性社会企业发展,就是补充和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
A.2
国际社会企业认证背景
目前国际社会企业认证背景是在西方社会商业体系建设过程中,由社会NGO组织和慈善组织,为了
推动社会公共利益而特别设置的企业认证体系,并且已有22个国家具备较完整的社企认证体系,欧洲
北美国家则有多个认证模式,如英国社区利益公司(CIC)的政府认证模式、英国社会企业联盟(SEUK)
和 SE Mark 的 社 会 企 业 认 证 模 式 , 美 国 有 低 利 润 有 限 公 司 ( Low-Profi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3C)、共益公司(Benefit Corporation)等的政府认证模式,及B Corp的社会认证模式,
东亚的韩国也都有实践多年的认证体系。国际上的社会企业认证实践表明,社会企业认证是建构整个
社会企业生态体系重要和关键的一环。
A.3
国内社会企业认证背景
目前我国社会企业认证有两套系统,其中之一是借鉴了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模式和发展路径、
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认证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与西方的社会企业认证接轨,并由社会NGO组织作为
主要认证机构;此外一点由国家智库、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委员会重点对社会企业认证过程中的企
业社会责任和社会承担方面做基础认证。并由此导引出由中国战略研究会、中国基本发展研究会、海
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所设置的创新性社会企业认证与评审,该认证评审针对企业类市场运行为主体的
企业组织。
注:国际上按运营范围和运营模式来评定社会企业资质,国内则分为民政和工商注册来认定。
6
T/HFDA 1001-202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程序
B.1
认证申请材料
符合本文件认证条件的申请机构可提出申请,并向授权的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以下申请材
料:
a)《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申请表》;
b)《公益性社会企业认证承诺书》;
c)《股权投入社会公益承诺书》;
d)《认证的公益组织推荐函》;
e)《社会企业股权收益权免责捐赠协议》;
f) 社企运营方案、可行性报告、公益组织授权委托书;
g) 企业或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h) 企业或机构章程及《社会企业公益目标承诺书》(如章程中未注明);
i)可自愿提供企业或机构的《员工手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应载
明企业或机构的利润分配情况;
j)提供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资料;
k) 其他申请人认为有助于认证的证明材料(参与社会企业的活动、培训,相关媒体报道)。
B.2
评级评审内容
B.2.1
社会使命
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a)对社会问题的关注程度,以及社会问题在短、中、长期内缓解或解决的程度,可以围绕联合国
可持续发展某项目标的实现来描述;
b)解决方案的社会价值实现优于商业目标;
c)侧重考查受益群体、其他利益相关方乃至社会等所产生的正向改变。
B.2.2
商业模式
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a)要有清晰的商业模式描述,包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利益相关方需求、完整的价值链闭环设计、
组织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
b)制定明确的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等外部资源的机制,能以低成本调动大资源。
B.2.3
创新性
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a)根据服务对象不断变化的现实或潜在的需求,通过需求调研和评估,提出新的或完善前人已有
的创意、设计、技术,开发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的新项目、新产品、新服务;
b)强调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思维寻求社会企业的突破和创新。
B.2.4
治理结构
通过在治理结构、分配制度、规范透明等方面的相关设置,保证其社会使命稳定,包括董事会层
面、运营层面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机制的设立、盈利之后利润再分配的制度安排、内部管理和信息
披露制度等。
B.2.5
社会影响
社会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以及该社会企业的收益人数,在行业的影响力及对所在行业的推动作
用,媒体报道的影响力,政府的认可,用户的反馈和评价等。
B.2.6
价值贡献
7
T/HFDA 1001-2024
随着企业评价标准的日臻完善,以及我国政府倡导的“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的推进,社会对企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所以要成为优秀的社会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
否照顾利益关系方利益诉求”、“能否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能否反哺和造福社会”等
方面都有所考量。
B.2.7
资本流量
反映企业运营资源的基本评价的数据之一,也是考虑企业通过实际的社会运营可注入到公益方向
的资本评价数值。
B.3
社会企业社会属性审查材料
已认定的社会企业如有以下情况发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向授权的社会企业认证评级组织提交资料
登记:
a)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增减分支机构等变更的;
b)进行并购、重组、破产、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
c)法人资格被吊销、撤销和注销的;
d)自愿放弃社会企业资格的;
e)社会目标或使命发生变化或消失的。包括社会目标变更、新增、减少与失效;
f)社会企业章程变更的。包括经营范围变更、服务社会领域变更、解决社会问题目标变更、企业
或机构法人变更、股东或理事会结构调整、资产锁定比例变更、利润投入社会效益比例变更等;
g)社会企业章程失效的;
h)社会企业治理结构、股东结构、理事会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其社会使命达成或取消的;
i)其他有可能影响到社会企业认定资格的情况。
8
T/HFDA 1001-2024
参考文献
[1]
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2017-10-20
[2]
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手册,2019-11
[3]
社会企业服务平台
中国社会企业认证手册,20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T/HFDA 1001-2024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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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其他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改编、翻译、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件,或发布在互
联网及内部网络等。使用许可可于发布机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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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01
CCS A00/09
关键词:团体标准、社会企业、认证与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