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20.99
CCS
Z 01
团
体 标 准
T/GDSES 13.3—2024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
第 3 部分:专项审核报告编制指南
Specific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3: composing guidelines for specific audit report
2024-06-07 发布
2024-06-07 实施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发 布
T/GDSES 13.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 2
6 附件 ................................................................................ 7
附录 A(资料性)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框架 ..................................... 8
附录 B(资料性)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主要图表示例 ................................ 12
参考文献 .............................................................................. 18
I
T/GDSES 13.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T/GDSES 13—2024《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系列团体标准已经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审核技术指南;
——第2部分:电子元件制造业审核技术指南;
——第3部分:专项审核报告编制指南。
本文件是T/GDSES 13—2024《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系列团体标准的第3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东莞理工学院、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沙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佘伟铎、王巾帼、王雅兰、梁海云、江有才、陈桂红、周展锋、唐悦恒、李丽、
严辉、谭海剑、廖聪、李榕、林煜玲、谢敏、李希达、幸小婷、纪传伟、邹娟、兰善红、侯少东、杨国
军、赖永翔、李静、林肯、张科慰、朱伟芹等。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GDSES 13.3—2024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
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
审核,在现有技术成果及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系列团体标准。
III
T/GDSES 13.3—2024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
第 3 部分:专项审核报告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按照GB/T 4754行业门类代码为B、C、D)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
报告的编制,非工业企事业单位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4409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0981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337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8507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GB 38508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T 38597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DB44/ 2367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2016年第38号)
3
术语与定义
T/GDSES 13.1—2024和T/GDSES 13.2—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报告封面
报告封面按从上到下顺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
“XXX(审核企业名称)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注明“送审
稿”或“实施稿”,并加盖审核企业公章;
注:“送审稿”是指提交主管部门准备评估验收的报告版本;“实施稿”是指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后确定的最终版本。
b)
本轮审核起止年月;
c)
审核企业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审核的,应列明咨询服务机构名称,并加盖其公章;
d)
报告编制年月。
1
T/GDSES 13.3—2024
4.2 报告扉页
4.2.1 承诺页
承诺页应包括:
a)
审核报告编制小组成员的姓名、内部职务与审核小组职务等信息;审核企业委托咨询服务机构
协助开展审核的,还应列明咨询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的姓名及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编号等信息;
b)
审核企业对报告内容是否可以公开的声明,以及审核企业对报告内容真实性与完整性的承诺,
并加盖公章;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审核的,还应列明咨询服务机构对报告内容真实性与
完整性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4.2.2
照片页
照片页用于直观展示审核过程与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审核过程的工作照片;
b)
VOCs 相关生产设备与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照片;
c)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方案实施前、后照片。
4.3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审核报告正文应由以下章节框架和相应内容组成:
a) 前言;
b) 审核准备;
c) 审核分析;
d) 方案产生与确定;
e) 方案实施及效果评估;
f) 持续清洁生产;
g) 审核结论;
h) 附件。
4.4 编制排版要求
4.4.1 报告编制框架参照附录 A。
4.4.2 报告编写格式要求包括:
a) 正文使用仿宋 GB 2312 字体(西文字体使用 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行距 1.5 倍、段
前间距 0.5 行、带序号的标题文字要加粗;
b) 一级标题加粗黑体、小二号字、居中;
c) 二级标题加粗仿宋 GB 2312 字体、小三号字;
d) 三级标题加粗仿宋 GB 2312 字体、四号字;
e) 四级标题加粗仿宋 GB 2312 字体、小四号字;
f) 图、表、照片中的文字说明,使用宋体、五号字;
g) 图表头字体使用加粗仿宋 GB 2312 字体、小四号字。
4.4.3 报告宜采用 A4 篇幅纸张正反面打印,应内容清晰;必要时,彩色图件应彩色打印。
5 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5.1 前言
5.1.1 企业概况调查
2
T/GDSES 13.3—2024
阐述审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
a)
基本情况表(见表 B.1);
b)
企业获得的荣誉称号;
c)
企业组织架构与简介;
d)
企业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厂区周边情况,以及环境功能区分类及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e)
厂区内平面布置情况。
5.1.2
清洁生产审核回顾
简要说明历轮清洁生产审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历史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时间段、主要绩效、清洁生产水平、评估验收结果;
b)
历史上 VOCs 防控与减排相关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5.1.3
本轮审核工作摘要
简要说明本轮审核的概况,包括:
a)
本轮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所涵盖的地理空间与边界范围;
b)
审核期(即审核准备到完成报告编写的时间段)、基准期和效果评估期;
c)
本轮审核的背景、原因和主要目的;
d)
摘要式阐述 VOCs 专项清洁生产重点方案和 VOCs 减排绩效,说明本次审核的结果是否满足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
5.1.4
编制依据
列出审核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主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
5.2
审核准备
5.2.1
组织准备
简述企业领导参与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与成立时间等信息,应有审核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表。
5.2.2
审核工作计划
列表说明审核工作计划,应包括审核阶段、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内容。
5.2.3
宣传培训
简述开展清洁生产相关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机构、参加人员、人数、形式、培训主题等内容,
应有宣传培训工作的相关照片。
5.2.4
管理机制
简述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5.3 审核分析
5.3.1 VOCs 相关生产要素预审核
5.3.1.1 产品
阐述产品要素的预审核情况,包括:
3
T/GDSES 13.3—2024
a)
产品种类及性能:说明相关产品的种类、性能、用途,并附产品图片;识别含 VOCs 产品并说
明其 VOCs 含量,按照 GB 18581、GB 24409、GB 30981、GB 33372、GB 38507、GB 38508 等
要求,说明 VOCs 含量的合规性,阐述存在的问题;
b)
产品产量:分类统计产品产量、产值等信息;编制审核开始前三年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情况一
览表(见表 B.2);涉及涂装与涂覆工艺的,列明涂装面积;
c)
产品合格率:简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说明审核开始前三年相关产品一次合格率、不合格
品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产品合格率影响因素及改善对策;编制审核开始前三年主要产品一次
合格率情况表(见表 B.2);阐述存在的问题;
d)
产品储运:按照 GB 37822 和 DB44/ 2367 的相关要求,说明含 VOCs 产品在厂内储存、输送、
转移、装卸过程中的 VOCs 无组织控制情况,阐述存在的问题;不涉及含 VOCs 产品的,可省略;
e)
汇总产品要素预审核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清洁生产改善潜力。
5.3.1.2
工艺技术与生产设施
阐述工艺技术与生产设施要素的预审核情况,包括:
a)
生产工艺技术:生产工艺流程;重点说明各工序使用的涉 VOCs 原辅材料种类、废弃物的排放
方式,并附工艺流程示意图,其中应标注涉 VOCs 原辅材料的输入、中间产物和废弃物的输出
和去向;
b)
生产设备设施:说明主要涉及 VOCs 生产设备设施的数量、运行时间等主要参数、投产时间、
VOCs 废气收集方式;编制涉 VOCs 设备设施情况表(见表 B.3);阐述存在的问题;
c)
工艺过程 VOCs 排放控制情况:按照 GB 37822 和 DB44/ 2367 的相关要求,说明工艺过程中 VOCs
防控情况,阐述存在的问题;
d)
有适用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与相关评价方法的,说明涉及 VOCs 工艺技术与生产设施相
关清洁生产指标的评价结果,识别并阐述存在的差距;
e)
汇总工艺技术与生产设施要素预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清洁生产改善潜力。
5.3.1.3
原辅材料
阐述原辅材料要素的预审核情况,包括:
a)
原辅材料消耗:说明审核开始前三年原辅材料的种类、主要成分、总消耗量、单位产品消耗
量等信息;编制审核开始前三年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见表 B.4);
b)
涉 VOCs 原辅材料性质和使用说明:说明涉 VOCs 原辅材料的基本理化性质、VOCs 含量、VOCs
物料判定情况、低 VOCs 物料判定情况、使用工序、使用方式等;按照 GB 18581、GB 24409、
GB 30981、GB 33372、GB 38507、GB 38508、GB/T 38597 等的要求,说明 VOCs 含量的合规性,
阐述低 VOCs 物料替代可行性的分析结果;编制 VOCs 物料性质和使用说明表(见表 B.5);
c)
涉 VOCs 原辅材料的储运:按照 GB 37822 和 DB44/ 2367 的相关要求,说明 VOCs 物料在厂内储
存、输送、转移过程中的 VOCs 无组织控制情况;阐述存在的问题;
d)
有适用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与相关评价方法的,说明 VOCs 物料相关清洁生产指标的评
价结果,识别并阐述存在的差距;
e)
汇总原辅材料要素预审核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清洁生产改善潜力。
5.3.1.4
环境状况
阐述环境状况要素的预审核情况,包括:
a)
环境管理机制:简述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阐述 VOCs 台账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阐述存在的问题;
b)
VOCs 废气控制情况:说明审核开始前三年 VOCs 废气产生量、排放总量和排放限值;阐述 VOCs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说明废气收集率、处理效率及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简述废气排放口设置和
在线监测情况等;说明审核开始前三年 VOCs 排放监测结果;编制 VOCs 废气产生情况表(见表
B.6)、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审核开始前三年 VOCs 排放监测情况表(包括无组织与有组织废
4
T/GDSES 13.3—2024
气监测情况,(见表 B.7)、审核开始前三年 VOCs 排放总量情况表(见表 B.8);阐述存在的
问题;
c)
含 VOCs 危险废物控制情况:按照 GB 18597、GB 37822 和 DB44/ 2367 的相关要求,说明含 VOCs
危险废物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编制审核开始前三年含 VOCs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见
表 B.9);阐述存在的问题;
d)
有适用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与相关评价方法的,说明 VOCs 排放控制与环境管理相关清
洁生产指标的评价结果,识别并阐述存在的差距;
e)
汇总环境状况要素预审核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清洁生产改善潜力。
5.3.2
基准期 VOCs 专项清洁生产指标评价
参照适用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评价方法,汇总5.3.1各生产要素VOCs相关清洁生产指标
评价的结果,以各指标中的最低基准确定企业基准期的VOCs相关清洁生产水平。
注:审核企业的综合清洁生产水平评价结果原则上不作调整。
5.3.3
VOCs 核算
阐述审核重点核算期的VOCs核算分析结果,包括:
a)
核算 VOCs 物料输入输出数据(见表 B.10、表 B.11);
b)
绘制 VOCs 物料平衡图(见图 B.1);
c)
从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详细说明核算结果;
d)
阐述涉 VOCs 物料环节及污染控制情况;
e)
分析影响 VOCs 物料利用率、无组织排放控制、末端治理效率、管理情况的关键因素。
5.3.4
拟解决的问题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说明,确定本轮审核拟解决的问题;对本轮暂不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
因;编制存在问题与清洁生产改善潜力汇总表(见表B.12)。
5.3.5
审核目标
设定与VOCs相关拟解决问题相对应的审核目标(如VOCs物料利用率、低VOCs物料替代或使用率、VOCs
收集率、VOCs治理效率、单位产品VOCs排放量等),应包括目标指标名称、基准期现状值、效果评估期
目标值与变化率等内容,宜有长期目标值;编制清洁生产审核目标表(见表B.13)。
5.4
方案的产生与确定
5.4.1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说明清洁生产方案的产生、筛选、确定情况,对审核过程提出的方案但本轮不实施或未能实施的方
案分别说明原因。
5.4.2
重点方案的确定
说明VOCs专项清洁生产重点方案的相关内容,编制VOCs专项清洁生产重点方案说明表(见表B.14),
包括:
a)
方案实施背景:简述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的过程;
b)
方案实施内容:说明实施内容、采用的技术工艺及设备设施、政策符合性与技术先进性等;
c)
方案投资:方案实际投入的资金;
d)
方案实施时间:方案实施的起止时间;
e)
社会及环境效益:方案实施后社会及环境绩效,应有数据来源和计算过程;
5
T/GDSES 13.3—2024
f) 经济效益:方案实施后的运行成本、总效益,应有计算过程;
g) 方案实施前、后的照片。
5.5 方案实施及效果评估
5.5.1 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成效
汇总全部已实施的VOCs控制与减排相关清洁生产方案,应包括类别、名称、内容、投入金额、实施
起止时间、方案实施后取得的实际效益(社会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编制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实
施情况表(见表B.15)。
汇总清洁生产方案数量、实施情况、投入的费用、VOCs减排量及取得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编
制清洁生产方案分类及实施绩效汇总表(见表B.16)。
5.5.2
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
说明方案实施后效果评估期的VOCs相关生产要素的状况,包括:
a)
产品产量;涉及 VOCs 产品的,说明产品结构的调整情况;
b)
列表说明 VOCs 物料的消耗情况,说明其合规性;
c)
阐述涉 VOCs 相关工艺技术与生产设施的变化情况,按照 GB 37822 和 DB44/ 2367 的相关要求,
说明其合规性;
d)
列表说明 VOCs 无组织与有组织监测数据,按照适用排放标准,说明 VOCs 无组织与有组织排放
控制达标情况;
e)
进行效果评估期 VOCs 核算,分析说明 VOCs 平衡核算结果;绘制效果评估期 VOCs 平衡图(见
图 B.1);计算 VOCs 减排绩效。
5.5.3
审核目标完成情况
说明方案实施后目标完成情况,阐述数据依据与计算过程;编制本轮审核目标完成情况表(见表
B.17)。未达成目标的,阐述原因与持续改善方向。
5.5.4
效果评估期 VOCs 专项清洁生产指标评价
对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效果评估期的VOCs专项清洁生产指标开展评价;说明定量指标的数据依据和
计算过程;分析说明效果评估期与基准期的变化情况,未改善或改善不明的,阐述原因与持续改善方向。
5.6
持续清洁生产
简述持续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包括:
a)
VOCs 相关源头控制、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方面的清洁生产持续改善方向;
b)
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c)
持续清洁生产运行管理机制:重点说明 VOCs 相关管理机制。
5.7
审核结论
总结说明本轮审核情况,包括:
a)
方案产生的数量及实施情况;
b)
VOCs 减排绩效;
c)
本轮审核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目标达成情况;
d)
VOCs 相关持续改善建议。
6
T/GDSES 13.3—2024
6
附件
原则上包括:
a)
企业营业执照;
b)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c)
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正副本;若副本篇幅较长,可节选涉及企业基本信息、涉 VOCs 原辅材料、
VOCs 相关的废气许可浓度限值与许可量;属登记管理的提供登记表与受理回执;
d)
基准期与效果评估期内的 VOCs 无组织与有组织排放监测报告;
e)
含 VOCs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及转移汇总清单;
f)
重点方案实施证明材料(如设备购买合同、采购订单或发票及运行记录等);
g)
审核企业委托咨询服务机构的,应提供相关人员的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
h)
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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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SES 13.3—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框架
报告封面格式参考图A.1。
XXXX 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送审稿/实施稿) XXXX 年 X 月 ~ XXXX 年 X 月(本轮审核起止时间) 审核企业(盖章):XXXX公司 咨询服务机构(盖章):XXXX公司 a
报告时间:XXXX 年 X 月
a:未委托咨询服务机构的,此行省略。
图 A.1
报告封面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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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SES 13.3—2024
报告封面格式参考图A.2。
XX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审核小组职务 企业职务 职责(分工) 备注
XX 咨询服务机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或职称 清洁生产审核 培训证号 职责(分工) 备注
XX 企业承诺(盖章):我们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 的结果可以(或不可以,或部分经审查同意后可以)公开。 XX 咨询服务机构承诺(盖章):我们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图 A.2
报告承诺页示例
报告封面格式参考图A.3。
9
T/GDSES 13.3—2024
宣传照片 培训照片
VOCs 收集设施 VOCs 治理设施
方案 X 实施前 方案 X 实施后
图 A.3
照片页示例
10
T/GDSES 13.3—2024
A.1 报告正文
A.1.1 前言
A.1.1.1 企业概况调查
A.1.1.2 清洁生产审核回顾
A.1.1.3 本轮审核工作摘要
A.1.1.4 编制依据
A.1.2 审核准备
A.1.2.1 组织准备
A.1.2.2 审核工作计划
A.1.2.3 宣传培训
A.1.2.4 管理机制
A.1.3 审核分析
A.1.3.1 VOCs 相关生产要素预审核
A.1.3.2 基准期 VOCs 专项清洁生产指标评价
A.1.3.3 VOCs 核算
A.1.3.4 拟解决的问题
A.1.3.5 审核目标
A.1.4 方案产生与确定
A.1.4.1 方案的产生与筛选
A.1.4.2 重点方案的确定
A.1.5 方案实施及效果评估
A.1.5.1 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成效
A.1.5.2 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
A.1.5.3 审核目标完成情况
A.1.5.4 效果评估期 VOCs 专项清洁生产指标评价
A.1.6 持续清洁生产
A.1.7 审核结论
A.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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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SES 13.3—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VOCs 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主要图表示例
VOCs专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主要表格示例如表B.1~表B.17。
表 B.1
审核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a 行业名称与代码
投产时间 法人代表
每日班次 班/d 年工作日数 d/a
企业清洁生产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咨询服务机构名称
咨询服务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a 按照 GB/T 4754 中的行业名称与对应的行业代码填写。
表 B.2
审核开始前三年主要产品产量、产值与合格率情况表
名称 年 年 年
产量 (单位) 产值 万元 一次合格率 % 产量 (单位) 产值 万元 一次合格率 % 产量 (单位) 产值 万元 一次合格率 %
产品A
产品B
…
表 B.3
涉 VOCs 设备设施情况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生产线 或生产车间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VOCs废气收集方式 (无组织、集气罩或密闭)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