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      
CCS  	A 12 	 3402 	
芜
湖	市	地	方	标	准 	
DB3402/T 72—2024 
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integrated platform for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2024 - 06 - 13 发布 
2024 - 07 - 01 实施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02/T 72—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服务模式 ........................................................................... 2 
6  服务原则 ........................................................................... 2 
7  服务内容 ........................................................................... 2 
8  服务流程 ........................................................................... 3 
9  监督、评价与改进 ................................................................... 4 
附录 A(资料性)  平台基本服务流程 ..................................................... 5 
附录 B(资料性)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服务流程图 ....................................... 6 
附录 C(资料性)  科技成果信息表 ....................................................... 7 
附录 D(资料性)  技术需求信息表 ....................................................... 8 
参考文献 .............................................................................. 9 
I 
DB3402/T 7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凯密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华普生产力
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师范大学、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贵平、徐忠、粱长洋、李春雨、张艳瑞、辛明哲、陶影海、沈炎、李顺芳、
王秋红、刘明岩。 
II 
DB3402/T 72—2024 
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模式、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
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提供服务。 
注: 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是汇集技术项目、技术需求、政策法规、科技中介机构、科技人才等技术交易相关信息,
整合技术交易相关资源,开展技术交易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的第三方线上或线下平台。线下平台一般指提供科
技成果转化的窗口、实体站点、综合服务体等;线上平台一般指提供远程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包括网站、APP、
小程序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service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而进行的信息检索、技术交易、价值评估、人才引育、创业孵化、合规性审核
等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平台 
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 
—— 满足运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环境; 
—— 具有独立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服务能力,能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 具有专业化的从业人员,并有与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相适应的专家库; 
—— 无诚信不良记录。 
4.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 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 
DB3402/T 72—2024 
—— 具备与所从事成果转化专业相关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 定期参加专业业务在岗培训,遵守职业操守。 
5 服务模式 
5.1 
线下平台 
在整合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企业等设立线下平台,
为用户提供面对面服务。 
5.2 
线上平台 
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门户网站、小程序或APP等方式设立线上平台,为
用户提供线上服务。 
5.3 
线上线下平台相结合 
同时设立线上线下平台,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其有效衔接,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6 服务原则 
6.1 
开放共享 
应面向社会共享科技成果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6.2 
诚实保密 
应向委托人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全面履行保密承诺,承担保密义务,维护委托人的知识产权及相
关权益。 
6.3 
公开透明 
应全面地告知委托人服务内容、收费方法等基本情况,并应及时准确地告知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7 服务内容 
7.1 
信息检索 
应提供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整理、发布等服务并提供技术解疑。 
7.2 
技术交易 
应为成果供需双方提供成果对接的技术交易服务,促成技术需求方与成果拥有方达成共识,依法制
定科技成果转化三方合同,明确技术需求方、成果拥有方、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7.3 
价值评估 
应为科技成果是否满足转化要求进行认定。通过对项目进行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办公
室审定等环节,评定该项成果是否具备转化条件,并为成果转化主体提供成果技术含量保证。 
2 
DB3402/T 72—2024 
7.4 
人才引育 
应引进科技人才,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为用户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服务。 
7.5 
创业孵化 
应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并提供科技创业、技术市场分析、专
业技能讲座、政策辅导等其他服务。 
7.6 
合规性审核 
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诚信体系,对成果供需双方提供科技成果权属、风险等合规性认定审核服务,
严格审核科技成果并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合法合规。 
7.7 
其他 
可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与维权、技术评价、投融资等专业服务。 
8 服务流程 
8.1 
需求收集 
8.1.1 应建立服务需求的收集、分析和确认沟通机制,积极响应服务需求。 
8.1.2 应畅通服务需求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窗口、企业寻访、研讨会议以及平台网站、应用程序、
电话、邮件等。 
8.1.3 开展日常服务过程中,可主动收集服务对象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需求。 
8.2 
服务对接 
接收到服务需求后,应对服务需求进行评估。能够满足服务需求的,立即开始服务,匹配服务资源;
不能够满足服务需求的,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8.3 
服务跟进 
8.3.1 应向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原则、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保密承诺、服务费用等。 
8.3.2 应跟进、协调服务实施的全过程,并根据需要进行服务质量监测。 
8.3.3 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主动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系,及时跟进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8.4 
服务反馈 
应建立和维护反馈处理制度,及时做好用户体验反馈的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 
8.5 
流程管理 
8.5.1 应结合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覆盖线上或线下各个环节。 
8.5.2 基本服务流程见附录 A。 
8.5.3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服务流程见附录 B,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录 C,技术需求信息表见附录 D。 
8.6 
档案管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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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应及时记录服务实施过程,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和准确。 
8.6.2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未经授权,服务档案不得随意公开和使用,档案保存期限宜不少于 3 年。 
8.6.3 应定期对服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并合理利用以持续改进。 
9 监督、评价与改进 
9.1 
监督 
9.1.1 应主动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和监督权。 
9.1.2 应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施内部监督和审核,并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9.1.3 应根据监督和审核结果,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提高社会满意度。 
9.1.4 应提供现场、信函、电话、网络等多种投诉渠道,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明确专门部门负责调查、
处理和回复服务对象的投诉。 
9.2 
评价 
应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和服务
满意度调查,定期公示评价结果。 
9.3 
改进 
9.3.1 应根据服务评价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 
9.3.2 应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效能的提升,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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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资料性) 
平台基本服务流程 
平台基本服务流程见图 A.1。 
图A.1 平台基本服务流程图 
5 
DB3402/T 72—2024 
附	B 	B  	B 	
录	
(资料性)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服务流程图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服务流程见图 B.1。 
图B.1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服务流程图 
6 
DB3402/T 72—2024 
附	C 	C  	C 	
录	
(资料性) 
科技成果信息表 
科技成果信息表样式见表 C.1。 
表C.1 科技成果信息表 
科技成果信息 	
成果名称 	— 	
成果属性 	□原始性创新  □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  □国内技术二次开发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软件   □航空航天   □光机电一体化   □新材料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环境保护 	□地球、空间与海洋   □核应用技术    □农业    □其他 	
主要应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技术成熟度 	□实验室     □样机(样品)   □中试       □产业化 	
合作方式 	□技术转让   □技术许可   □技术入股   □委托开发 	
对合作方要求 	— 	
技术摘要 	— 	
技术详述 	— 	
其它补充资料 	(图片、视频、图纸、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使用情况证明、用户方的意见反馈等补	充资料,可以单独提供附件) 	
成果拥有方技术团队信息 	
技术团队介绍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职位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主要研究方向 	— 	
擅长解决的技术	问题类型 	— 	
D  
7 
DB3402/T 72—2024 
附	录	D 	
(资料性) 
技术需求信息表 
技术需求信息表样式见表 D.1。 
表D.1 技术需求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技术领域 	— 	
技术需求 	— 	
拟投入资金 	— 	
合作方式 	□技术入股  □有偿服务  □技术转让  □联合攻关  □其它 	
其它合作 	(人才培养、管理咨	询、共建实验室等)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E-mail 	— 	
单位简介 	— 	
8 
DB3402/T 72—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 34670—2017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54号) 
[4] 《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8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修订)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
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号) 
[6] 《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芜政〔2023〕6号)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