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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8523-2023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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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2 17: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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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3(J)/T 8523-2023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标准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
准设计第二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2〕104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城市市政污泥处理
处置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 5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
3. 基本规定;4. 评价内容及等级划分;5. 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河北缔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由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和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缔景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163 号凯来金第 A 座 506 室,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66178360,邮箱:hbdjhkc@163.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 编 单 位 : 河北缔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 河北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郭

张景雪
刘会肖
韩海燕
韩晓雷
吕晓平
邢世泽
安会朋


郭渊明
韩辉锁


刘东升
张同盼
孙锦程
关士旺
熊向阳


文晓翠
李洪瑞
杨立永
杨志清


审 查 人 员 : 刘俊良
杨景亮
仝恩从
尹水娥
宋文龙


张仲成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4
4
评价内容及等级划分·····································································5
5
评价方法·························································································6
5.1
一般规定································································································ 6
5.2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6
5.3
污泥焚烧处置评价···············································································14
5.4
水泥窑协同处置评价···········································································25
5.5
污泥土地利用评价···············································································35
5.6
污泥建筑材料利用评价·······································································46
5.7
污泥填埋处置评价···············································································53
附录 A
参评单位基本情况表··························································60
本标准用词说明·················································································74
引用标准名录·····················································································75
附:条文说明·····················································································77
标准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ules..................................................................................... 4
4
Evaluation Content and Grade.......................................................5
5
Evaluation Method..........................................................................6
5.1
General Rules..........................................................................................6
5.2
Sewage Water Plant Sludge Exsport Evaluation...................................6
5.3
Sludge Incineration Evaluation.............................................................14
5.4
Co-processing of Sludge in Cement Kiln Evaluation........................25
5.5
Sludge Utilization for Land Improvement Evaluation........................35
5.6
Sludge Utilization for Construction Material Evaluation....................46
5.7
Sludge Landfill Evaluation...................................................................53
Appendix A
Basic Information of Participant................................6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7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7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77
1
1


1.0.1
为加强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督工
作,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运行管理,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
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制
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和污泥处理处置
单位的运行评价。
1.0.3
评价工作应以公正客观为原则,以运行管理、污染控制、工
艺技术等为重点。
1.0.4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标准
2
2


2.0.1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sludge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在污水净化过程
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
渣池砂砾。
2.0.2
污泥稳定
sludge stabilization
污泥通过生物、化学或物化处理,使处理产物达到不易腐败发
臭、控制病原体等要求。
2.0.3
污泥处理
sludge treatment
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调理)、
脱水、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石灰稳定等,本标准中污泥处理指污
泥厌氧消化和污泥好氧发酵。
2.0.4
污泥厌氧消化
sludge anaerobic digestion
污泥在无氧条件下,由兼性菌和厌氧菌将污泥中可降解的有机
物分解成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水(H2O)等,使污泥
得到稳定的过程。
2.0.5
污泥好氧发酵
sludge aerobic fermentation
污泥脱水后,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进行好氧呼吸作用产生较高
温度使有机物生物降解,生成性质稳定熟化污泥的过程。
2.0.6
污泥处置
sludge disposal
污泥处理后的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
利用和焚烧等。
2.0.7
污泥焚烧
sludge incineration
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完全矿化为少量灰烬的处理方式。
3
2.0.8
污泥协同焚烧
sludge co-incineration
污泥按一定比例添加到生活垃圾焚烧炉、燃煤电厂锅炉、水泥
窑等共同焚烧的处理处置方式。
2.0.9
水泥窑协同处置
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
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
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2.0.10
污泥土地利用
land application of sludge
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的材料,用于园林绿化、
土地改良等场合的处置方式。
2.0.11
污泥建筑材料利用
making construction materials with
sludge
将污泥作为制作建筑材料部分原料的处置方式。
2.0.12
污泥填埋
sludge landfilling
采取工程措施将处理后的污泥集中进行堆、填、埋,置于受控
制场地内的处置方式。
2.0.13
污泥处理单位
sludge treatment unit
采取厌氧消化和好氧发酵技术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处理
的单位。
2.0.14
污泥处置单位
sludge disposal unit
采取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和焚烧等方式对污泥进行
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单位。
标准
4
3 基本规定
3.0.1
参评的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录入“全国城镇污水处
理管理信息平台”,且评价年度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
3.0.2
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
3.0.3
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3.0.4
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泥运行管理台账,
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3.0.5
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
4
评价内容及等级划分
4.0.1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内容应包含污泥产量匹配性、贮存设施、
台账、计量、运输、转移联单、泥质及检测频次、去向和跟踪、综
合管理等。
4.0.2
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运行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运行管理,包括污泥计量、贮存量、转移联单、运输、污泥
检验及台账等;
2
工艺技术,包括工艺合理性、主要参数指标控制、污泥处理
效果等;
3
污染控制,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环境监测数
据完整性、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等;
4
综合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认证等。
4.0.3
污水厂污泥外运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运行评价等级划分为三
星、二星、一星、未达到星级标准四个级别。
三星级:优秀,运行管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标准和要求,
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二星级:良好,运行管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
关标准和要求;一星级:一般,运行管理基本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
关标准和要求,尚需改善提高。未达到星级标准:较差,运行管理
与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4.0.4
评价等级应同时依据综合评价分值和关键项分值确定,当综
合评价得分达到相应评分表中要求的分值,但任一关键项分数未达
到该级别要求分值时,应按该关键项分值达到的级别评定。
污水厂污泥外运、污泥焚烧、水泥窑协同、土地利用、建筑材
料利用和填埋等级划分应分别按表 5.2.2、表 5.3.2、表 5.4.2、表 5.5.2、
表 5.6.2 和表 5.7.2 的规定确定。
标准
6
5
评价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评价应采用资料查阅和现场考察核实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5.1.2
参评单位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其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标准
附录 A 的要求。
5.2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
5.2.1
污水厂应提供下列建设、运行管理文件和资料:
1
污泥暂存、计量记录资料;
2
出厂污泥泥质检测报告和日常检测记录;
3
全年进出水量、水质和运行时间记录资料;
4
污水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等相关资料;
5
其他能反映污泥运行管理水平的资料。
5.2.2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等级,应按照综合评价分值和关键项得
分进行划分,按表 5.2.2 的规定确定。
表 5.2.2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等级划分及其分值要求
等级划分
综合评价分值
关键分项(子项)最小分值
1-2-2
1-7-3
1-8-3
三星级
90(含)及以上
6
5.5
5.5
二星级
75(含)~90
5
5
5
一星级
60(含)~75
4
4

未达到星级标准
60 以下



7
5.2.3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打分应符合表 5.2.3 的规定。
表 5.2.3
污水厂污泥外运评价打分表




分项
名称/
满分
分值












分项/子项评价内容
分值


说明
1
-
1
污泥
产量
匹配
性/10



全年实际产生量与理论
产生量基本一致
10
全年污泥的理论
产生量计算见条
文说明 5.2.3
全年实际产生量与理论
产生量差距较大
0~9
1
-
2
脱水
污泥
贮存
/15
1-
2-
1




4
贮存能力满足 3d(含)~
7d 设计产生量
4
贮存能力小于 3d 设计产
生量
0~3
1-
2-
2



6
实际贮存量低于贮存设
施有效容积的 80%,且设
计贮存能力不低于 3d
6
该项为关键项;
超出实际贮存能
力,得 0 分
实际贮存量达到贮存设
施有效容积的 80%以上
0~5
1-
2-
3





5
密封、耐腐蚀、防渗漏设
施齐全
5
防腐性差,扣 0~1
分;防渗性差,扣
0~3 分;敞开式
(无棚)扣 3 分,
半封闭(有棚)扣
1 分
密闭、防腐、防渗措施不
到位
0~4
标准
8
续表 5.2.3




分项
名称/
满分
分值












分项/子项评价内容
分值


说明
1
-
3
污泥
台账
/5



污泥产生、处理和出厂
台账资料详细、完整
5
台账应包含但不
仅限于污泥的产
生量、贮存量、
转移量、泥质及
其去向,统计报
表(日报、月报、
年报)等
污泥台账资料不完整
0~4.5
1
-
4
污泥
计量
/10
1-
4-
1






4
污泥出厂计量设施(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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