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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8487-2022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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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2 1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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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3(J)/T 8487-2022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标准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
设计第一批制(修)订计划》(冀建质安函〔2019〕27 号)的要求,
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
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 5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
语;3. 基本规定;4. 能效测评;5. 检测规定。
本标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由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 395 号,邮编:050000,电话:
0311-89100070,邮箱:lenn123456@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恒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
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省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既有建筑综合改造技术创新中心
河北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北卓越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有限公司
承德国佑鸿路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
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句德胜
刘建林 刘士龙 李 永 马志锋
窦殿毅
赵 永 崔普利 刘志辉 吴 卓
王鹏辉
曹文山 曹立志 陈 彬 毛长健

琳 王 振 尚飞凡 白 明 马雄丰
项松涛
张 宁 田 明 石佳磊 张晓飞
高润强


王兰芬
赵新义 刘慕伊 郭朝辉 王 静
孙思邈 徐飞飞 秦育庄 毕玉方
章学娇 杨润东 曲 亮 李继严

伟 王玉梅 徐兴华 李 彬 王素英
张会春
苏亚静
刘艳华 韩 磊 赵鸿薇 鲁丽棉
张晓敏 杜玉贤 叶向英 曹 鹏
吴建霞
马 永 李树鹏 王迎坡 张 振

亮 李继为 杨艳红 冯旭蕴 卢欣杰

雪 张 磊 霍 光 任东晨 李江辉
审查人员:
剧元峰 郑晓亮 马坤茹 王 磊 张翼飞
李效禹 张 伟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4
4 能效测评······················································································6
4.1 测评方法·················································································6
4.2 账单分析法············································································· 7
4.3 测量法····················································································8
4.4 校准化模拟法·········································································· 9
5 检测规定···················································································· 16
附录A 测评记录表(账单分析法)·············································· 17
附录B 测评记录表(测量法)······················································17
附录C 测评记录表(校准化模拟法)···········································18
本标准用词说明···············································································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附:条文说明·················································································· 23
标准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Test and Evaluation Method·························································6
4.1 Test and Evaluation Method························································ 6
4.2 The Method of Billing Analysis··················································· 7
4.3 The Method of Measurement······················································· 8
4.4 The Method of Simulation···························································9
5 Test Requirements·······································································16
Appendix A Record Table(The Method of Billing Analysis)···17
Appendix B Record Table(The Method of Measurement)········19
Appendix C Record Table(The Method of Simulation)············2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2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3
1


1.0.1
为规范河北省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工作,评估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和改造节能量,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既有建筑采暖、空气调节和照明系统能源消
耗量、能源利用效率的测试和评估。
1.0.3
既有建筑的能效测评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标准
2.0.1 既有建筑 2 术 语
existing building
已建成使用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0.2 建筑能效 energy efficiency of existing building
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综合反映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
采暖、空气调节和照明等用能系统的效率。
2.0.3 建筑能效测评 building energ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用能效率和运行效果等性能指标进行
计算、核查与必要的检测,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的活动。
2.0.4 账单分析法 the method of billing analysis
用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的计量表及建筑内的分项计量表等对整栋
建筑的能耗数据进行采集,通过分析能源消费账单和表计数据,计算得
到整栋建筑的能耗。
2.0.5 测量法 the method of measurement
采用仪器仪表对建筑物能耗、被改造的系统或设备的能耗按照现
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
GJ/T 177 的规定进行检测,通过分析计算得到被测能耗。
2.0.6 校准化模拟法 the method of simulation
对目标建筑用能耗模拟软件建立模型,模型的输入参数应通过现
场调研和检测得到,对其能耗和运行状况进行校准化模拟,对模拟结果
进行分析从而计算整栋建筑的能耗。
2.0.7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在计算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
计算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2
2.0.8 节能基准建筑 benchmark build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与被测评建筑相对应的假想建筑,其外形、大小、朝向、内部空
间划分和使用功能等基本信息与被测评建筑相同,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和用能设备效率等参数按照现行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指标限值选取。
2.0.9 相对节能率 relative energy saving rate
被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节能基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
面积能耗之间的差值,与节能基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之比。
2.0.10 能耗指标实测值 measured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
ator
基于实测的建筑能耗得到的能耗指标值。
2.0.11 能源消费账单 energy expenditure bill
建筑物使用者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2.0.12 节能改造 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
在保证既有建筑的室内环境和室内人员舒适度的前提下,通过对建
筑物的围护结构或用能设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增设必要的用能设
备,达到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的的改造。
3
标准
3
基本规定
3.0.1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应在建筑物正常使用 1
年后,且入住率大于 30%时进行。对居住小区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能
效测评时,可抽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抽测数量不得少于
10%,且不得少于1 栋。
3.0.2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应在对相关文件资料收集、构配件性能检测报
告审查、现场检查及抽样检测的基础上,结合全年建筑能耗计算或计量
统计进行测评。
3.0.3
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对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进行评估。
3.0.4
抽样检测过程中应对室内外平均温度、相对湿度进行检测。
3.0.5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应包括建筑运行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提供
的全部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以及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向
建筑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电力,应从建
筑实测能耗中扣除;
2
用于建筑外景照明的用电,应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除;
3
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光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向建筑提供
的能源不应计入建筑实测能耗中。
3.0.6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或其根据实际使用强度的修正值应不大于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 规定的建筑能耗指标约束值。
3.0.7
采用软件计算时,软件应符合本标准第 4.4 节的要求。
3.0.8
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应与改造前该建筑的能效
测评采取相同的测评方法和同一评估工具。
4
3.0.9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应由第三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承担,测评
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测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保密义务。
3.0.10
测评机构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后应出具能效测评报告。
3.0.11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被测评建筑的基本信息、主要用能系统概况和测评目的;
2
仪器仪表的性能描述,包括长期计量仪表和测评单位的短期检
测仪表;
3
测评过程记录表,参照附录;
4
能效测评结论;
5
节能改造建议(仅在被测评建筑需进行节能改造时);
6
依据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资料清单;
7
相关人员签字及测评机构公章。
5
标准
4
能效测评
4.1
测评方法
4.1.1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可采用下列3 种方法进行:
1
账单分析法;
2
测量法;
3
校准化模拟法。
4.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账单分析法进行测评:
1
需测评整栋建筑的能效状况;
2
建筑投入正常使用一年以上;
3
建筑的能源统计数据、运行记录及财务账单齐全可靠,或具有
符合标准要求的能源计量仪表的读数;
4
建筑采取了多项节能改造措施,且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
5
被改造系统或设备与建筑内其他部分之间存在较大的相互影
响,很难采用测量法进行测量或测量费用较高;
6
很难将被改造系统或设备与建筑其他部分的能耗分开;
7
预期的节能量比较大,足以摆脱其他影响因素对能耗的随机干扰。
4.1.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测量法进行测评:
1
仅需测评建筑部分系统的能效;
2
建筑内装有分项计量表,且投入正常使用一年以上;
3
影响能耗的变量可以测量,且测量成本较低;
4
参数的测量费用比采用校准化模拟法的模拟费用低;
5
节能改造措施之间或与其他设备之间的相互影响可忽略不计或
可测量和计算;
6
期望得到单个节能改造措施的节能量。
6
4.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校准化模拟法进行测评:
1
无法获得整栋建筑的能耗数据,或获得的数据不可靠;
2
被测评系统或设备与建筑内其他部分之间存在较大的相互影
响,很难采用测量法进行测量或测量费用很高;
3
被测评的建筑可以用成熟的模拟软件进行模拟,并有实际能耗
或负荷数据进行比对;
4
建筑采取了多项节能改造措施,且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
5
采用多项节能改造措施的项目中需要得到每项节能改造措施的
节能效果,用测量法成本过高;
6
预期的节能量不够大,无法采用账单分析法通过账单或表计数
据将其区分出来。
4.1.5
采用账单分析法、测量法测评整栋建筑的能耗状况时,测评指标
为被测评建筑的能耗指标实测值,应符合《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 的规定。
4.2
账单分析法
4.2.1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应安装热量表、水流量计量装置和电能计
量装置。热量表、水流量计量装置应有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检定证书,仪器仪表的测量性能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
表4.2.1
仪器仪表测量性能要求
序号 测试仪表名称 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
1 热量表 不低于三级
2 水流量计量装置 不低于三级
3 电能计量装置 不低于三级
4 温度自记仪或在线温度测试仪 温度:±0.5℃ 时间:±5s/d
7
标准
4.2.2
计量仪表宜具备远程上传数据的功能,且能够实现在要求时间采
集数据的功能;热量表不能实现远程上传时,应能够在整个采暖季存储
每日零时的数据。
4.2.3
在测评过程中,如对热量、水量和电量数据不能确定,应采用便
携式热量表、流量表和电能表进行现场核对。便携仪器仪表应符合本标
准第 5 章的要求。
4.2.4
当建筑分户热计量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或者温度面积法热计量
装置时,可采用该热计量装置测得的室温作为测评依据。
4.2.5
未采用 4.2.4 所述计量方法时,应采用在线温度测试仪或温度自
记仪测试房间温度。
4.2.6
对于没有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的建筑,建筑能耗可根据建筑全年的
运行记录、能源消费账单、设备的实际运行功率和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
等统计分析得到。统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冷水机组、水泵、电锅炉等运行记录中记录了实际运行功
率或运行电流的设备,运行数据经校核后,可直接统计得到设备的年运
行能耗;
2
当运行记录没有有关能耗数据时,可先实测设备运行功率,并
从运行记录中得到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再分析得到该设备的年运行能
耗。
4.2.7
能源消费账单宜为近三年的账单。
4.3
测量法
4.3.1
测量建筑单位采暖耗热量时,应按现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 132 相关规定执行。
4.3.2
当被改造系统或设备运行负荷较稳定时,可只测量关键参数,其
他参数宜估算确定。
8
4.3.3
当被改造系统或设备运行负荷变化较大时,应对与能耗相关的所
有参数进行测量。
4.3.4
当实施节能改造的设备数量较多时,宜对被改造的设备进行抽样
测量。
4.4
校准化模拟法
I
一般规定
4.4.1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采用校准化模拟法时,测评指标为被测评建筑
的相对节能率。
4.4.2
既有居住建筑,应以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能耗为基础,计算相
对节能率。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应按《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JGJ/T 288 中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计算。
4.4.3
既有公共建筑,应以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照明能耗为
基础,计算相对节能率。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照明能耗应按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 288 中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计算。
4.4.4
测评依据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计算参数。能耗计算参数包
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和用能设备性能两类参数,每一类参数均包含基本
参数和附加参数。基本参数是指进行能耗计算所必需的参数;附加参数
是指在条件允许时,为获得更准确的能耗计算结果而需额外获取的参
数。
4.4.5
各能耗计算参数应根据实地查勘情况和现场实测数据确定。对不
宜作现场实测的参数,可检查其相关资料和历史数据,经计算求得。
4.4.6
测评前应制定校准化模拟方案。
4.4.7
能耗模拟输出的逐月能耗和峰值结果应与实际账单数据进行比
对,月误差应控制在±15%之内,均方差应控制在±10%之内。
9
标准
4.4.8
对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时,其能耗计算参数的
选取应与改造前相一致,且各参数的获取方法应在相同的使用条件或运
行工况下,针对同一测点位置或设备,采取相同的测试条件和检测方法。
II
测评流程
4.4.9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采用校准化模拟法时,测评流程应符合图4.4.9
的规定。
收集基本资料和信息
现场抽样实测
确定能耗计算参数
建立被测评建筑能耗计算模型 计算其能耗值


计算被测评建筑物相对节能率
能效测评结果
出具能效测评报告
图4.4.9
既有建筑能效测评流程
4.4.10
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能效测评校准化模拟法工作流程应
符合图 4.4.10 的规定。
10
收集改造资料和信息
现场抽样实测
确定能耗计算参数
计算改造后被测评建筑能耗值
节能基准建筑能耗值



改造前被测评建筑能效测评结果

能效测评结果
出具能效测评报告
图4.4.10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能效测评流程
III
测评依据
4.4.11
委托方委托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竣工验收资料及全套竣工图纸,或者相关资料和档案;
2
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围护结构各部分热工性能检测报告、保温
材料检测报告;
3
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采暖、空气调节和照明设备等的性能效率
检测报告;
4
其他相关建筑部品及设备性能的资料;
11
标准
5
室内热湿环境状况;
6
能耗数据或能源审计报告。
4.4.12
对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时,委托方应提供
以下资料:
1
节能改造设计文件;
2
节能改造工程竣工图纸和验收资料;
3
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的性能检测报告;
4
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围护结构各部分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5
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改造或更换设备的性能效率检测报告;
6
其他相关建筑部品及设备性能的资料;
7
改造前后室内热湿环境状况。
4.4.13
委托方提供竣工图纸时,测评机构应对竣工图纸与建筑实体进
行核查。
4.4.14
无法提供竣工图纸时,委托方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或设计单位
对建筑进行测量。
4.4.15
测量图纸应包含建筑外轮廓,层高,采暖空间与非采暖空间隔
墙及其尺寸,单元门、入户门、阳台内门窗、外窗的材质及其尺寸,内
部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等信息。
4.4.1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基本参数应包含以下项目:
1
围护结构各部位的基本构造,保温材料种类、导热系数和厚度;
2
屋面传热系数;
3
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
4
采暖区域与非采暖区域隔墙传热系数;
5
地下室或车库顶板传热系数;
6
围护结构热工缺陷;
7
外门窗(包含透明和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及气密性;
12
8
外围护结构整体气密性。
4.4.17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附加参数宜包含以下项目:
1
分户墙传热系数;
2
楼板传热系数;
3
外窗遮阳情况;
4
透光、部分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中
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4.4.18
用能设备性能的基本参数应包含以下项目:
1
设备的外观质量、技术参数和近三年运行记录;
2
采暖空调冷热源的类型、装机容量、性能系数或能效比;
3
空调水系统的总流量、供回水温度;
4
空调机组的功率、风量、余压、进出口空气温湿度;
5
风机盘管的功率、风量、供回水温度;
6
水泵功率、流量、扬程;
7
灯具类型、室内照度、照明功率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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