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3.080.01
CCS P 66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3722—2024
公路基层水泥稳定高炉重矿渣混合料
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cement
stabilized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mixture for highway
roadbases
2024-11-15 发布
2024-12-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3722—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材料 ............................................................................. 2
5 材料组成设计 ....................................................................... 4
6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的施工 ..................................................... 6
7 质量检验与验收 ..................................................................... 7
I
DB15/T 372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内蒙古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
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高
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志明、王高峰、乔志、陈慧、范永明、李晓莉、马志明、牛昌昌、翟金山、
田颖、郭永、吴少鹏、沈永飞、龚占德、许实、吴平、任永胜、闫旭亮、张志芳、谢君、哈斯图雅、王
宏斌、宋国林、崔鹏飞、乔冠华、张聿登、王宇、张华、张立业、赵建雄、田璐、徐海林、刘伟、武皓
杰、谢文姬、薛皓贤、田俊宝、郭东升。
II
DB15/T 3722—2024
公路基层水泥稳定高炉重矿渣混合料
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基层水泥稳定高炉重矿渣混合料的原材料技术要求、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
收。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等级公路的基层与底基层,市政道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JTG 343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3441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T F20-2015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YB/T 4178 混凝土用高炉重矿渣碎石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炉重矿渣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高炉熔渣经空气自然冷却或经热泼淋水处理后得到的渣称为高炉重矿渣,简称重矿渣。
重矿渣粗集料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coarse aggregate
重矿渣集料中粒径大于4.75 mm的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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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矿渣细集料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fine aggregate
重矿渣集料中粒径不大于4.75 mm的粒料。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 cement stabilized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mixture
以水泥为结合料,以重矿渣集料为主要被稳定材料,通过加水拌和形成的混合料。
水泥稳定重矿渣基层 cement stabilized air-cooled blast furnace slag base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经拌和、摊铺、碾压和养生后得到的结构层位。
4 原材料
一般要求
4.1.1 重矿渣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
应对重矿渣集料重金属离子进行检测,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标准及检测方法见表1。
表1 重矿渣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标准及检测方法
重金属离子 标准限值 mg/L 样品前处理 检测方法
砷 5.0 HJ/T 299 GB 5085.3
汞 0.1
镉 1.0
铬(六价) 5.0
铅 5.0
镍 5.0
铍 0.02
4.1.2 重矿渣放射性
重矿渣放射性用外照射指数来表征,按照GB 6566进行检测,技术要求应符合外照射指数(Ir)不
大于2.8。
重矿渣粗、细集料规格
4.2.1 用于水泥稳定混合料的重矿渣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2.2 重矿渣细集料的粒径规格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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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重矿渣粗集料规格要求
规格 名称 工程粒径 mm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公称粒径 mm
37.5 31.5 26.5 19.0 13.2 9.5 4.75 2.36
G2 20~30 100 90~100 — 0~10 0~5 — — — 19~31.5
G3 20~25 — 100 90~100 0~10 0~5 — — — 19~26.5
G8 10~20 — — 100 90~100 — 0~10 0~5 — 9.5~19
G11 5~10 — — — — 100 90~100 0~10 0~5 4.75~9.5
表3 重矿渣细集料规格要求
规格 名称 工程粒径 mm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公称粒径 mm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XG1 3~5 100 90~100 0~15 0~5 — — — — 2.36~4.75
XG2 0~3 — 100 90~100 — — — — 0~15 0~2.36
XG3 0~5 100 90~100 — — — — — 0~20 0~4.75
4.2.3 公称最大粒径 19 mm、26.5 mm 和 31.5 mm 的水泥稳定重矿渣的备料规格宜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4 不同粒径混合料的备料规格
公称最大粒径 mm 类 型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五档
19 三档备料 XG3 G11 G8 — —
四档备料 XG2 XG1 G11 G8 —
26.5 四档备料 XG3 G11 G8 G3 —
五档备料 XG2 XG1 G11 G8 G3
31.5 四档备料 XG3 G11 G8 G2 —
五档备料 XG2 XG1 G11 G8 G2
重矿渣集料技术指标
重矿渣粗集料应符合表5的要求,重矿渣细集料应符合JTG F20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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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重矿渣粗集料技术要求
指标 层位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试验方法
压碎值 % 基层 ≤35 T 0316
底基层 ≤40
针片状颗粒含量 % 基层 — T 0312
底基层
0.075 mm 以下粉尘含量 % 基层 — T 0310
底基层
石灰分解 基层 无石灰分解现象 YB/T 4178
底基层
铁分解 基层 无铁分解现象 YB/T 4178
底基层
铁粒含量 % 基层 ≤2.0 YB/T 4178
底基层
水泥
满足JTG F20技术指标要求的水泥均可使用。
水
符合现行GB 5749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稳定基层材料的拌合与养生用水,使用非饮用水时,水的各
项指标应满足JTG/T F20的要求。
5 材料组成设计
一般规定
5.1.1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的组成设计应按照 JTG F20 执行。
5.1.2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的组成设计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的生
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四部分。
5.1.3 确定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最大干密度指标时宜采用重型击实方法。
5.1.4 在施工过程中,重矿渣品质或规格发生变化、结合料品种及复掺比例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
混合料组成设计。
5.1.5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宜根据 JTG 3441 开展温缩、干缩和冻融实验。
强度试验及标准要求
5.2.1 采用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水泥稳定重矿渣基层混合料设计的主要指标。
5.2.2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的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 Rd 应满足表 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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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水泥稳定重矿渣的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 Rd(MPa)
结构层 公路等级 极重、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轻交通
基层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4.0~6.0 3.0~5.0 2.0~4.0
底基层 2.5~4.5 2.0~4.0 1.0~3.0
注1:公路等级高或交通荷载等级高或结构安全性要求高时,推荐取上限强度标准。 注2:表中强度标准指的是7 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的代表值,本节以下各表同。
5.2.3 根据层位不同,水泥稳定高炉重矿渣配合比试验推荐水泥试验剂量,可采用表 7 中的推荐值。
5.2.4 混合料集中厂拌法,材料组成设计水泥最小剂量不应小于 3%。
表7 水泥稳定重矿渣配合比试验推荐水泥试验剂量表
条件 试验剂量参考范围 %
基层 Rd≥5.0MPa 3~7
Rd<5.0MPa 3~6
底基层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5.3.1 在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为方便配合比设计与混凝土施工,重矿渣集料替代天
然集料时应按照粗、细集料质量等比例全部替代、或分档替代;重矿渣细集料替代天然集料前应进行充
分试验论证可行后采用。
5.3.2 根据 JTG/T F20-2015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确定级配曲线,计算每档集料质量。
5.3.3 水泥稳定级配重矿渣集料基层的推荐级配范围及应用部位应符合 JTG/T F20 的要求,按照表 8
执行,并铺筑不小于 300 m 的试验段进行验证。
表8 水泥稳定重矿渣的推荐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 mm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C-C-1 C-C-2
37.5 100 —
31.5 100~90 100
26.5 94~81 100~90
19 83~67 87~73
16 78~61 82~65
13.2 73~54 75~58
9.5 64~45 66~47
4.75 50~30 50~30
2.36 36~19 36~19
1.18 26~12 26~12
0.6 19~8 19~8
0.3 14~5 14~5
0.15 10~3 10~3
0.075 7~2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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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技术要求按照 JTG/T F20-2015 中第 4.6 和
4.7 条执行。
6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的施工
一般规定
6.1.1 矿渣集料应堆放于硬化厂地上,并根据 4.1、4.2 和 4.3 要求进行检验。储存堆放场地应设有遮
雨及排水设施。不同规格集料间应设置硬质格挡墙,避免混堆。生产场地排水质量应满足 GB 8978 的规
定。
6.1.2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拌合,搅拌场站距噪声、生态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
m,场站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保护对象的下风侧。
6.1.3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不应在雨天施工,在过分潮湿路段上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降低潮湿
程度、消除积水;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 5 ℃以上。
6.1.4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用作基层和底基层时,应铺筑不小于 300 m 的试验段,试验段铺设质量
满足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大规模施工。
6.1.5 对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宜在水泥初凝之前完成碾压成型,应取胶结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
迟时间中较短的时间作为混合料的施工控制时间。
6.1.6 应将室内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干密度作为压实度评价的标准密度,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
层、底基层压实标准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6.1.7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生产、施工过程中应满足 GB 16297、GB/T 16157、HJ/T 55 等相关规定。
表9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底基层压实标准(%)
公路等级 基层 底基层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97 ≥95
施工工艺
6.2.1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材料应采用集中厂拌。
6.2.2 当天气炎热或运距较远时,集中厂拌的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拌和时宜适当增加含水率。对稳
定中、粗料材料,混合料的含水率可高于最佳含水率 0.5%~1%;对稳定细料材料,含水率可高于最佳
含水率 1%~2%。
6.2.3 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和运距的长短,配备足够数量的混合料运输车。运输车装料前应清理干净
车厢,不应存在杂物。运输车装好料后,应用逢布将厢体覆盖严密。
6.2.4 对由重矿渣集料组成的稳定基层混合料宜采用全幅摊铺,也可采用 2 台摊铺机组合梯队摊铺,
梯队摊铺时,两台摊铺机前后间隔不超过 10 m。
6.2.5 碾压时宜采用钢轮压路机振动压实与轮胎压路机搓揉压实相结合的压实工艺,在保证压实度的
情况下钢轮压路机开启弱/强振动压实。
6.2.6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材料的拌合方式及运输按照 JTG/T F20-2015 中第 5.2 执行。机械
摊铺与碾压按照 JTG/T F20-2015 中第 5.4 执行。
养生、交通管制及层间处理
6.3.1 养生、交通管制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的养生、交通管制应满足JTG/T F20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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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层间处理
6.3.2.1 对于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层之间,在上层结构施工前,应将下层养生用材料彻底清理干净;
应采用人工、小型清扫车及洒水冲刷的方式将下层表面的浮浆清理干净,下承层局部存在松散现象时,
也应彻底清理干净;在上层施工前 0.5 h~1 h,宜撒布水泥或撒铺水泥净浆。
6.3.2.2 对于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基层与沥青面层之间,应在沥青面层施工前 1 d~2 d 内清理基
层顶面的覆盖物;应采用人工、小型清扫车、空压机及洒水冲刷的方式将下层表面的浮浆清理干净。
6.3.2.3 在基层表面干燥的状态下,可撒铺透油层,宜采用渗透性良好的稀释沥青、煤沥青、乳化沥
青或改性乳化沥青,洒铺量宜为 0.3 kg/m
2~0.6 kg/m
2;对极重、特重、交通荷载等级或较薄的沥青面
层,基层顶面应采用热洒沥青碎石封层的方式加强层间结合。
7 质量检验与验收
一般规定
基层、底基层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按JTG/T F20执行。基层、底基层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包括
原材料检验、施工参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等方面。
原材料检验
用作基层和底基层的重矿渣粗集料与重矿渣细集料等原材料,应按照表 10 和表 11 所列试验项目
和要求检测评定。碎石粗细集料、水泥按照 JTG/T F20 的要求进行检验。
表10 基层和底基层用重矿渣粗集料检验批次及试验项目要求
试验项目 频度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含水率 每天使用前测 2 个样品 实测值 JTG 3441 T0801/T0803
级配 每档重矿渣使用前测 2 个样品,使 用过程中每 2000 m 3测 2 个样品 符合本标准表 2 要求 JTG 3432 T0302
毛体积相对密度 做材料组成设计和生产使用时分别 测 2 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 2000 m 3
测 2 个样品 实测值 JTG 3432 T0304
吸水率 实测值 JTG 3432 T0308
压碎值 基层≤35% 底基层≤40% JTG 3432 T0316
铁分解 每 5000 t 测 2 个样品 无铁分解现象 YB/T 4178
石灰分解 无石灰分解现象
铁粒含量 ≤2.0%
重金属离子 每 5000 t 测 2 个样品 符合本标准表 1 的浸出 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样品前处理按照 HJ/T 299 检测方法按照 GB 5085.3
放射性 外照射指数(Ir)≤ 2.8 GB 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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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基层和底基层用重矿渣细集料检验批次及试验项目要求
试验项目 频度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含水率 每天使用前测 2 个样品 实测值 JTG 3441 T0801/T0803
级配 每档重矿渣使用前测 2 个样品,使用过程 中每 2000 m 3测 2 个样品 符合本标准表 3 要求 JTG 3432 T0327
毛体积相对密度 做材料组成设计和生产使用时分别测 2 个 样品,使用过程中每 2000 m 3 测 2 个样品 实测值 JTG 3432 T0328
吸水率 实测值 JTG 3432 T0352
重金属离子 每 5000 t 测 2 个样品 符合本标准表 1 的浸出浓 度标准限值要求 样品前处理按照 HJ/T 299 检测方法按照 GB 5085.3
放射性 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 2.8 GB 6566
混合料检验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应按照JTG/T F20的要求进行检测评定。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验收
水泥稳定重矿渣混合料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验收按照 JTG/T F20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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