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40
CCS P 33 5201
贵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DB5201/T 143—2024
农村下水道水冲户厕建设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rural sewage flushing
household latrines
2024 - 07 - 10 发布
2024 - 10 - 01 实施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01/T 14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设计要求 ........................................................................... 2
6 施工与安装 ......................................................................... 4
7 工程质量验收 ....................................................................... 5
8 管理维护 ........................................................................... 5
附录 A(资料性) 化粪池的机构与平面图 ................................................. 7
I
DB5201/T 14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贵阳市植
保植检站、贵阳市畜牧站、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乌当区农业农村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息烽县农业农
村局、南明区农业农村局、修文县农业农村局、白云区农业农村局、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德鹏、罗民伟、王德甫、赵婧、蔡景行、朱靖、任轲亮、王凯旋、兰海、李
慧雯、陈远雄、康荣、汪勣耀、李季、刘志、张运、黄家运、王骏、姜杍辛、罗辑、叶娟、姜华、曾嬿
冰、杨媛雯、陈栎宇、朱德江、肖龙雪、蒋荣礼、孙文友。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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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下水道水冲户厕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下水道水冲户厕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设计要求、施工与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管理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农村下水道水冲户厕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6952 卫生陶瓷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31436 节水型卫生洁具
GB/T 38836 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 38838 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C/T 2116 非陶瓷类卫生洁具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836、GB/T 388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下水道冲水户厕
由厕屋、便器与冲水器具、化粪池等组成,经排水管将人粪尿和冲厕水排入下水管道,收集后再集
中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农村户用厕所。
3.2
厕所污水
冲厕产生的粪尿与冲厕水的混合物。
注: 也称黑水或厕所粪污
3.3
化粪池
对厕所粪水进行沉淀、分离、厌氧等处理的初级处理设施或设备。
注: 化粪池包括户用化粪池、二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等
3.4
户用化粪池
用于收集农户厕所污水和厨房、洗衣、清洁、洗浴污水,设有进水口和排水口,对污水进行沉淀、
分离等处理的小型粪污初级处理设施或设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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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户用化粪池包括整体式和现建式。釆用塑料或玻璃钢等材料,在工厂内生产成型的户用化粪池产品为整体式;
采用砖砌、现浇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件等方式现场施工建造的户用化粪池为现建式。
3.5
二格化粪池
由二个相互串联的池体组成,用于收集农户厕所污水和厨房、洗衣、清洁、洗浴污水,设有进水口
和排水口,对污水进行沉淀、分离等处理的小型粪污初级处理设施或设备。
注: 二格化粪池包括整体式和现建式。采用塑料或玻璃钢等材料,在工厂内生产成型的二格化粪池产品为整体式;
采用砖砌、现浇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件等方式现场施工建造的二格化粪池为现建式。
3.6
排水管
化粪池污水排至污水管网的连接管。
3.7
有效深度
化粪池的排水口下沿距池底的深度。
3.8
有效容积
化粪池有效深度以下的容积。
注: 包括污水和污泥容积。
3.9
三格化粪池
由三个相互串联的池体组成,经过密闭环境下粪污沉降、厌氧消化等过程,去除和杀灭寄生虫卵等
病原体,控制蚊蝇滋生的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贮存设施或设备。
注: 三格化粪池包括整体式和现建式。采用塑料或玻璃钢等材料,在工厂内生产成型的三格化粪池产品为整体式;
采用砖砌、现浇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件等方式现场施工建造的三格化粪池为现建式。
4 基本要求
4.1
宜充分考虑水资源节约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农村绿色发展需要。
4.2
应根据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供排水条件、现有设施、居住条件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
4.3
应与已建或拟建污水收集管网相衔接,符合村庄建设与发展相关规划。
4.4
城(镇)周边村寨农户改厕应与城镇污水管网相衔接。
4.5 城(镇)边远居住集中村寨农户改厕应与村级一体化处理设施或小型人工湿地、无动力、微动力
等生态处理设施管网相衔接。
5 设计要求
5.1
厕屋
5.1.1 设计应按 GB/T 38836 规定执行。
5.1.2 结构应完整、安全、可靠,应有墙、有顶、有门,窗因地制宜设置,配备通水、通电、通风等
设施,墙面及地面应平整,地面应进行硬化和防滑处理。
5.1.3 厕屋设置淋浴器、洗手盆和便器的农村户厕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25 m
2,设置洗手盆和便器的农
村户厕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8 m
2,单设便器的农村户厕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2 m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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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独立式厕屋,净高不应小于 2.0 m,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 100 mm 以上。
5.2
卫生洁具
5.2.1 可选用坐便器或蹲便器。应根据便器类型和供水条件选用节水型冲水器具,冲水量应符合 GB/T
31436 的规定。
5.2.2 宜选用抗腐蚀、耐压耐磨、表面光滑易清洁的便器。陶瓷类卫生洁具的材质要求应符合 GB 6952
的规定,非陶瓷类卫生洁具的材质要求应符合 JC/T 2116 的规定。
5.3
化粪池
5.3.1 化粪池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户用化粪池、二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
5.3.2 化粪池宜设置在户外,应避开低洼和积水地带,远离地表水体,与建筑物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与厕屋的距离超过 30 m 时,应在便器和化粪池之间的排水管设置清通设施,化粪池可单户设置,多户
居住较为集中时也可依地势联户设置。
5.3.3 户用化粪池应按 GB/T 38838 规定执行。
5.3.4 入户管道坡度较大时,厕所污水可直接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并应适当增加入户管道管径,缩短
管道检查井距离,已完成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的农户,可在末端直接接入污水收集管网。
5.3.5 二格化粪池基本结构图见图 A.1,二格化粪池要求如下:
a) 第一格容积宜占总容积 65%,第二格容积宜占总容积 35%。中间隔板应设过粪管,直径不应小
于 100 mm,过粪管成倒 L 形,高度应排水管高度一致,管口到池底高度宜为有效深度的 1/2;
b) 有效深度不应小于 1m,有效容积不宜小于 0.5 m
3;
c) 进水管内径不应小于 100 mm,安装坡度不应小于 3%,进水管末端应安装导流装置;排水管的
内径不应小于 100 mm,安装坡度不应小于 0.5%。深入化粪池内的排水管应安装浮渣拦截装置;
导流装置和浮渣拦截装置可采用 T 形接头,进水管 T 形接头垂直部分应在液面以上,排水管 T
形接头垂直部分应深入液面 200 mm~400 mm;
d) 进化粪池之前的进水管和出化粪池之后的排水管宜少设弯头。设置弯头时,不应采用 90°弯
头;
e) 在化粪池或进水管位置上应设置排气管,管径宜不小于 100 mm。排气管宜沿厕屋外墙设置并
固定,外观与住房建筑协调,应高出屋面不小于 500 mm,不宜设在建筑物挑出部分的下面,
当排气管周边 4 m 之内有窗户时,应高出窗顶 500 mm 或引向无门窗一侧。排气管顶部应加装
T 形接头或通气帽或防雨帽;
f) 化粪池设置 2 个清渣口,清渣口上应设置盖板,盖板应有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加锁。位于
绿化带内的盖板不应低于地面。
5.3.6 三格化粪池要求如下:
a) 新建三格化粪池应按 GB/T 38836 规定执行;
b) 三格化粪池形状可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可采用“目”字形、“可”字形、“丁”字形和“品”
字形等结构,结构平面图见图 A.2;
c) 老粪坑改建,可根据实际地形将老粪坑作为化粪池的第三格,在老粪坑内部或外部空地按三
格化粪池建设要求增加第一格和第二格,改造平面图见图 A.3。改建前,应对老粪坑及周围环
境进行消毒处理。
5.3.7 厕所污水应先排入化粪池,再流入排水管,进入污水收集管网。厨房和洗浴污水可直接进入污水
收集管网。农户有资源化利用需求,应采用三格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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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与安装
6.1
一般要求
户用化粪池、二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8规定执行,三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6规定执行。
6.2
厕屋施工与卫生洁具安装
厕屋施工与卫生洁具安装应按GB/T 38836规定执行。
6.3
化粪池
6.3.1 户用化粪池
现建式户用化粪池的施工和整体式成品户用化粪池的安装应按GB/T 38838规定执行。
6.3.2 二格化粪池
a) 现建式二格化粪池施工应按 GB/T 38838 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应符合 5.3.5 c)规定;
2) 清渣口安装应符合 5.3.5 f)规定;
3) 排气管安装应符合 5.3.5 e)规定;
4) 过粪管安装应符合 5.3.5 a)规定。
b) 整体式成品二格化粪池安装应按 GB/T 38838 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化粪池应平稳放入基坑,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采取防浮措施;
2) 化粪池进水管与便器连接应密封不渗漏。
6.3.3 三格化粪池
现建式三格化粪池的施工和整体式成品三格化粪池的安装应按GB/T 38836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以下
要求:
a) 因农户需要利用粪液施肥资源化利用,可使用三格化粪池。应将厕所粪污与生活杂排水分开
收集处理;
b) 用水量较大的农户,在选用三格化粪池时,应满足第一池不小于 20d,第二格不小于 10 d,
第三格不小于 30 d 的要求;
c) 寒冷和严寒地区宜选用现建式三格化粪池,适当增加三格化粪池有效容积,水冲装置应采取
防冻措施,施工深度应确定冻土层后深埋;
d) 对于已完成三格式厕所改造的农户,可在第三格加设排水管后接入污水收集管网;
e) 三格化粪池形状可按照 5.3.4 b)的规定执行,老粪坑改建可按照 5.3.4 c)的规定执行。
6.4
排水管安装
应按GB/T 38838规定执行。
6.5
土方回填与地面修复
户用化粪池、二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8规定执行,三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6规定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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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质量验收
7.1
现建式化粪池
应按GB/T 38836、GB/T 38838规定执行。
7.2
整体式成品化粪池
工程完工户用化粪池、二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8规定的验收程序对施工内容和工程质量进行竣工
验收,三格化粪池应按GB/T 38836规定的验收程序对施工内容和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化粪池应进行
抽样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应按照GB 50141规定执行。
8 管理维护
8.1
使用要求
8.1.1 厕屋
8.1.1.1 厕屋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结冰、无垃圾,可根据需要设置储水设施,盛水容
器,并配置便纸筐和清洁维护工具。投入使用前,应指导农户正确使用。
8.1.1.2 保持通风设施运行正常,无臭、无蚊蝇、无蛆虫。
8.1.2 清洗设施
8.1.2.1 在满足清洁卫生的前提下,用户应节约用水,鼓励循环利用。
8.1.2.2 寒冷地区入冬前外露的涉水管道、储水设施、盛水容器等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8.1.3 便器
8.1.3.1 启用时,便器内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出,不应冲入化粪池内。
8.1.3.2 便器应及时清理、保持无粪迹、尿垢和杂物存留;餐厨残渣残液、烟头以及难降解的卫生用
品等不应扔入便器。
8.1.4 化粪池
8.1.4.1 新(改)建化粪池投入使用前,经满水试验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8.1.4.2 化粪盖板应保持密闭。
8.1.4.3 三格化粪池新鲜粪污不应进入化粪池第二格、第三格。
8.1.4.4 化粪池的粪皮、粪渣应适时清掏,确保进水管(进粪管)、过粪管(过水孔)、排水管的畅
通。
8.1.4.5 化粪池不应排入畜禽粪污。
8.1.4.6 化粪池排(通)气管保持通畅。
8.1.4.7 化粪池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上方不应堆压重物或停放车辆,不应吸烟、放鞭炮或使用明火,
宜设置围栏等防护设施,及禁压禁火标志标牌。
8.2
粪污管理
8.2.1 清掏
8.2.1.1 粪污清掏全过程应禁止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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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 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8.2.1.3 化粪池充分通风,不应进入化粪池内作业。
8.2.1.4 检查抽污管道、储污箱及接口,保证不渗不漏。
8.2.1.5 选用适当工具,不应损坏化粪池结构。
8.2.1.6 使用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的,三格化粪池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粪液不应互混清掏,不
应取用第一格、第二格的粪液施肥。
8.2.1.7 清掏结束后检查清掏口盖子是否复位及牢固。
8.2.1.8 及时冲洗作业场地和清掏工具,冲洗污水不应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8.2.2 运输
8.2.2.1 清运设备应保持干净整洁,清运前后运输设备应做好清洁、消毒等措施。
8.2.2.2 粪污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密封,清运粪污不应泄露外溢、随意倾倒,不应污染周边环境和作
业场地。
8.2.2.3 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冲洗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应直
接排入附近水体。
8.2.2.4 对清运设备应定期消毒,定点停放。
8.2.3 处置
8.2.3.1 粪污可通过好氧发酵(堆肥)、厌氧消化、兼性厌氧消化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地就近资源
化利用。
8.2.3.2 暂时不能利用的粪液和粪渣,应进行沤肥贮存或转运至粪污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处置。
8.3
后期管护
8.3.1 厕屋门窗、便器、清洗等设备设施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8.3.2 每年应至少检查二次化粪池。
8.3.3 出现盖板破损,地基沉降,化粪池上浮,进水管、排水管、过粪管脱落,排气管断裂,池体隔
板移位等,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8.3.4 破损严重的化粪池,应及时报废处理,不应随意丢弃。
8.3.5 进水管(进粪管)、排水管、过粪管(过水孔)、排气管(通气管)堵塞应及时清理疏通。
8.4
应急处置
8.4.1 化粪池出现渗漏,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清掏粪污,维修或更换化粪池。清掏后的粪污无害化
卫生应符合 GB 7959 规定要求。
8.4.2 化粪池出现坍塌或粪污外溢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并向粪污中及周边
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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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资料性)
化粪池的机构与平面图
A.1 二格化粪池基本机构图见图 A.1。
图A.1 二格化粪池基本结构图
A.2 不同类型的三格化粪池平面图见图 A.2
图A.2 不同类型的三格化粪池平面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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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改建三格化粪池示意图见图 A.3。
图 A.3 改建三格化粪池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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