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40.99 23
CCS P 3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23/T 3853—2024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指南
2024 - 08 - 30 发布
2024 - 09 - 29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85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2
5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设计 ................................................................ 2
6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施工 ................................................................ 3
7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验收 ................................................................ 4
8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卫生 ................................................................ 5
附录 A(资料性) 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 ..................................7
I
DB23/T 385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卫生健
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忠厚乡人民政府、黑龙
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鸿盛建筑科学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中国铁塔
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绥化市青冈县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鸡西鸡矿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强、迟彬、张洪丹、厉中云、任广姝、唐剑辉、李龙威、林国海、朱广祥、
关贵林、吕彦东、鞠昆仑、刘景华、郑国香、王明、张博、刘志勇、郝竟妍、徐思。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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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的基本原则、农村室外卫生户厕设计、农村室外卫生户厕
施工、农村室外卫生户厕验收、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卫生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单坑和双坑交替式卫生户厕的新建与改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6952
卫生陶瓷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14152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时针旋转法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 39549
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化粪池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JC/T 2116
非陶瓷类卫生洁具
JC/T 2460
预制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7959、GB 19379、JGJ 1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坑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来源:JGJ 120-2012,2.1.1]
3.2
贮粪池
由厕坑(池坑)、池壁和池底等组成,用于粪便收集、储存的设施或设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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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化粪池
由两个结构相同且互不相通的厕坑、池壁和池底等组成,用于粪便收集、储存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设施或设备。
3.4
厕屋
蹲台板上方围护结构的统称。
3.5
户厕
供家庭成员大小便用的场所,由厕屋、便器、化(贮)粪池等组成。
[来源:GB 19379-2012,3.1,有修改]
3.6
卫生户厕
有墙、有顶、有门,厕屋清洁、无臭,化(贮)粪池无渗漏、无粪便暴露、无蝇蛆,粪便就地处理
或适时清出处理,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的户厕。
3.7
单坑室外卫生户厕
由厕屋、便器、蹲台板和贮粪池等部分组成的卫生户厕。
3.8
双坑交替式室外卫生户厕
由厕屋、便器、蹲台板和化粪池等部分组成的卫生户厕。
3.9
粪便无害化处理
减少、去除或杀灭粪便中的肠道致病菌、寄生虫卵等病原体,能控制蚊蝇孳生、防止恶臭扩散,并
使其处理产物达到土地处理与农业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技术。
[来源:GB 7959-2012,3.2]
4 基本原则
4.1 遵循节能、方便、安全、卫生、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
4.2 使用无毒、无味、无污染、环保节能材料,材料防冻、防腐、防晒、防渗漏、抗老化。
4.3 既有户厕改建前后无安全隐患。
5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设计
5.1 选址
5.1.1 符合村镇规划,宜建在院内,依据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如厕习惯、清掏方便选址,优先考虑
生产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5.1.2
避开水源及其它水体,避开低洼、岩石层和积水地带。
5.2
厕屋设计
5.2.1
宜采用砖石、混凝土、轻型装配等结构,结构完整、安全、可靠,具备防冻、防腐、防晒、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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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化功能。墙体稳固防下沉、密封性良好。
5.2.2
厕屋采取保温措施,基础埋深合理,通风、防蚊蝇,可采用照明灯具,可设扶手。合页、把手
等外露件宜选用不锈钢或其它耐腐蚀、耐低温材料。
5.2.3
单坑厕屋净面积≥1.2 m
2、双坑交替式厕屋净面积≥2.0 m
2。厕屋开间净尺寸≥0.9 m、净高度
≥2.1 m、蹲台板高出室外地坪≥0.1 m。
5.2.4
按厕坑数量设排气管,排气管底部与化(贮)粪池顶部相通,与厕屋外墙固定并引至高出厕屋
屋顶 0.5 m 处,排气管上口安装同口径三通或无动力风帽,三通的安装方向与当地主导风向平行。排气
管内径≥100 mm,壁厚≥3 mm。
5.3
蹲台板与便器设计
5.3.1
蹲台板宜采用厚度≥6 mm 的钢化玻璃材料或厚度≥80 mm、强度等级≥C25 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板
或强度相当的其它材料,地面硬化平整、坚固防滑耐腐蚀。
5.3.2
按厕坑数量设便器或蹲便口。
5.3.3
单坑户厕设活动盖板、双坑交替式户厕设活动盖板和固定盖板,宜选用热塑、橡胶、木质等耐
腐蚀抗压材料。盖板与便器或蹲便口封闭严密、无臭味溢出,活动盖板手柄高度 0.5 m~0.6 m。
5.3.4
按厕坑数量设清粪口,清粪口上均设盖板,盖板宜有锁闭装置,盖板采用耐寒、抗冻融、耐腐
蚀的材料。清粪口上端高出室外地坪≥0.1 m。
5.3.5
便器宜选择直排式,不宜附带存水弯。
5.3.6
陶瓷类便器材质符合 GB/T 6952 的要求,亚克力及人造石等其它材质便器符合 JC/T 2116 的要
求。
5.4
化(贮)粪池设计
5.4.1
化(贮)粪池尺寸略大于厕屋尺寸,方便清掏或吸污。
5.4.2
化(贮)粪池埋深符合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规定深度,无法达到埋深的宜
做好防冻胀。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见附录表 A.1。
5.4.3
化(贮)粪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符合 JC/T 2460 的要求。
5.4.4
化(贮)粪池采用砖石砌造符合 GB 50003 的要求。化(贮)粪池池壁内外两侧均做防水砂浆面
层,厚度≥0.02 m。
5.4.5 化(贮)粪池采用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符合 GB/T 39549 的要求,做好抗浮和防沉降处理。
6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施工
6.1 组织施工
6.1.1 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6.1.2 施工不影响原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砌体结构符合 GB 50203 的要求;建筑抗震设计符合 GB 50011
的要求;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检验符合 GB/T 50082 的要求;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检验
符合 GB/T 14152 的要求。
6.1.3
既有厕所改造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原有清粪后的化(贮)粪池及周边环境实施消毒处理。
6.1.4
在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有环境。
6.1.5
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备查,隐蔽工程在验收合格后进
行下一道工序。
6.2
材料与设备进场检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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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材料及设备进场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妥善保管。
6.2.2
预制化(贮)粪池及卫生洁具等设备附带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预制化(贮)粪池还需有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3
基坑开挖与垫层施工
6.3.1
根据化(贮)粪池外形尺寸、覆土深度及施工作业情况,确定基坑开挖长度、宽度和深度,基
坑回填压实。
6.3.2
根据土质、基坑深度、地下水位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基坑开挖方式及防护措施。
6.3.3
基坑开挖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塌方。对软土、沙土特殊地基进行换土等处理,防止沉降;
基坑底面夯实、找平;地基铺设砂石垫层厚度≥0.5 m;化(贮)粪池垫层采用混凝土铺设,抗压强度
等级≥C20、厚度≥0.1 m。
6.3.4
基坑底部施工作业面平整。
6.3.5
宜避开雨季和冬季施工,基坑内水位较高时做好排水。
6.4
化(贮)粪池安装
6.4.1
平稳安装在基坑内的垫层上,地下水位较高时采取抗浮措施,化粪池有效容积线宜处在冻土层
以下。
6.4.2
厕屋施工前对化(贮)粪池进行满水试验。
6.4.3
安装时将连接口与管道的位置调整正确。安装完成后检验其防水性能,检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6.5
基坑回填
6.5.1
回填时坑内无积水、淤泥;回填土宜采用素土,剔除尖角砖、石块及其它硬物。
6.5.2
回填时防止化(贮)粪池、便器发生位移或损伤,每 0.2 m 分层均匀对称密实回填。回填后作
业面硬化,恢复其原有功能。
6.6 厕屋施工
6.6.1 围护结构安全、耐久、实用。
6.6.2 厕屋预制件安装前先抽检并按顺序组装,相应连接处牢固可靠、接缝严实。
6.7 蹲台板与便器施工
6.7.1 按本文件 5.3 的要求施工。
6.7.2 蹲台板与厕屋、便器、化(贮)粪池连接处牢固可靠、封闭严密。
7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验收
7.1 验收方法
7.1.1 自检合格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以户为单位,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1.2 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和工程实体验收。验收检查方法包括查看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现场检查、
试验、边施工边观察、查看施工记录等。
7.2
厕屋验收
7.2.1
厕屋选址符合农户如厕习惯,方便清掏或吸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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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材料、施工符合设计,墙体稳固。
7.2.3 厕屋内通风顺畅。
7.3 蹲台板与便器验收
7.3.1 蹲台板安装牢固且地面采取防滑处理。
7.3.2 便器的安装平正、牢固。
7.3.3 便器及配件连接处密封牢固、无渗漏。
7.4 基坑和地基验收
7.4.1 基坑底部压实并铺设相应厚度的垫层。
7.4.2 基坑回填时无积水、回填密实。
7.4.3 回填土为素土、回填位置平整。
7.4.4 地基原状土不扰动。
7.5 化(贮)粪池验收
7.5.1 化(贮)粪池按本文件 5.4 的要求验收。
7.5.2 化(贮)粪池的各连接部位无渗漏。
7.5.3 化(贮)粪池无变形、损伤、沉降、位移。
7.5.4 化(贮)粪池与地基、基坑垫层接触均匀、无空隙。
7.5.5 化(贮)粪池清粪口密封盖牢固。
7.5.6 化(贮)粪池清粪口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清粪口上方有锁、有盖并设警示标志。
7.5.7 化(贮)粪池排气管安装合理,排气管上口有三通或无动力风帽。
7.5.8 化粪池有效容积线处在冻土层以下。
7.6 其它验收
7.6.1 构筑物符合 GB 50141 的要求。
7.6.2 混凝土结构工程符合 GB 50204 和 GB 50666 的要求。
7.6.3 设备安装符合 GB 50231 的要求。
7.6.4 管道工程符合 GB 50268 的要求。
8 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卫生
8.1 厕屋卫生
8.1.1 配备清扫工具及纸篓,保持厕屋内清洁卫生。
8.1.2 化(贮)粪池内无不可降解手纸、卫生巾等杂物。
8.1.3 化(贮)粪池内无生活废水。
8.1.4 便器或蹲便口用盖板盖严、定期清洁,污渍用毛刷沾灰擦拭。
8.2 化(贮)粪池覆盖料使用
8.2.1 室外卫生户厕首次使用前在化(贮)粪池底部铺一层草木灰、干细土或其它相同功能的覆盖料。
8.2.2 每次便后向化(贮)粪池内加入 1~3 倍粪量以上的覆盖料,亦可每周一次大量加覆盖料,覆盖
料厚度≥1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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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每次清理粪便后重新铺一层覆盖料,厚度≥100 mm。
8.3
粪便无害化处理
8.3.1
单坑室外卫生户厕
粪便经无害化处理符合GB 7959的要求。
8.3.2 双坑交替式室外卫生户厕
8.3.2.1 先启用一个厕坑,粪便贮满后厕坑封闭停用,再启用另一个厕坑,后启用的厕坑粪便贮满后
封闭停用,将先启用的厕坑粪便清掏处理后重新启用,实现双坑交替使用。常温有效密封贮存半年的粪
便经检测符合 GB 7959 的要求。
8.3.2.2
常温有效密封贮存不足半年的粪便经无害化处理符合 GB 7959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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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
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见表A.1。
表 A.1 黑龙江省各市(地)最大冻结深度参考表
地区 最大冻结深度(单位:m)
哈尔滨市 2.0
齐齐哈尔市 2.2
牡丹江市 2.0
佳木斯市 2.2
大庆市 2.2
伊春市 2.4
鸡西市 2.2
鹤岗市 2.4
双鸭山市 2.2
七台河市 2.2
绥化市 2.2
黑河市 2.6
大兴安岭地区 2.6及以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