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1.040.30
CCS Y 22 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949—2024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
配备与管理要求
2024 - 06 - 24 发布
2024 - 07 - 24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94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河北省电子学会、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大学、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康检测
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义海、陈建斌、高俊令、姚雪敏、王新凯、陈丽芳、赵世甫、方立德、高
卫东、王少华、杨洋。
I
DB 13/T 5949—2024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与碳排放相关的碳计量种类及范围、碳计量器具的配备、碳计
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8603-2014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71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碳计量 carbon measuring
碳计量是直接碳排放、间接碳排放和与碳排放相关量的计量。
碳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carbon
测量对象为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含碳原辅料材和直排
的玻璃熔窑烟气的计量器具。
碳排放单位 organiz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for flat glass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具有独立结算能力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次级碳排放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for organiz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碳排放单位的二级核算单位。
主要碳排放设备 main equipment of carbon emission
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用能设备、含碳原辅料材消耗设备和含碳玻璃熔窑烟气排放设备。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 equipping rate of carbon measuring instrument
碳计量器具实际的装配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 碳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碳排放量及其相关量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载能工质 energy -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
工作物质。
[来源:JJF 1356,3.7]
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测量系统 flue gas CO2 continuous emission measuring system;
CO2-CEM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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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连续测量玻璃熔窑烟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4 碳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碳计量的种类
4.1.1 能源类: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天然气、煤气、煤炭、重油、渣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
电力、蒸汽、热水等)。
4.1.2 物料类:含碳原辅材料(方解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碳粉等)。
4.1.3 含碳烟气类: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等。
碳计量的范围
4.2.1 输入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含碳原辅料。
4.2.2 输出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4.2.3 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使用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含碳原辅料。
4.2.4 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自产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4.2.5 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回收利用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5 碳计量器具的配备
配备原则
5.1.1 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5.1.2 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碳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
5.1.3 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被测介质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5.1.4 碳排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碳排放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
碳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5.2.1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式(1)计算:
Rp=(Ns/Nl)×100%………………………………(1)
式中:
Rp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
Ns—碳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Nl—碳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5.2.2 碳排放单位应按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含碳原辅材料、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要求加装碳计量
器具。
5.2.3 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包括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与其相同边界的二级核算碳
使用单位。
用能量 (产能量或输运能量))不小于表1中一种、多种能源的消耗量限定值为主要次级用能单
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二级核算碳使用单位的含碳原辅材料和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表1 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碳的 种类 电力 固态 能源 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重油、 渣油 煤气、 天然气 蒸汽 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a t/a t/a m 3/a GJ/a t/a GJ/a
限定值 10 100 40 80 10 000 5 000 5 000 2 931
注 1: 表中 a 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 注 2: 表中 m 3 指在标准状态下,表 2 同;标准状态为:20℃; 101.325kPa 注 3: 2 931 GJ 相当于 100 t 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 2 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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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主要碳排放设备包括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用能设备、含碳原辅料材消耗设备和含碳的玻璃熔
窑烟气排放设备。
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不小于表2中一种、多种能源的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主要用能
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含碳原辅料消耗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排放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表2 主要碳排放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碳的 种类 电力 固态 能源 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重油、 渣油 煤气、 天然气 蒸汽 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h t/h t/h m 3/h MW t/h GJ/h
限定值 100 1 0.5 1 100 7 1 29.31
注 1: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碳排放设备的碳排放单元(空气压缩机站、泵房等),如果碳排放单元已配置了碳计量 器具,碳排放单元的主要碳排放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置碳计量器具。
5.2.5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
碳的种类 进出碳排放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 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
电力 100 100 95
固态能源 煤炭 100 100 90
液态能源 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100 100 95
重油、渣油 100 100 90
气态能源 煤气、天然气 100 100 90
蒸汽 100 100 90
载能 工质 水 100 95 90
压缩空气 - 100 90
氮气 100 100 90
氧气 100 100 90
可回收利 用的余能 烟气余热 - 90 90
含碳原辅 材料 方解石 100 100 90
白云石 100 100 90
石灰石 100 100 90
纯碱 100 100 90
碳粉 100 100 90
玻璃熔窑烟气 100 100 90
5.2.6 进出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碳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应不低于表 4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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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碳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进出碳排放 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 碳排放单位 进出主要 碳排放设备
汽车衡 固体、液体物料静态计量 Ⅲ Ⅲ 1.0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固体物料计量 0.5 1.0 1.0
电能表 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I 类电能计量装置 0.2S 0.2S 0.2S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 0.5S 0.5S 0.5S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1.0 1.0 1.0
IV 类电能计量装置 2.0 2.0 2.0
V 类电能计量装置 2.0 2.0 2.0
油流量表 (装置) 成品油、石油液化气 0.3 0.5 1.0
重油、渣油 0.5 2.0 2.0
气体流量表或装置 煤气、天然气、蒸汽 2.0 2.0 2.5
压缩空气、氮气、氧气、烟气余热 2.0 2.0 2.5
玻璃熔窑烟气 5.0 5.0 5.0
水流量表 (装置) 管径不大于 250mm 2.0 2.0 2.5
管径大于 250mm 1.5 1.5 2.0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0.5 1.0 1.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0.5 0.5 0.5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0.5 1.0 1.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0.5 0.5 0.5
注 1: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 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 注 2: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为五类:1)Ⅰ类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 容量为 10000k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 及以上发电机、发电用能单位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 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2)Ⅱ类为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 100 MW 及以上发电机的电能计量装置。3)Ⅲ类为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315kVA 及以上的计 费用户、100 MW 及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4)Ⅳ类为负荷容量为 315kVA 及以下的计 量负荷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5)Ⅴ类为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 电能计量装置。 注 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0.3 级。 注 4: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 GB/T 18603-2014 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要求。
5.2.7 其他碳计量器具包括量热仪、含碳量的测量仪表(装置)、便携式能源和碳排放检测仪表等。
对碳排放单位使用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按有关标准要求,宜配备量热仪、煤的含碳量的测量
仪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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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碳排放单位使用的含碳原辅材料,按有关标准要求,宜配备含碳量的测量仪表(装置)。
表5 量热仪和含碳量测量仪表(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量热仪 燃煤发热量计量 0.2
燃气发热量计量 0.2
燃油发热量计量 0.2
含碳量测量仪表(装置) 煤的含碳量计量 0.5
含碳原辅材料的含碳量计量 1.0
5.2.8 碳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计量要求及使用环境要求(如温度、温度变化率、
湿度、照明、振动、噪声、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
5.2.9 对碳计量器具配备的自动化仪表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 GB 50093 的要求。
6 碳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总体要求
6.1.1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碳计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6.1.2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保持和使用文件化的程序来规范碳计量的人员行为、器具管理和数据的
采集、处理及汇总。
碳计量人员
6.2.1 碳排放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碳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
修、更新、报废等。
6.2.2 碳排放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碳计量数据的管理。
6.2.3 碳计量管理人员宜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碳计量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2.4 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6.2.5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和保存碳计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
碳计量器具
6.3.1 碳排放单位应备有完整的碳计量器具一览表。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
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指合格、准用、停
用等)。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和主要碳排放设备应备有独立的碳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6.3.2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碳计量器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a)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b)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c)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
d)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e)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如计量器具的操作规程、流量仪表一次原件信息等。
6.3.3 碳排放单位应备有明确的碳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其中作为碳排放单位内部标准计量
器具使用的,要明确规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6.3.4 碳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应符合如下要求:
a) 碳计量器具应确定检定(校准)周期,并定期检定(校准);
b)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c) 碳排放单位自行校准的碳计量器具且自行确定校准周期的,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即自
校计量器具的管理程序和自校规范)作为依据;
d) 新装及更新碳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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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在用的碳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碳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状态对应的标签。
碳计量数据统计
6.4.1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碳排放统计报表制度,碳排放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记录。
6.4.2 碳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式样。
6.4.3 碳排放单位宜根据需要建立碳计量数据中心,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碳计量数据的管理。
6.4.4 对于碳排放设备可根据需要按生产周期及时统计计算出其单位产品的各种主要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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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资料性)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管理用表/图
A.1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一览总表
表A.1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一览总表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名称:
序 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 范围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碳排放单 位管理编 号 安装使用地点(某系统、生产 线、某主要碳排放设备)及用途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量热 仪、含碳量的测量仪表(装 置)、便携式能源和碳排放检测 仪表等) 测量 参数 碳的 种类 检定/校 准间隔 检定/校 准日期 状态(合格 /准用/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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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进出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表A.2 进出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名称:
序 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 范围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碳排放单 位管理编 号 安装使用 地点 测量参数 碳的 种类 检定/校 准间隔 检定/校准 日期 状态(合格 /准用/停 用)
A.3 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表 A.3 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名称:
序 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 范围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碳排放单 位管理编 号 安装使用 地点 测量参数 碳的 种类 检定/校 准间隔 检定/校准 日期 状态(合格 /准用/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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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表A.4 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名称:
序 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 范围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碳排放单 位管理编 号 安装使用 地点 测量参数 碳的 种类 检定/校 准间隔 检定/校准 日期 状态(合格 /准用/停 用)
A.5 其他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表A.5 其他碳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名称:
序 号 计量器具(装置)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 范围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碳排放单 位管理编 号 安装使用 地点 测量参数 碳的 种类 检定/校 准间隔 检定/校准 日期 状态(合格 /准用/停 用)
注: 其他碳计量器具包括量热仪、含碳量的测量仪表(装置)、便携式能源和碳排放检测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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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上 一 级 计 量 器 具
上 计量标准名称: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 检定或校准方法
计量标准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 检定或校准方法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本 级 计 量 器 具
下
一
级
计
量
器
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图A.1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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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碳计量器具 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上 一 级 计 量 器 具
上 计量标准名称: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保存机构: --------------------------------------------------------------------------------------------------------------------- 检定或校准方法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 或最大允许误差: 测量方法 碳的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进出碳排放单位
碳的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进出次级碳排放单位
碳 计 量 器 具
碳
计
量
对
象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图A.2××××碳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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