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1.100.01;87.060.10 G 57 备案号:45343-2014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667-2014 代替HG/T2667-2005
分散红FB200%(C.I.分散红60)
Disperse red FB 200%(C. I. Disperse red 60)
2014-05-12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2667--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2667-2005《分散红FB200%》,与HG/T2667 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标准名称,2005年版的标准名称);增加了CASRN(见1,2005年版的1);删除了水分指标(见2005年版的3.2);增加了分光强度指标和试验方法(见3.1、5.3);增加了有害芳香胺和重金属元素指标和试验方法(见3.1、5.8、5.9);修改了色光和强度测定的表述(见5.2,2005年版的5.2);增加了上色率测定的浴比规定(见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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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丁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董仲生、季明、沈日炯、张菊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T2667 1995,HG/T266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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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2667—2014
分散红FB200%(C.I.分散红6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散红FB200%(C.1.分散红6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分散红FB200%的产品质基控制。 结构式:
NH
OH
分子式:C20Hi3NO; 相对分子质量:331.32(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17418-58-5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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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 2007 染料 染色测定的般条件规定 GB/T 2394 2006 分散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3920 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modIS()105-X12:2001) GB/T 3921 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modIS()105-C10:2006) GB/T3922 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eqvIS0105-E04:1994) GB/T 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 5540 分散染料 分散性能的测定 双层滤纸过滤法 GB/T 5541 分散染料 高温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双层滤纸过滤法 GB/T 5718 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热(热压除外)色牢度(eqvISO105-P01:1993) GB/T6152 -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eqvIS0105-X11:1994) GB/T 6678 -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427 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O105-B02:1994) GB/T 9337 2009 分散染料 高温染色上色率的测定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T27597 染料 扩散性能的测定
3要求 3.1分散红FB200%的质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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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26672014
表1分散红FB200%的质量要求
指 标紫红色均勾粉末或颗粒
项 口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5. 9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3) 色光(与标准品相比) (4) 分光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5) 扩散性能/级 (6) 分散性/(级/级) (7) 高温分散稳定性/(级/级) (8) 1:色率(130℃,60min)/% (9) 有害芳香胺 (10) 重金属元素
100 近似~微 100±2
≥ M > ≥
4 A/4 A/4 90, 0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3. 2 分散红FB200%在涤纶织物上的色牢度按5.10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分散红FB200%在涤纶织物上的色牢度
耐热压 180℃ (4 h后)
耐皂洗 60 ℃
耐 汗 渍
耐干热 180℃
耐摩擦
酸
城
染色 耐光深度 (鼠弧)
变色 棉沾 涤沾 变色 棉钻 涤箔 变色 棉沾 漆清 变色 棉沾 涤洁 T 限 变色
1/1 5 4~5 4~5 4~5 45
4~5 14~5 4~5
2
注:3%(owf)相当丁1/1染色标准深度。
4 菜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取样地点。个供检验,另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染色般条件
染色时的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的有关规定。 染色深度规定为1.0%(0wf)。染色用2g涤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100;或用5g涤纶织物,染色
浴比为1:20或1:4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染浴pH值为5~6。 5.2.2染浴的配制
以2g涤纶织物染色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如使用5g涤纶织物,则染料用量增加到2.5倍。 2
HG/T26672014
表3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染浴组分
3 42
2 40
1 38
4
5
0.5g/1.标样溶液 0.5g/1试样溶液蒸馏水
38 162
40 160
162
160
158
5. 2. 3 染色操作
染色操作按GB/T2394 2006中6.2的规定进行。 5.2.4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07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3分光强度的测定 5.3.1 仪器设备和试剂
a) 分光光度计: b) 比色Ⅲ:光程10mm的石英或玻璃比色皿; c) 分析天平:精度0.1mg; d) 容量瓶:1000ml、50mlL; e) 移液管:2ml.; 1) 丙酮:分析纯。
5.3.2试验操作
准确称取染料标准品和染料样品各0.5g(精确至0.0002g),分别用少量水调成浆状后,用适量水稀释并转移到1000mI.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充分摇匀。然后用移液管分别吸取染料标准品和染料样品各2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丙酮稀释到刻度,充分摇匀。以丙酮为参比溶液.用分光光度计分别测定染料标准品和染料样品溶液在最大吸收波长(约516nm)下的吸光度值。 5.3.3计算
分光强度以F表示,按公式(1)计算:
A Ao
X100
... (1)
F
式中: A A ·染料样品溶液的吸光度值; Ao -染料标准品溶液的吸光度值。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2分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分光强度的数值,单位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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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扩散性能的测定
按GB/T27597的规定进行。 5.5分散性的测定
按GB/T5540的规定进行。 5.6高温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按GB/T5541的规定进行。 5.7上色率的测定
按GB/T9337 --2009中有关“分散染料高温染色上色率的测定”的规定进行。染色浴比规定为 1:40,测定波长为最大吸收波长(约516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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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2667-2014 5.8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9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10在涤纶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10.1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10.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0.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 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C(3)。 5.10.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1995的有关规定进行。 5.10.5耐干热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5718 :·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180℃。 5.10.6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 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于180℃干压(4h后评定)。 5.10.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 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分散红FB200%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分散红FB20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分散红FB200%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A
HG/T2667—2014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分散红FB20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贮存
分散红FB200%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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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199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分散红FB200%(C.I.分散红60)
HG/T2667-2014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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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北京第1第1次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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