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3.160.10 CCS G 4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203—2021 代替GB/T13203—2014
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verifying capabilities of motorcycle tyres
(ISO 10231:2003 ,Motorcycle tyres—Test methods for verifying tyre
capabilities,MOD)
2022-03-01实施
2021-08-2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20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203一2014《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与GB/T13203一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完善了最高速度超过240km/h的摩托车轮胎高速试验条件参数(见表2、表3,2014年版的表2、表3),并对应增加了该类型轮胎中由轮胎生产厂标明或指定速度等级的轮胎进行高速性能试验时的条件设置说明(见附录E.2,2014版的附录E.2):增加了高速性能试验方法适用范围中速度级别代号为K级的试验条件参数(见表4,2014版的表4)。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0231:2003《摩托车轮胎检验轮胎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与ISO102312003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文件与ISO10231:2003的
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文件与ISO10231:2003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I)进行了标示,附录B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文件还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标准名称改为《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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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E.1中试验步骤内容的描述方式;一删除了ISO10231:2003的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中策橡胶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钻石车胎有限公司、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江西德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泓锁、宁君、何孟群、陈建明、孙全喜、叶繁、曹斌、于振江、牛福相、林剑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203—1991; GB/T13203一2007,修订时并入了GB/T13203一1991《摩托车轮胎强度性能试验方法》、 GB/T13204—2002《摩托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转鼓法》(GB/T13204—2002《摩托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转鼓法》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204一1991)及 GB/T13205一1991《摩托车轮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转鼓法》的内容; GB/T132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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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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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203—2021
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用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与精度、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试验报
告。本文件包括摩托车轮胎的强度性能试验方法、耐久性能试验方法、高速性能试验方法和离心胀大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本文件中的高速性能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最高速度能力低于100km/h的摩托车充气轮胎,本文件中的离心胀大试验方法仅适用于速度符号P级(最高速度能力为150km/h)及以上的摩托
车充气轮胎。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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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18 摩托车轮胎 GB/T2983 摩托车轮胎系列 GB/T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GB/T6326—2014,ISO4223-1:2002,NEQ)
3术语和定义
GB/T63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试验转鼓速度 testdrumspeed 钢制试验转鼓外周的表面速度。
3.2
轮胎速度 tyre speed 轮胎胎面的外表面速度。
3.3
最大负荷能力 maximumloadrating 轮胎在最高速度下的额定最大负荷。 注:最高速度指轮胎上的速度符号对应的速度或轮胎生产厂规定的轮胎最高速度能力。
4试验设备与精度
4.1 高速耐久试验机 4.1.1 试验机转鼓直径为1700mm土17mm。 4.1.2 :试验机转鼓的表面应为光滑的钢质面,径向跳动≤0.25mm,宽度应大于试验轮胎的充气断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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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203—2021
宽度。 4.1.3试验加载装置的加载能力应满足试验的要求,其精度为满量程的土1.5%。 4.1.4试验机转鼓的速度能力应满足试验的要求,其精度为满量程的土3%。 4.2 强度试验机 4.2.1 试验机上应具备有一个足够长度的钢质圆柱形压头,压头端部为直径8.0mm士0.2mm的半球形。 4.2.2 试验机加载装置的加载能力应不大于2000kg。 4.2.3 压头位移和压力的显示精度为满量程的土1%。压头位移速度的控制精度应为满量程的土3%。 4.3 充气压力表
充气压力表最大量程应不低于400kPa,精度为士10kPa。 4.4 离心胀大试验装置 4.4.1试验轴
对轮胎离心胀大试验,当分别在胎圈座及胎圈座圆角正上方的轮辑内凸缘的垂直部分测量时,其试
验轴及轮辋应控制到确保径向偏差少于土0.5mm,横向偏差少于土0.5mm。 4.4.2轮廓线绘制装置
可采用如设计坐标、相机等,以获取轮胎横断面外部轮廓变形最大点的清晰轮廓线。该装置应将畸
变降低至最小,并确保绘制的轮廊与实际尺寸具有恒定的(已知)比率。
该装置应可用旋转轴心作为轮胎轮廓的参照物轮胎离心胀大试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为满量程的土1%。 注:对于仅以检测摩托车轮胎离心胀大尺寸在动态下是否符合相关限值为目的的试验,也可选用离心胀大试验的
限值检测方法(如光电控制、轮廓板控制等,见5.5.3)。可建立一包围曲线,或离心半径控制线一一即轮胎平分线上的胎面允许最大变形点,作为轮胎离心胀大尺寸的限值装置依据,相关轮廊曲线见附录C。
5试验方法
5.1通则
用3条或4条具有相同特征(例如规格标志、最大负荷能力和速度级别)的轮胎作为试验样品,分别用于强度性能试验、耐久性能试验、高速性能试验,视需要加做离心胀大试验。
每个试验样品应分别符合5.2~5.5规定的试验方法要求。 5.2 强度性能试验 5.2.1 试验条件 5.2.1.1 试验轮胎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518的规定, 5.2.1.2 将试验轮胎安装在GB/T2983规定的测量轮辋上,并充入轮胎最大负荷对应的气压。 5.2.1.3 将试验轮胎与轮辋的组合体在25℃士10℃的实验室温度下至少停放3h。 5.2.2试验步骤 15.2.2.1 将停放后的轮胎气压重新调整到5.2.1.2规定的充气压力,并停放15min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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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203—2021
5.2.2.2将试验轮胎与轮辋组合体安装在试验机的固定架上。 5.2.2.3沿轮胎周向取大致等距离分布的5个试验点(轮辋名义直径为10及其以下的轮胎,可取大致等距离的3个试验点),逐一做标记、编序号。 5.2.2.4将半球形压头端尽量靠近胎冠中心线,避开花纹沟,以50mm/min士1.5mm/min的速度将压头垂直压入胎面。 5.2.2.5 记录轮胎每个试验点破坏前瞬间的压力和压入深度(行程)。 5.2.2.6 6如果压头触及轮辋,轮胎未压穿,且未达到最小破坏能值,则此点应视为达到最小破坏能,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触及轮辋未穿”。 5.2.2.7 除5.2.2.6情况外,其他每个试验点的破坏能按公式(1)计算:
FXP 2000
W :
( 1 )
式中: W.
破坏能,单位为焦耳(J);压力,单位为牛顿(N);
F P- - 压入深度(行程),单位为毫米(mm)。
5.2.2.8使用可自动计算破坏能的装置时,当达到GB518规定的最小破坏能后,即可停止压头继续压人轮胎,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自动停压”。使用该装置时,所有试验点的最后一个点可试验至轮胎破坏为止。此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此况。 5.2.2.9 试验过程中,如果无内胎轮胎无法保持充气压力,可采取必要手段(如装入内胎或加封闭物等)进行试验,但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5.3耐久性能试验 5.3.1 试验条件 5.3.1.1 试验轮胎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518的规定。 5.3.1.2 将试验轮胎安装在GB/T2983规定的测量轮辋上,并充人轮胎最大负荷能力对应的气压。 5.3.1.3 将试验轮胎与轮辋的组合体在38℃土3℃的实验室温度下至少停放3h。 5.3.1.4 试验全过程不应调整轮胎气压,各阶段应保持试验负荷的稳定。 5.3.1.5 试验全过程中,距离轮胎150mm~1000mm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35℃,不应采用冷却轮胎的装置。 5.3.2试验步骤 5.3.2.1将停放后的轮胎气压重新调整到5.3.1.2规定的充气压力 5.3.2.2 将按上述条件准备好的试验轮胎与轮辋组合体安装在试验轴上,使其垂直于试验转鼓外表面并施加试验负荷,见表1。
表1耐久性能试验程序
试验负荷(轮胎对应最大负荷能力的百分率)
试验时间
试验阶段
% 100 108 117
h 4 6 24
1 2 3
3
GB/T13203—2021
5.3.2.3 按表1所示的试验程序,轻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以40km/h的速度连续进行试验,其他轮胎以80km/h的速度连续进行试验。 5.3.2.4 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测量轮胎气压。如果低于初始气压,允许用另一条轮胎进行一次复试 5.4 高速性能试验 5.4.1 试验条件 5.4.1.1 试验轮胎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518的规定, 5.4.1.2 将试验轮胎安装在GB/T2983规定的测量轮辋上,并充以表2中规定的气压。
注:轮胎生产厂有充分理由时,可要求使用不同于表2所示的充气压力。
表 2 高速试验充气压力
充气压力 kPa
轮胎型式
速度级别代号
J~p Q,R,S T,U,H,V
最大负荷对应的气压
300 350 320
标准型
V级以上(速度高于240km/h)
J~P Q~V
最大负荷对应的气压
加强型/载重型
390 320
V级以上(速度高于240km/h)
5.4.1.3 将试验轮胎与轮辋的组合体在38℃土3℃的实验室温度下至少停放3h。 5.4.1.4 试验全过程中,距离轮胎150mm~1000mm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35℃,不应采用冷却轮胎的装置。 5.4.2试验步骤 5.4.2.1 将停放后的轮胎气压重新调整到表2规定的充气压力。 5.4.2.2 将按上述条件准备好的试验轮胎与轮辋组合体安装在试验轴上,使其垂直于试验转鼓外表面并施加试验负荷,见表3。
表3 :高速性能试验负荷
试验负荷
速度级别代号
轮辋直径代号15及其以上或负荷指数 65及其以上的加强型/载重型轮胎
其他轮胎
J~P Q~H V W
88%额定负荷
75%额定负荷
65%额定负荷
65%最大负荷能力 65%最大负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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