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020.20 CCS J 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924—2021/ISO4305:2014
代替GB/T19924—2005
流动式起重机 稳定性的确定
Mobile cranesDetermination of stability
(ISO4305:2014,IDT)
2021-11-01实施
2021-04-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9924—2021/ISO4305:2014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稳定性的计算
4
4.1 总则 4.2 稳定性准则 4.3后翻稳定性(带或不带主臂) 4.4 非工作风载荷下的稳定性 4.5 稳定性的确定附录A(资料性) 流动式起重机的倾翻线附录B(资料性) 流动式起重机的倾翻角
A.
10
GB/T19924—2021/ISO4305:20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9924一2005《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与GB/T19924一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履带式起重机稳定性计算由“不大于0.4m/s"修改为“不大于0.1m/s”和“大于0.1m/s.且不大于0.4m/s"两种要求(见表1、表2,2005年版的表1、表2);稳定性计算中的风载荷取值增加了分项安全系数S(见表2);增加了起重机倾翻角最小值的要求(见表3);后翻稳定性修改为带主臂和不带主臂两种要求(见4.3,2005年版的3.3);增加了流动式起重机倾翻角确定准则(见4.5.4、附录B);履带式起重机端部倾翻线修改为根据驱动轮或导向轮是否离地分别确定(见图A.5,2005年版的图A.5)。
一
本文件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4305:2014《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和ISO4305:2014/ Amd.1:2016《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 修正案1》。
与本文件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6974.1—2008 3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ISO4306-1:2007,IDT) GB/T6974.2一2017起重机术语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ISO4306-2:2012,IDT)
本文件与ISO4305:2014相比,编辑性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以下简称起重机”(见第1章);删除了术语“定长臂”的来源说明中“有修改,英文短语“whichlength”修改为“thelengthof which,”的说明(见3.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沙中联恒通机械有
限公司、深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宇新、罗凯、王雅妮、刘劲松、杨武、张玉柱、杨威、崔寒珑、姜旭、涂凌志、李军。 本文件于200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l
GB/T19924—2021/ISO4305:2014
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通过计算验证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应考虑的各种条件,假定起重机运行在坚实、水
平的支承面上(倾斜度不大于1%)。
本文件适用于ISO4306-2定义的流动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除外,以下简称起重机).即:安装在车
轮(轮胎)或履带上,带或不带支腿的起重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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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ISO4310:2009,IDT) ISO4302 起重机 风载荷的估算(Cranes一Windloadassessment) ISO 4306-1 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Cranes一Vacabulary一Part1:General) ISO4306-2 起重机 术语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Cranes一Vacabulary一Part2:Mobile
cranes)
3术语和定义
ISO4306-2界定的(主臂、副臂和柱式臂除外)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长臂 fixed-length boom 作业长度固定的臂架,其长度可以通过增加或减少中间臂节而变化,但不能在作业循环过程中
改变。
[来源:ISO4306-2:2012,4.1]
3.2
桁架臂 latticeboom 桁架结构的定长臂。 [来源:ISO4306-2:2012,4.1.1]
3.3
伸缩臂 telescopingboom 由一节基本臂及设置在其中的一节或多节臂节组成,通过臂节的伸缩来改变长度的臂架 [来源:ISO4306-2:2012,4.2]
3.4
柱式臂(塔式臂) mast-mounted boom 安装在垂直或接近垂直的主臂端或其附近位置的臂架。 注:作业期间主臂与柱式臂之间的角度可改变。
1
GB/T19924—2021/ISO4305:2014
[来源:ISO4306-2:2012,4.3]
3.5
副臂 flyjib 安装在主臂端或柱式臂上或其附近位置,以增加长度和辅助起升的臂架。 注:副臂与主臂之间有一定的夹角。 [来源:ISO4306-2:2012,4.4]
3.6
倾翻角 tipping angle 通过倾翻线(支点)的铅垂面和通过倾翻线(支点)及起重机重心的平面形成的夹角。 注1:见图B.1图B.6。 注2:计算起重机负载时的整体重心,考虑起升载荷作用在主臂或副臂臂端滑轮中心。
4 稳定性的计算
4.1 总则
计算应验证起重机在下列条件下是稳定的: a) 表1规定的准则; b) 表2规定的准则; c) 表3规定的准则; d) 后翻稳定性(见4.3); e) 非工作风载荷时的稳定性(见4.4)。
4.2 稳定性准则 4.2.1 稳定性准则见表1、表2和表3。 4.2.2 以表1、表2和表3规定的准则为基础,应考虑在最小风速为8.3m/s时,起重机稳定性决定的额定起重量。在特殊情况下,制造商应明确标明,稳定性计算中采用的最大风速。
表1 作用载荷时稳定性计算
起重机结构形式/条件
载荷性质作用载荷作用载荷作用载荷作用载荷作用载荷作用载荷
应考虑的载荷值 1.25P+0.1F 1.33P+0.1F 1.25P+0.1F 1.33P+0.1F 1.33P+0.1F 1.50P+0.1F
在支腿/履带上在车轮(轮胎)上" 在履带上,行驶速度不大于0.1m/s时在履带上,行驶速度大于0.1m/s且不大于0.4m/s时在车轮(轮胎)上,行驶速度不大于0.4m/s时在履带/车轮(轮胎)上,行驶速度大于0.4m/s时
"式中: P一—额定起重量(起重挠性件下起重量),由起重机制造商根据起重机不同结构形式规定,见ISO4306-1:2007
的6.1.5定义。
F一换算到主臂头部或副臂头部的主臂和副臂质量的载荷(F的确定见GB/T5905一2011)。 该值是为了模拟正常操作条件下产生的动态力。 起重机结构形式应考虑非行驶状态下进行变幅、起升、伸缩和回转等动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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