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40.80 J 3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400.6—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铸钢件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6:Steel castings
2020-03-01实施
2019-08-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7400.6—2019
目 次
前言范围
III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订货要求
制造工艺 5 技术要求
4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 标识、涂装和包装
6
11 12
X
GB/T37400.6—2019
前言
GB/T37400《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检验;第2部分:火焰切割件;第3部分:焊接件;第4部分:铸铁件;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第6部分:铸钢件;
一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第8部分:锻件;一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第10部分:装配;第11部分:配管;第12部分:涂装;第13部分:包装;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检测;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第16部分:液压系统。
本部分为GB/T37400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全国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409)副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秦皇岛秦冶重工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洪生、王怡心、王话、李万鹏、刘显有、陈晓光、李雪民、卫心宏、丁大伟、苏静
孙爱新、肖章玉、王伟峰、杨凤民、陈鹏。
II
GB/T37400.6—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铸钢件
1范围
GB/T37400的本部分规定了重型机械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标识和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中铸造的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 本部分不适用于高锰钢、耐热钢和不锈钢等非结构钢钢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5678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GB/T 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第1部分:铸造表面 GB/T 6414 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374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GB/T 374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GB/T 374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 GB/T 37400.14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探伤
:订货要求
3
3.1 在订货合同或协议中应注明本部分编号、铸件名称、图号、材料牌号、交货状态、供货数量、重量、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2当需方提出本部分以外的特殊要求或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3.2
4制造工艺
4.1熔炼和铸造
除另有规定外,熔炼方法和铸造方法由供方确定。
1
GB/T 37400.6—2019
4.2 补焊
除另有规定外,供方可对铸件缺陷进行补焊,补焊应按GB/T37400.7的规定执行,补焊工艺由供方确定。当铸钢件重要位置补焊部位的坡口深度超过所在部位壁厚的40%或25mm,视为较大缺陷补焊,较大缺陷的补焊应记录并保存。 4.3热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铸件应以热处理状态交货,热处理工艺由供方确定,热处理过程应记录并保存。
5技术要求
5.1 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5.1.1 碳钢牌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5.1.2 低合金钢牌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5.1.3 当需方有要求时,可进行铸件成品化学分析,成品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5.2 表面硬度
铸件表面硬度应达到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表 1 碳钢的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V
材料牌号 ZG200-400 ≤0.20
Mn ≤0.80
P
Cr
Ni
Mo
Cu
C
Si
S
≤0.30 ≤0.40 ≤0.60
ZG230450 ZG270-500
≤0.035 ≤0.035 ≤0.35 ≤0.40 ≤0.20 ≤0.40 ≤0.05
≤0.90
ZG310-570 ≤0.50 ZG340640
≤0.60
对上限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200-400的锰最高至1.00%,其余四个牌号锰最高至1.20%。 Cr、Ni.Mo、Cu、V为残余元素.其总量不大于1.00%。 除另有规定外,残余元素含量可不作为验收依据。
表2 碳钢的力学性能
KV或KV KU或KU,
RH或 Rpo.2
R m MPa ≥400 ≥450 ≥500 ≥570 ≥640
A % ≥25 ≥22 ≥18 ≥15 ≥10
Z % ≥40 ≥32 ≥25 ≥21 ≥18
材料牌号 ZG200-400 ZG230450 ZG270-500 ZG310-570 ZG340-640
MPa ≥200 ≥230 ≥270 ≥310 ≥340
J ≥30
J ≥47 ≥35 ≥27 ≥24 ≥16
≥25 ≥22 ≥15 ≥10
需方无要求时,KV.或KVs、KU或KUs由供方任选一种表中所列的各牌号性能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00mm的铸件。 当铸件厚度大于100mm时,表中规定的R(或
Rp0.2)仅供设计参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