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新)30—2019
可燃气体检漏(报警)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he Leak (Alarmer) Detector
of Combustible Gas
2020-01-09发布
2020-04-09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JJF(新)30—2019
可燃气体检漏(报警)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theLeak(Alarmer) DetectorofCombustibleGas
JJF(新)30—2019
归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JJF(新)30—2019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常新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鲜青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关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曹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穆克热木·阿布利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JJF(新)30—2019
目录
引 1 范围.
I
引用文件 3 概述 4 计量特性. 4.1最小报警值. 4.2报警响应时间 4.3报警后恢复时间..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2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外观及通电检查 6.1.3报警功能或响应输出 6.2仪器的调整. 6.3 仪器最小报警值和报警响应时间, 6.4报警后恢复时间. 7校准结果. 7.1校准记录 7.2校准证书. 8复校时间间隔. 附录A 可燃气体检漏(报警)仪校准记录格式,附录B 校准证书的内容. 附录C可燃气体检漏仪最小报警值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 附录D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响应时间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
2
2
2
2
3
*.3
4
.5
.5
..5
.6
**..9
12
JJF(新)062017
引言
本规范依据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基础性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F 1263-2010《六氟化硫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和国标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中有关检校可燃气体检漏(报警)仪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等条款,并结合该类通用型产品的常规技术要求而编写。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