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1.080 Q 42 备案号:40962-2013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350—2013 代替JC/T350—1993
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 Phosphate bonded high alumina refractory bricks
2013-09-01实施
2013-04-2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
JC/T 35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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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工业出版杜出版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发行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
地矿经研院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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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12千字 2013年8月第一版2013年8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800定价16.00元
书号:155160·288
* 编号:0929
网址:www.standardenjc.com电话:(010)51164708 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建材大院北楼邮编:100024
本标准如出现印装质量问题,由发行部负责调换。
JC/T350—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C/T350一1993《水泥窑用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与JC/T350—1993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1993年版的封面);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3年版的第1章);分类、等级修改为代号、分类,分类中的一等品、合格品修改为I类、II类(见第4章和4.2, 1993年版的第4章和4.2);删除了形状和尺寸(见1993年版的4.3);删除了耐火度理化指标,增加了热震稳定性理化指标(见5.1,1993年版的5.1);修改了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见5.2,1993年版的5.2):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1993年版的第7章);一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修改为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见第8章,1993年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材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郑州建信耐火材料成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丽萍、李坤明、郑东伟、谢金莉、薛飞、潘传才、林国伟。 本标准于1983年首次发布,1993年12月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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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350—2013
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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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及其他工业窑炉用的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9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 5072 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 6900 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7321 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10325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T10326 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 16546 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 370 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YB/T 376.1 耐火制品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 phosphate bonded high alumina refractorybricks 以高铝矾土熟料为骨料和细粉,磷酸或磷酸铝为结合剂,经半干法压制成型、400℃600℃热处理
制成的高铝质耐火制品。
4代号和分类
4.1代号
制品按结合剂分为两种代号:
磷酸盐结合高铝质砖(简称磷酸盐砖),结合剂为浓度42.5%~50%磷酸溶液。代号为P:磷酸铝结合高铝质耐磨砖(简称耐磨砖),结合剂为工业磷酸、工业氢氧化铝配成的溶液,摩尔比为Al2O3:P20s=1:3.2。代号为PA。
4.2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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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350—2013
按理化指标、尺寸和外观分为「类、II类。
5技术要求
5. 1 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
项目
PA(耐磨砖)
P(磷酸盐砖)
II
II
1
I
≥ ≤ ≤ ≥ > ≥
Al20,/%
75 3. 2 0.6
77 3. 2 0. 6
化学成分 Fe20,/%
Ca0/%
温耐压强度/MPa 体积密度/(g/cm)荷重软化温度To.℃ 热震稳定性(1.100℃,水冷)/次 ≥ 5.2 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70 2. 70 1 350
60 2. 65 1 300
75 2. 75 1 300
65 2. 70 1 250
10
表2 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
单位为毫米
项目尺寸≤100 100<尺寸≤200 尺寸>200 楔度差尺寸≤200 尺寸>200
指标 ± 1. 5 ±2
≤ ≤
尺寸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 ≤
1
0.5% 由供需双方商定
扭曲度
缺角缺棱
≤10允许,10<(a+b+c)<40允许两处,≥40不允许 ≤25允许,25≤(e±仕g)≤50.允许两处,≥5.0不允许
宽度≤0.25 0.25<宽度≤0.50长度宽度>0.50 跨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棱的裂纹
不限制 25 不允许不允许
≤
裂纹
注:异型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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