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00.10 Q11 备案号:52814—2016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303—2015
水泥熟料烧成系统脱硝技术应用规范
Application code for denitrification technology of cement kiln system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303—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南京工业大学、中材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兰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玉良、夏俊雅、祝社民、狄东仁、肖国先、谢萌、朱永长、朱文尚、陈旭峰、 张建业、赵国东、吴德厚、陆小黑、吴建军、嵇磊、房晶锐、刘海兵、巩庆刚、范兰、王加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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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2303—2015
水泥熟料烧成系统脱硝技术应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熟料烧成的脱硝系统的技术应用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总则、脱硝方法应用与要求、电气与自动化、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与消防、系统调试、培训、验收等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烧成系统脱硝方法(窑头低氮燃烧技术、空气分级燃烧技术、燃料分级燃烧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暂不包含因协同处置废弃物产生脱硝效果和SCR等正在发展的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440尿素 GB 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95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脱硝系统 denitrificationsystem 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NO.)的系统,本标准中指窑头低氮氧化物燃烧、空气
分级燃烧、燃料分级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组合。 3. 2
窑头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 kilnlow-NOxcombustion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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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2303—2015
4.2燃烧过程控制脱硝技术包括:窑头低氮氨氧化物燃烧技术、空气分级燃烧技术和燃料分级燃烧技术。 通过燃烧过程控制,能使NOx排放达到当地环保控制指标要求的,可不建设SNCR脱硝系统。 4.3通过燃烧过程控制技术,NOx排放不能达标或不具备燃烧过程控制脱硝改造条件的,应采用SNCR 脱硝技术。 4.4脱硝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并应获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确认后再进行施工。
5脱硝方法应用与要求
5.1脱硝方法的技术论证 5.1.1脱硝系统方案应用前,应收集相关数据(包括原料、燃料和熟料品质,熟料生产线运行参数,水、 电、气、汽等参数)。 5.1.2应对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NOx产生过程或来源进行评估。 5.1.3应在水泥窑正常生产状态下,对NOx浓度进行连续检测,掌握NOx的排放基数。 5.1.4应对烧成系统进行热工参数标定和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包括分解炉结构型式、新增设备与管道的布置空间和系统工况等。 5.2燃烧过程控制脱硝 5.2.1一般要求 5.2.1.1应不影响水泥熟料的产量和质量。 5.2.1.2应不影响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的热耗。 5.2.1.3能适应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各项工艺参数的正常波动。 5.2.1.4根据原料和燃料特性、系统操作工况等可选择一项或多项燃烧过程控制技术进行NO控制。 5.2.2窑头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
在窑头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使用前后,应分别记录72h的稳定烧成工艺参数和NOx排放浓度,以评估其脱硝效率。 5.2.3空气分级燃烧技术 5.2.3.1燃尽风的位置及风量应以不影响分解炉内燃料的充分燃烧和生料悬浮为前提,燃尽风的比例一般占三次风总量的10%~30%。 5.2.3.2操作时应保证:尽量降低窑尾烟室氧含量,分解炉内燃尽风入口与主三次风入口之间区域的烟气空气过剩系数小于1。 5.2.3.3对于分解炉炉容较小的烧成系统,不宜采用空气分级燃烧技术。 5.2.4燃料分级燃烧技术 5.2.4.1在选择燃料分级燃烧技术时,应考虑窑尾烟室氧含量,原料和燃料中的钾、钠、硫、氯的综合影响。 5.2.4.2还原区的构建方式:一是利用烟室上部和三次风进口之间的原有区域;二是在烟室上部和三次风进口之间新增专有的脱硝还原区。 5.2.4.3脱硝用煤的喷入位置宜设在还原区下部。 5.2.4.4脱硝用煤的喷入宜采用多点均布模式,宜设置煤粉增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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