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208—201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2016—10—01 实施
2016—08—15发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定发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DGJ32/TJ208—2016
主编单位: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 2016年10月1日
前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科函(2012)789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
制、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主编单位会同全省相关勘察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且与现行及正在修订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相协调,结合国家标准体系的发展要求,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我省首次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明确了我省岩土工程勘察各阶段的技术要求,共分为19章和1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岩土分类;4 区域地貌及第四纪地层;5勘察等级、阶段和勘察纲要;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勘探和取样;8原位测试;9岩土室内试验要求;10建筑工程勘察;11市政工程勘察;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13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14特殊性岩土;15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16地下水;17参数的分析与选用;18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及勘察报告;19现场检验和监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简讯》杂志上。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规范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1号,邮编21001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承诺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应用本规程时实施其知识产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江苏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