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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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
engineering
DGJ08-37-2012
J12034-2012
2012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forinvestigationof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DGJ08-37-2012
主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2012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L2012J30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一37一2012,自2012 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4条、第8.3.1条、第15.1.2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一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岩土
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前 言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泸建交|2009|1517号文的要
求,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一2002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认真总结近十年来上海地区的工程实践经验,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后,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基本保持原规范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对各章节
作了局部调整,并尽可能与《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一11一 2010等有关规范协调,突出了上海软土地区的地方特色,体现了客观性和科学性。
本规范共分十五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工程地质条件;4.勘察阶段、等级、勘察纲要;5.建筑工程勘察; 6.市政工程勘察;7.港口及水利工程勘察;8.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9.工程地质调查与勘探;10.原位测试;11.室内土工试验; 12.地下水;13.现场检验与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15.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适用范围从建筑、市政工程扩大到建筑、市政、港口及水利
工程;
2、增加了剥蚀残丘地貌。根据浅部暗绿色硬土层的分布特
点,将湖沼平原分为1-1和1-2两个亚区,并对湖沼平原1-1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