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3.100.10 J84 备案号:4561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860-2014
全液压掘进钻车
Hydraulic tunnellirng drill jumbo
2014-10-01实施
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860—2014
目 次
前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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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基本参数与产品型号编制 4.1产品分类
4.2 基本参数. 4.3 产品型号.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2 加工制造技术要求, 5.3 液压和气动系统技术要求 5.4 装配技术要求 5.5 调试技术要求 5.6 性能要求. E 5.7 安全要求.. 6检验方法. 6.1 检验条件 6.2 装配检验和空运转检验. 6.3 基本参数检验. 6.4 行驶速度检验.. 6.5 爬坡和制动检验.. 6.6 钻臂功能检验. 6.7 推进器功能检验 6.8 耐压和密封性功能检验, 6.9 凿岩检验检验规则 7.1 检验类别... 7.2 型式检验 7.3 出厂检验 7.4 产品质量检验的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7.5 抽样. 7.6 判定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产品标志.. 8.2 产品包装, 8.3 产品运输.. 8.4 产品贮存表1 基本参数表2 产品质量检验的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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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1860—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凿岩机械研究所、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风
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开山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至凿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砚耕、甘海仁、赵存权、卢士新、文会军、张建忠、彭建平、李恒舒。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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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1860—2014
全液压掘进钻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液压掘进钻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参数,产品型号编制,技术要求,检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存。
本标准适用于巷道、隧道全液压掘进钻车(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6247(所有部分)凿岩机械与便携式动力工具术语 GB/T6480凿岩用硬质合金钎头 GB/T6482凿岩用螺纹连接钎杆 GBT7631.2润滑剂、工业用油和相关产品(L类)的分类第2部分:H组(液压系统)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标牌 GB17957—2005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 GB/T25613一2010土方机械司机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定定置试验条件 GB26545—2011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钻孔设备安全规范 JB/T1590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3576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防锈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4 蓄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5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9 导轨式液压凿岩机 JB/T985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QC/T518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3术语和定义
GB/T6247界定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液压掘进钻车 hydraulic tunnelling drill jumbo 装有导轨式凿岩机,以液压油作为整机动力介质,并具有独立行走机构的用于巷道、隧道掘进的钻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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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产品配用的钎杆和钎头应符合GB/T6482和GB/T6480的规定。 5.1.3产品配用的液压凿岩机应符合JB/T7169的规定。 5.1.4产品的稳定性应符合GB26545—2011中5.5的规定。 5.2加工制造技术要求 5.2.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同一型号产品的相同零部件及元件应能互换。 5.2.2所有的原材料、标准件、外购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外协和自制加工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3产品的机械加工件应符合JB/T7164的规定。 5.2.4产品的焊接件质量应符合JB/T7167的规定。 5.2.5产品的防锈质量应符合JB/T3576的规定。 5.3液压和气动系统技术要求 5.3.1产品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产品配套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 5.3.2液压油应符合GB/T7631.2的规范,工作温度不应高于70℃。 5.3.3当装有液压锁紧装置的液压缸锁紧后,在额定负载作用下,活塞杆的移动量应不超过0.5mm/h。 5.3.4液压、气动零部件的连接部位或螺纹密封处均应无渗漏。 5.4装配技术要求 5.4.1装配前,所有零件应除去毛刺、清洗干净,液压元件、凿岩机等零件采用不易引发二次污染的材料擦拭后,方可进行装配。产品的装配应符合JB/T7165的规定。 5.4.2产品软管的装配应按系统图进行连接,产品各种管路线缆应布置整齐,不得有扭曲、折叠现象。 5.4.3所有标牌指示方向应与操作手柄所对应的执行机构的运动方向一致。 5.4.4螺纹紧固件的紧固扭矩应符合QC/T518的规定。 5.4.5产品的涂装质量应符合JB/T9857的规定。 5.5调试技术要求 5.5.1产品处于各种工作位置时均应保持稳定,各操作手柄、按钮应操作轻便、灵活,动作准确可靠、 无卡滞现象、复位准确。 5.5.2产品的各种动作应准确、灵活、平稳,其变幅范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并保证有足够的刚度、 强度及稳定性。 5.5.3安装凿岩机的滑座在导轨上移动时,其空载推进应灵活,不应有爬行和卡滞现象。 5.5.4制动器与张紧机构应调节自如、动作准确、灵活可靠。 5.6性能要求 5.6.1产品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要求。 5.6.2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生产企业的设计和运输要求。 5.6.3产品的压力、流量、推进力、摆动角应符合生产企业的设计要求。 5.6.4在凿岩过程中,凿岩机不应停转、中止冲击,推进不应有停滞、爬行等现象。 5.6.5产品在符合表1要求的坡道上行驶时,应行驶正常,不应出现停滞现象,并符合设计要求。 5.7安全要求 5.7.1 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7957一2005的规定。 5.7.2产品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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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在可能引起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或危险图标。 5.7.4产品的液压油、气或水进口应有明显的标记,液压油(气、水)的进口用P表示,液压油的回油口用T表示。
6检验方法
6.1检验条件 6.1.1用于测量的仪器、仪表应具有其处于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明,并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在检验前应对仪表进行检查、校准。 6.1.2环境温度为0℃~35℃。 6.1.3行走试验应在平坦、干燥、附着性能良好的土路或水泥路上进行,其长度不小于20m。 6.1.4爬坡和制动试验应在平坦、坚实、均匀的土坡道或碎石路上进行,坡度符合表1的要求。 6.2装配检验和空运转检验 6.2.1检查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错装、漏装等现象。 6.2.2起动油泵,空运转约10min,检查钻臂动作操作方向是否与标牌方向一致。 6.2.3起动行走机构进行前进、后退、转弯等试验,检查行走是否正常,行驶方向是否与操纵方向一致。 6.3基本参数检验 6.3.1产品的机重用称重法测量,产品的外形尺寸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6.3.2产品的安全检查应按GB17957—2005和GB5226.1的规定进行。 6.3.3按液压系统和供气及供水设计要求调定各调压点的工作压力,用精度不低于1.6%的压力表检查液压系统各回路压力:用精度不低于2.5%的压力表检查供水、供气各回路的压力。 6.3.4用精度不低于2%的流量计串入各回路系统中,测量工作流量。 6.4行驶速度检验
产品正常行驶,用卷尺、秒表测定其行走速度。 6.5爬坡和制动检验 6.5.1产品的爬坡性能采用目测,检查在整个坡度上的行驶性能。 6.5.2产品的制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6钻臂功能检验 6.6.1钻臂在做各种动作时均应能平稳移动,并能准确在任何位置制动。 6.6.2钻臂和推进器分别借助支臂缸、俯仰缸做俯仰动作,用重锤和角度规检测其俯仰角。 6.6.3将钻臂调至适当角度,把重锤悬于钻臂前后两端,使钻臂借助摆臂缸摆动,在地面画出钻臂左右极限位置的扇形面图形,并用公式(1)计算出钻臂的摆动角9
ab -cd
0= 2 arctan
(1)
2h
式中: ab-—扇形外弧两端点间的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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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一扇形内弧两端点间的弦长; hab与cd之间的距离。
6.7推进器功能检验 6.7.1用钢丝绳在托钎架与滑板之问连接一个拉力器,起动推进液压马达或液压缸,读取静止状态5s 后的拉力值,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 6.7.2将推进器调到水平状态,起动推进马达或油缸,使凿岩机从推进器后端的极限位置移动至推进器前端的极限位置,用卷尺测量其有效推进行程。 6.7.3借助补偿缸使推进器在托架上移动,用卷尺测量其极限位置间的补偿长度。 6.7.4推进器在垂直状态下,借助摆角缸使推进器左右摆动,用重锤和角度规检测移位的摆动角:移动定位插销至另一定位孔,用同样方法测定推进器的左右摆动角。 6.8耐压和密封性功能检验 6.8.1液压系统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耐压试验,在卸除压力15min内,承压壳体、液压元件的结合面、 管路接头等密封处,不应有渗漏、破损等异常现象。 6.8.2将支臂缸伸至最大,采用百分表或其他量具检验活塞杆4h后的下沉量。 6.9凿岩检验 6.9.1 将推进器调节至顶住岩石,起动凿岩机、推进器使钻车处于凿岩状态,同时观察各部件和仪表是否工作正常。 6.9.2在产品额定工作压力和流量情况下,用秒表和钢直尺检测使用首根钎杆钻孔时的凿岩速度。 6.9.3产品的噪声测量按GB/T25613一2010的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别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7.2型式检验 7.2.1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研制的新产品或转厂生产: b)正在生产的产品在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有重大变更: c)产品因故停产两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d)用户在订货合同中要求做型式检验:并作为产品验收依据; e)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按规定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2.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2.3根据检验结果,应按7.6的规定对检验批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7.3出厂检验 7.3.1每台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出厂。 7.3.2产品出厂检验,由制造企业根据具体产品制定的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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