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5.240 L 7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428.5—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
Information system for digit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
Part5:Deviceforsupervise information capture
2018-04-01实施
2017-09-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0428.5—2017
目 次
前言引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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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设备要求
应用软件功能要求性能要求….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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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0428.5—2017
前言
GB/T30428《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单元网格;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第3部分:地理编码;一第4部分:绩效评价;一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
一第6部分:验收;一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
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本部分为GB/T30428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
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潍坊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传芳、崔媛媛、许晶、吴强华、王丹、郭晟、王洪深、王宇、周志峰、傅志杰、郝萌、 周皓宇、向峰、黄坚、郭凯歌、王芳、龚忠、陈炜炜、赵庆彪、陈锡波、蒋敏、潘志良、李炳志、薛学轩、张桂凤、 周同友、王惕、杜鹃、李萍、宋宇震、王晓波、陈玉明、何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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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428.5—2017
引
为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率,制定GB/T30428。
GB/T30428涉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指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等的监督和管理。
Ⅱ
GB/T30428.5—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
1范围
GB/T30428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管信息采集设备的要求,应用软件功
能、性能要求和其他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设备的选型和应用软件开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D/T1539 9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管信息采集设备deviceforsuperviseinformationcapture 供监督员使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信息的采集、报送、核实、核查等任务的移动通信手持设
备,本部分特指城管通
4设备要求
4.1/ 应能运行智能终端通用的操作系统。 4.2 处理器主频不应低于1.0GHz。 4.3 随机存储器(RAM)不应小于1GB,只读随机存储器(ROM)不应小于8GB 4.4 宜支持存储量不低于32GB的扩展存储卡。 4.5 显示屏尺寸不应小于10.16cm,分辨率不宜低于1280X720像素;应带有背光照明,亮度应适应户外工作环境;应支持触摸手写功能。 4.6# 按键寿命应符合YD/T1539的规定 4.7 应配置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支持夜间、强光及多分辨率拍摄模式,具备自动对焦功能,能拍摄30m内静物的清晰图像。应具备多张图像连续拍摄能力,宜支持录像和播放功能。宜内置闪光灯。 4.8应具有录音功能。 4.9J 应支持免提通话;宜具有对讲功能,包括点对点、分组呼叫和全体呼叫功能 4.10 设备正常工作状况下,单块电池连续使用时间不应低于4h,宜配置备用电池或移动电源。 4.11 应具有卫星导航定位功能,宜支持北斗导航定位。 4.12 宜具有防水、防尘、防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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