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20 z 00
SZDB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140201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
技术指引
2015-04-19发布
2015-05-01实施
发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SZDB/Z140—2015
目 次
前言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验收报告分类 5验收报告总体要求 6报告的内容及格式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附 录 6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格式和要求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内容及格式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编排结构、附图及附件要求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深圳市典型行业验收调查重点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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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B/Z140—2015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治、洪渊、王大岩、梁常德、庄毅璇、肖朝明、张军波、严声乐、黎俊、刘宇丽、李冬、林楚娟、高振亚、吴序一。
本文件是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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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是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的重要形式之一。 1998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53号令,“条例”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峻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从而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国家环保部先后出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列技术规范”,全面指导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工作提交的技术报告一一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是验收的技术文件,全面总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峻工验收工作的成果,为峻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为规范深圳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明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内容、格式和要求,并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许可范围内,结合深圳市建设项目特征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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